三 中共关于和平宪政的政治构想是解放战争初期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1946年6月,随着蒋介石国民党突破美国调处政策的限制, 重开内战,这个构想便转瞬即逝。但它作为一段无法否定的历史事实却给人们以如下启示。 1、和平宪政的政治构想体现了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一种必然。 解放战争初期的国际国内形势,向中共提出了用和平方式实现中国的社会政治改革的要求。客观上,人心所向,大势所趋的和平宪政的呼声如浩荡潮流,势不可挡;主观上,国共力量的对比呈现着不均衡状态。蒋介石国民党力量上的优势使中共有必要采取变通方式来逐步改变这个现实。正如周恩来指出的:“要搞垮大地主大资产阶级,这个方针也是定了的,但因为客观形势和主观力量的对比,我们有时不得不走迂回道路”(注:《周恩来选集》(上)人民出版社,第261页。)。 历史不仅仅提出了要求,而且也周密地准备了必需条件。中共领导的人民力量的空前壮大为和平宪政的政治构想提供了基础,国际大国对中国局势的干预,美国调处政策的出台又为这一构想提供了向现实可能性转化的条件。 刘少奇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曾指出:“在抗日战争结束以后,我们党又曾经多次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以图避免内战,并且试图经过和平的道路实现中国的社会政治改革。”(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人民日报》 1956年9月17日。)。 毛泽东也曾在抗战胜利后的一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我们只能承认这个现实,要准备在全国范围内走法国的路,即资产阶级领导的,而有无产阶级参加的政府。”(注:《百年潮》1998年第3期。 )长期以来,人们惯于从一般策略手段的角度去理解上述论断。然而历史雄辩地证明,中共是解放战争前和平宪政的倡导者和力行者,反蒋解放战争的胜利是历史对于穷兵黩武的蒋介石国民党集团的惩罚。 2、和平宪政的政治构想的提出是中共政治上高度成熟的表现。 首先,中共提出和平宪政的政治构想的目标是争取在民主条件下和平建国。中共对美蒋寄予希望,但不存在幻想。其立足点始终放在发展壮大人民力量这一基点上。中共认为,发展壮大人民力量是争取和巩固和平民主的基础。抗战后期,中共为代表的人民力量的空前壮大和发展,这是战后美蒋被迫承诺国内和平民主的先决条件。但由于人民力量的发展还未能强大到足以压倒反动派的程度,因而解放战争初期的形势仍在内战与和平之间飘移,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共明确认识到:和平宪政的实现不能单纯依赖美国影响和蒋介石施仁政,只能依靠壮大人民力量。毛泽东反复告诫全党:“我们的方针要放在什么基点上?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叫自力更生。”(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030页。)“共产党认为内战仍然是可以制止和必须制止的……制止蒋介石这一手是完全有办法的,坚决迅速壮大人民的民主力量……这就是办法,也只有这个唯一的办法。”(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048 页。 )1945年8月23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 毛泽东强调指出:“蒋介石注定是不会改变消灭共产党的方针的……只要把军队拿在手里就有办法。”(注:《百年潮》1998年第3期。 ) 其次,中共在提出和平宪政的政治构想的同时,也提出了发展壮大人民力量,争取中间势力,孤立乃至逐步削弱顽固势力,以迂回方式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并一俟条件成熟,就向社会主义革命过渡的策略总方针思想。 解放战争初期的蒋介石国民党具有促成国内和平和坚持内战独裁政策的二重性。前者是在一定压力下的变态反映,后者则为其本质倾向。针对蒋介石国民党的这种二重性,中共一方面从发展壮大人民力量,争取中间势力和国际支持来增强压力,并从政治上一再让步,以达到孤立并逐步削弱蒋介石国民党为代表的顽固势力的目的。 对于与蒋介石国民党团结和斗争的相互关系,毛泽东主张:“但是不论何时,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之手段,达到团结之目的;有理有利有节;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的原则,必须坚持,不可忘记。”(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052页。) 中共和平宪政的政治构想是以革命的两手政策为基本原则的。因而在解放战争时期错综复杂的形势下,中共始终稳操政治斗争、军事斗争的主动权,并不失时机地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引向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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