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的出版 陈寅恪先生早年多发表学术论文,单本的学术著作其生前出版的有三种,即1943年重庆商务初版《唐代政治史论述稿》及1944重庆商务初版《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两种皆为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之专刊,1945重庆再版,抗战胜利后,1946年商务印书馆又在上海重印,是为上海初版。 1946年商务初版《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另《唐代政治史论述稿》除书名外都封面都与此同。第三种为《元白诗笺证稿》,1950年11月岭南大学文化研究室初版线装本。 1955年,经陈寅恪先生校正错误,增补脱漏的《元白诗笺证稿》由北京文学古籍出版社平装出版,初版3000册,1958年,作者再次修订之后交由中华书局出版,初版800册,1962年二印1000册。《元白诗笺证稿》之1959年中华书局版,并不是北京中华书局而是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即上海古籍出版社之前身,自1958年开始,中华上编就已经开始约请身在岭南的陈寅恪先生将其有关古典文学的论著编集以便出版成书,1958年陈先生致信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有云: 负责同志: 昨接尊处1958年9月2日函“函询论文集交稿日期由”。拙著拟名为“金明馆丛稿初编”,若无特别事故,大约可在1959年2月以后8月以前交稿。专复,此致敬礼。 陈寅恪1958年9月6日 1961年陈先生致信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云: 负责同志: 来函敬悉。寅恪现正草钱柳因缘诗释证,尚未完稿,拟一气呵成,再整理《金明馆丛稿初编》。年来旧病时发,工作进行迟缓,想必能鉴谅也。此复,并致敬礼。 陈寅恪1961年9月2日 这里的“钱柳因缘诗释证”,正是后来的《柳如是别传》,此书于1954年开始撰稿,1964年完成,也正是出于中华上编的约请,不过时局已不同,陈寅恪先生1962致信云: 上海编辑所负责同志: 来函并约稿合同四份均收悉。披阅应共同遵守各条:(甲)约稿第一条中之第二目,于拙著中所引书一一注出页数及出版者和出版年月等,皆不能办到。又拙著中故意杂用名、字、别号。人名如钱谦益、受之、牧斋、东涧、聚沙居士等。地名有时用虞山,有时用常熟等,前后不同,以免重复,且可增加文字之美观。故不能同意。(乙)拙稿不愿意接受出版者之修改或补充意见。故第二条完全不能同意。(丙)拙稿尚未完毕,交稿日期自不能预定,字数更无从计算。故此两项亦不能填写。 因此将约稿合同四份寄还,请查收。总之,尊处校对精审,本愿交付刊行。但有诸种滞碍,未敢率尔签定。傥能将上列诸项取消,则可再加考虑也。专复,此致,敬礼。 陈寅恪 一九六二 五 十四 《柳如是别传》由此搁浅,不过陈寅恪先生还是将《金明馆丛稿初编》稿件寄给中华上编,收文章二十篇。《金明馆丛稿初编》自序云: 此旧稿不拘作成年月先后,亦不论其内容性质,但随手便利,略加补正,写成清本,即付梓人,以免再度散失,殊不足言著述也。一九六三年岁次癸卯陈寅恪识于广州金明馆。 中华上编接稿后,即由梅林、金性尧二编辑先后审读,之后由二人分出审读报告,就稿件中涉及少数民族称呼和邻国关系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中华上编领导反复审读后,决定报请上海市出版局批准出版,时为1966年2月。嗣后“大革命”开始,一切遂告停止(详见高克勤回忆专文)。 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正式成立,不久即始着手筹划出版陈寅恪文集,时李俊民为上古社长,魏同贤同志专门负责编务,特别约请陈氏弟子复旦大学蒋天枢先生整理,陈寅恪先生生前即把自己的诸多稿件交付蒋天枢先生委托其整理,1977年,蒋先生将《元白诗笺证稿》的第三次修订本交给出版社刊印。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三次修订版《元白诗笺证稿》。1982年2月,包括《寒柳堂集》、《金明馆丛稿初编》、《金明馆丛稿二编》、《柳如是别传》、《元白诗笺证稿》、《唐代政治史论述稿》、《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及蒋天枢先生为其师所撰《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一册,全套七种九册陆续出齐。 蒋天枢先生对其师极为尊敬,复旦为海上学林重镇,多知名教授,一次复旦会议,中文系主任朱东润先生大致有言:“陈寅恪先生学问了不起,不过为晚年为柳如是这样的人作传太不值得。”同为复旦教授的蒋天枢先生当即拂袖而去以捍护师道,整理陈寅恪先生遗稿更是呕心沥血,1988年,蒋天枢去世,与蒋同为清华研究院毕业生的姜亮夫先生有唁电云:“义宁陈寅恪先生全集是您收集、编纂、考订,是我们同学中最大的成就者。”蒋天枢先生整理陈寅恪先生遗稿时可谓尽心尽责,另外,某些地方也并不是完全不作改动,由此转入本篇之重点。 此信(一九六二年五月十四日与上海编辑所信)其他几条暂且不论,单说第三条,蒋云: 《元白诗笺证稿》里的“周一良”处五字,当时曾同您讲,是否改成四个字,后来想,改动,总不太妥。是否只把“一良”两字易为“某某”,或者易为两个□□,这样,五个字的地位仍可照旧。 周一良先生也是一代大家,也是陈寅恪先生的学生,要领会上文之意思,还得有所交待。陈寅恪先生所撰之《魏书司马睿传江东民族条释证及推论》有前言云: 卢沟桥事变前,寅恪寓北平清华园,周一良君自南京鸡鸣寺往复通函,讨论南朝疆域内氏族问题。其后周君著一论文,题曰“南朝境内之各种人及政府对待之政策”,载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七本第四分者是也。此文寅恪初未见,数年之后流转至香港,始获读之,深为倾服。寅恪往岁读南北朝史,关于民族问题,偶有所见,辄识于书册之眉端,前后积至如(若)干条,而道经越南,途中遗失,然旧所记者多为周文所已言,且周文之精审更胜于曩日之鄙见,故旧稿之失殊不足惜。惟忆有数事,大抵无关宏旨,或属可疑性质,殆为周君所不取,因而未载入其大著。旅中无聊,随笔录之,以用此篇,实用窃道家人弃我取之义,非敢谓是以补周文之阙遗也。忆当与周君往复商讨之时,犹能从容闲暇,析疑论学。此日回思,可谓太平盛世。今则巨浸稽天,莫知所届。周君又远适北美,书邮阻隔,商榷无从。搦管和墨,不禁涕泗之泫然也。一千九百四十二年九月九日陈寅恪记于桂林良丰雁山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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