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项目】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0年度基金资助项目《明代日常生活》的阶段性成果。 在中国历史的研究里,生活史作为独立的研究领域,基本上是最近二十多年的事情。一般来说,生活史的概念多使用“社会生活”一词,或倾向于将社会史与生活史糅合在一起,实为社会史;或强调生活史有别于社会史,接近“日常生活史”【1】的概念。由于“社会生活”一词的含义较为模糊,伸缩性很大,在研究实践中,人们对于该词内涵与外延的认识不一,也未必有清晰的此疆彼界之分。 为了把握中国社会生活史上生活的意义,我们首先从学术史的角度论述中国社会生活史研究的发展过程,其次探讨生活史内容对于中国史研究的价值,最后谈生活史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一、中国社会生活史研究的兴起 中国现代史学产生于20世纪,清末民初正处于史学变革之际,梁启超1902年发表了著名论文《新史学》,批评中国之旧史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二十四史实为二十四姓之家谱,知有陈迹而不知有群体,号召掀起“史界革命”。他将历史研究的对象从朝廷移向人民群众,移向社会。 20世纪20年代末到40年代,生活的研究进入学者的视野。从风俗的角度关心民众生活的学者瞿宣颖(字兑之),1928年在燕京大学历史学系开设“历代风俗制度”一课,讲述“平民生活状况”,内容包括职业、衣食住、社会组织、思想习惯等【2】。同年瞿宣颖刊行了《汉代风俗制度史前编》这部史料集,“序例”中批评旧史学“忽以人民日用之常”,试图改变这种情况。有的学者出版了研究生活的著作,如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一书(商务印书馆1928年)依时代系统论述了女子婚姻、家庭、社会诸方面的生活,倡导改善妇女生活。郭沫若、傅安华、全汉升分别发表了探讨先秦社会生活、唐代社会生活、宋代夜生活【3】的论文,这些论文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如傅安华将阶级分析与日常生活结合起来,论述唐代剥削阶级、被剥削阶级男子与妇女的生活【4】。吕思勉40年代出版的先秦、秦汉、两晋南北朝的断代史中,设有人民生计、人民生活等专章,论述社会生 活。事实上,这一时期标榜“生活”研究的学者属于凤毛麟角,且多以风俗、礼俗的研究出现,更多的学者兴趣在“社会”方面。学术热点集中在“中国社会史大论战”上,关注中国社会性质和历史分期的探讨,属于社会形态史、社会发展史,尝试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立社会史学。 50年代至70年代的中国大陆,奉行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同时史学被政治化,主要讨论社会形态发展史。个别史家论述了生活史,如以实物资料和文献资料相结合研究秦汉史的著名学者陈直,关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谢国祯70年代根据两汉典籍石刻画像,探讨汉代社会的生活面貌【5】。韩国磐分析了唐代农民家庭的收入与支出并判断了生活状况【6】。吴晗在五六十年代发表了一些有关古人日常生活方面的普及性短文【7】比起历史研究的重心“五朵金花”,即汉民族的形成、中国历史分期、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战争和资本主义萌芽,生活史的研究成果少得可怜。 随着1976年“文革”结束以及1978年底以后的思想解放,史学界开始反思50年代以来特别是“文革”时期的历史研究。首先是重新思考阶级问题,学者意识到,对封建社会的认识,不仅要知道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生产关系、农民反抗地主的斗争,而且要对地主、农民及其他社会集团内部结构及生活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1985年5月,《历史研究》杂志社和南开大学历史系、天津师大历史系、中国世界中世纪史研究会在天津召开了“中外封建社会劳动者生产生活状况比较研究讨论会”,将“生活状况”纳入研究视野。田居俭为会议论文集所作序言提出,从以往的中国通史研究格局中解脱出来,从流行半个世纪的经济、政治、文化三足鼎立的史著框架中解脱出来,应从事各式各样专史和专题研究,比如在中国古代史研究方面,可以撰写一部尽收衣食住行、冠婚丧祭、饮射朝聘等风俗礼仪于笔端的《中国古代社会生活史》,也可以分别撰写中国古代衣冠、饮食、房舍、舟车、婚姻、家庭、丧葬、祭祀,朝聘、庆典等若干专题史。“因为生活方式是构成社会具体而重要的因素,它的演变,综合地体现着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各种社会关系的变化;研究生活方式,有助于史学研究向纵深发展。” [1]在肯定马克思主义史学“抽象”层次的宏观社会形态史研究成绩的基础上,倡导开展“具体”层次的生活方式的研究。 人们对以往的研究模式也进行了全面反思。20世纪30年代以来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史研究社会发展的一般构成,即社会经济形态,根据生产方式决定社会性质,带有强烈的宏观社会史和通史的特点。卡尔·马克思(Karl Marx)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2](pp.82-83)生产方式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即生产力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发展史反映的是经济的社会形态。马克思所说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给人们留下了尚需解释的余地:一是人的生活可以是包括物质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的广义的社会生活,也有与物质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并列的狭义“社会生活”;二是与生产方式并存的应该还有生活方式,它由于社会生活有广义、狭义之分而同样可分别为广义的生活方式和狭义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制约着生活方式。然而,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并没有对具体“社会生活”和生活方式的系统论述。虽然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晚年概括出“两种生产”理论,认为历史中的决定因素是“直接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生产包括“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与“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3](p.2)。不过恩格斯并未建构起“人类自身的生产”的理论模式,倒是后来的格奥尔格·卢卡奇(Georg Luk6cs)等“新马克思”者的著作中发展出“日常生活”概念【8】。如此说来,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主 要表现在广义的宏观社会史方面,所建构的宏观社会历史的理论模式,是一种“骨架”的社会史,它还需要补充作为“血肉”的狭义社会生活、生活方式的内容,建立新的社会史【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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