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责翁同和等人主战误国的人,有一个理由是认为中国的“海军弱,器械单”,不如日本,战则必败。李鸿章也是这种论调,他尤其强调北洋舰队与日本舰队相比,“快舰不敌”,“海上交锋,恐非胜算。因此,只能“保船制敌”。⑨黄海海战后,他进而提出“避敌保船”,更表现出对日本侵略者的畏惧。北洋舰队与日本舰队相比,航速、射程确实不如,但并不是绝对劣势,镇远、定远两艘七千多吨重型铁甲舰却使日本人望而生畏。黄海海战中,北洋舰队沉毁四艘,而日本舰队包括旗舰松岛在内的各艘军舰,“或受重伤,或遭小损,业已无一瓦全”。日本舰队无力再战,首先退出战场逃避,北洋舰队还尾追了一阵才返回旅顺。黄海海战在近代世界海战史上其规模罕见,北洋舰队虽损失不小,而日本舰队也遭到很大打击,失去继续作战的能力。李鸿章强调的“避敌保船”,黄海海战后让北洋舰队呆在威海卫港内,终于全军覆灭。北洋舰队不是因迎战敌舰被消灭,而是躲在港内“避敌保船”被消灭的。 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的失败,原因不止一端,与军备相对落后于日本固然有关,但根本的是清政府的腐败,军队士无斗志,将领大都怯懦畏敌,贪生怕死,甚至闻风而逃,即使武器精良,也免于失败。黄遵宪在《乐沟行》诗中写道:“两军各唱铙歌归,从此华船匿不出。人言船坚不如疾,有器无人终委敌。”黄诗说出一个道理:“有器无人终委敌”。以投入战场的主要部队淮军而言,其腐败情状,朱克柔在所作的《拟白香山新乐府》中有形象的描绘:“‘文官三只手,武官四只脚’(时北洋谚辞如此)。四脚脱如非,还恐被追攫。……制敌不在斗,与斗何如走。”⑩还在20年前,赵烈文在他的日记中就记载了光绪元年淮军腐败的情况:“淮军驻津者,皆令赴海滨屯田。兵勇虽来自田间,而逸乐已久,不甘劳苦。又统领营官,朘削日甚,食米、旗帜、号衣之外,下至包头、裹腿,均制办发给,而扣其应食之饷,每人月不得一金,士心嗟怨,逃者纷纷,每哨仅十余人,将弁利其虚伍,以为干没,闻之可为寒心。自军务消息,合肥公养尊处优,不为未然之计,而前后左右,无一骨鲠之士,佞谀者进,朴勤者退。凡不急之务,如兴造土木、损创善堂及宦海幕客,或瞻家,或归榇,或引见,或刻书,均勒营中赞助。甚者嬉游宴饮,挟妓娶妾,无不于焉取之。武人多获穹爵,其巧捷者,知头衔无益,而欲求补署,非联络要津不可,故悉力以奉承上心。顾坐营无掠夺之利,办公薪水又仅足日用,不得不设法渔猎。将习巧宦,而士有离心。当此海疆多事,隐忧甫切,奈之何哉!”赵烈文是很有见识的人物,他见到淮军的腐败和李鸿章的“养尊处优,不为未然之计”。而担忧海防不可恃,不幸而言中。李鸿章本人其实也是“巧宦”,他和淮军将领都干着朘削、干没、勒派等勾当。据梁士诒说,甲午之役李鸿章离北洋大臣任赴日本议和时,淮军钱银所尚存有白银八百余万两。当时清政府财政拮据,军费困难,而李鸿章手上还掌握这样一笔巨额款项,却在叫喊无钱添置军备,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另外,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失败,还因为李鸿章本人企图依靠俄、英等国的调停,不作战守准备,军事上失去适时把握的时机,造成被动挨打的局面,战争的失败不是由于主张抵抗,而是由于妥协求和的结果。 三 翁同和等主战派主张抵抗日本侵略、反对妥协求和,无疑是对的。但是,主战派大都是翰苑、台谏,有些是“清流”中人,他们对外部事务不甚了了,对内部事务也缺乏实际经历,喜欢放言高论,却拿不出切实有效的办法,顶多也只能提出如“联英、德以御倭人”一类实现不了的建议。10月7日,由文廷式领衔、翰林院38人联名所上的奏折,即提出:“此时倭人得志,势将不利于英;法人与其兵谋,德国亦所深忌。故闻英人颇有借端与倭开衅之志,兵船五十余号尽集南洋。德人亦特厚于我,凡将弁之效力于中国者,其主皆特赏宝星,又任中国购买军火,藉资御敌。”他们认为英德两国“卫我即所以自卫”,只要给予“大约不过二千万金上下”的兵费,就可以“使伐倭人”。(11)这些说法,有的是属于不是事实的风闻,有的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缺少认识,有的则是一厢情愿而已,都表现出这些翰林学士对国际事务太不了解。前面曾谈到奕劻、李鸿章依靠英国调停落空,然而三个月后文廷式等人却提出联络英国以伐日本,同样也是实现不了的。所不同的是,奕劻、李鸿章是依靠英国求和,文廷式等人则是要利用英国对日本作战,然而此时英国与日本早已订立了条约。 翁同和为什么主张对日作战,有一些当时人的笔记和现代研究者的论著中认为,是“不很光明的心理状态存在,即是欲借此以与李鸿章为难”,“久怀宿怨,屡待报复,李鸿章不欲战而迫之速战”。这就是说,翁同和的主战是为了借此对李鸿章报复私怨。一般论述都认为翁、李之间关系不好,翁同和有无借机报复有待探讨,但把对待这场重大战争的和战问题归之于个人之间的恩怨,未免过于简单化,也不符合历史事实。这是仅就翁同和的主战予以概括地阐述。 翁同和的主战,不是甲午战争时才如此,而是他一贯的主张。这就需要涉及清流派。翁同和是清流的领袖人物之一(前清流的首领是李鸿藻,后清流的首领为翁同和,也有认为翁是前清流南派的首领),而清流派不论是前清流还是后清流,都是主张积极筹备战守,抵御外敌入侵,抨击对外妥协、卖国。1879年崇厚未经清政府同意,在沙俄的胁迫下,擅自与其签定丧权辱国的《里瓦几亚条约》。消息传来,“朝野骇然”,舆论谴责崇厚的卖国行径。在清政府内部,出现了允约与改约的分歧。李鸿章主张批准条约,“徐图补救”,认为“若先允后翻,其曲在我”。(12)清流派支持左宗棠的改约主张,反对批准这个危害中国的条约,主张重治崇厚罪,遣使改订条约。翁同和也是主张备战,重开谈判,“据理争回”。无疑这表现出翁同和等人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立场。正是在这种斗争下,清政府将崇厚革职拿问,派曾纪泽与沙俄交涉改订条约。尽管改订后的条约仍是不平等条约,但在界务、商务方面毕竟争回了一部分主权,使沙俄把已经吞下的中国领土又吐了出来。19世纪80年代,中法越南交涉和中法战争期间,清流派也是反对李鸿章等人的妥协求和,认为“越人以和亡其国”,主张抗击法国的侵略。翁同和积极支持刘永福黑旗军的抗法斗争,支持主战派要求抵抗法国侵略的主张。中日甲午战争时,清流派仍然继续其抗战的主张,反对李鸿章等人的妥协求和、不筹战备。翁同和的主战并不偶然,他体现了清流派对外思想的基本点。而甲午战争时也还夹杂着帝党与后党的权力矛盾等问题。从这场战争的具体情况而言,主张抵抗日本的侵略战争是对的,而一味妥协求和、不积极筹战备战则是错误的。这里有是非问题,不能把它简单归之于翁、李之间因个人宿怨而以迫战为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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