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古城群的堡垒化现象反映出政治组织间的共同利益关系 成都平原史前古城的最显著特点,是每座古城分别围以高大坚实的城垣,形成所谓堡垒化 现象。这批古城集中分布在成都平原西部的有限空间内,是有利于对这块有限空间内的有限 资源进行有效开发的。 堡垒化现象并不一定意味着频繁而剧烈的军事冲突,甚至不意味着各古城之间的军事对峙 局面。前面已经指出,城垣的防御功能不是宝墩文化古城的主导功能,它是权力构造物和权 力集中化的象征。如果从界域的角度认识,城垣同时也是各个政治组织权力中心的地域界标 ,是权力中心的界域所在。事实上,各个政治组织所实际统辖的地域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各 自所居的城以内,它们还分别统辖着各自古城以外的相当一部分地域,否则仅凭古城内部的 人口总量是难以发展出并支撑起复杂的组织机构,甚至难以修筑成各自四周那用工总量十分 浩大的城垣。 从宝墩文化第三期水平分化、并存于世的几座古城来看,它们既然在文化特征上保持着惊 人的同步性,那么可以初步推断,它们之间在总体上也一定保持着友好的邻邦关系,而不是 对抗和冲突的敌对关系。尤其是在上古时代成都平原“蜀民稀少”[8]的情况下,往往只有 通 过同一小生态城域各个族体的相互默契、配合和协作,才能对共同置身的环境进行有效的利 用和开发。况且,这几个族体原本是同出一源的兄弟,尽管其间存在各自的利益关系,但在 政治上还是有着共同的利益,属于同一政治集团。所以在文化上,它们一荣俱荣,一毁俱毁 ,共同兴起,共同衰落,就是这种关系的真实反映。 (六)成都平原史前古城的社会文化表明它的政治组织是发展比较充分、形态比较典型的酋邦组织 考察上古时代政治组织的发展水平,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比较和衡量:一方面是通过与 血缘氏族社会的比较来看它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是通过与国家社会的比较来看它的发展水 平。 在宝墩文化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大范围的具有集中劳动性质的大型建筑工程,看到了特殊 性质的大型礼仪中心和高等级的礼仪用器,看到了高高在上的大型建筑群遗存,这显然是政 治权力、经济权力和宗教权力集中化的产物。此外,从宝墩文化石器制作的精良,陶器生产 的系统化、程式化来看,劳动的专业化分工无疑已经形成,并且受到了权力中心的严格制约 。进一步分析,如像大型礼仪中心那样的宗教建筑,既然需要严加保护,当然就意味着有专 职的宗教人员和守卫队伍,而不论城墙建筑、礼仪建筑还是高台建筑群等大型公共工程,除 了直接的建筑队伍外必然还有各种服务人员队伍和组织管理者队伍,必然还有为这一大批人 员提供其剩余产品的更大量的农业生产者。这种分层的复杂社会显然已经大大突破了纯粹血 缘氏族制的社会的樊篱,从这种社会内部诞生出来的政治组织必然是高于氏族制水平的酋邦 。 从某些基本要素来看,酋邦与国家没有太大的差别,例如经济分层、社会分化、政治经济 宗教等权力的集中化、再分配系统等等,是酋邦组织和国家组织都共同具备而为氏族社会所 没有的,所以不少西文学者把酋邦组织称为“史前国家”。但是,从另外一些因素看,酋邦 与国家却又有着根本的差别。按照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阐述的观点, 国家的特点有二:一是按照地缘而不是按血缘来划分国民;二是军队、警察、监狱等公共机 关的设立,而国家的本质是暴力。恩格斯所提出的国家的两个特点,可以看作是国家区别于 酋邦的两个根本方面,对于我们认识成都平原史前古城政治组织的性质有着重要启迪。 从宝墩古城水平分化出来的三个政治组织同源于一个母体,它们在血缘上本来就是兄弟族 体,有着深厚的血缘关系。而作为它们共同母体的宝墩古城的政治组织,其实也是建立在血 缘纽带基础之上的。在宝墩文化发展的整个时期即从宝墩文化一期到四期,文化特征明显地 是 同一文化的一脉相承和发展演变,目前没有发现它征服其他地域的文化或其他地域的文化征 服它的迹象。这就决定了古城的分化必然建立在血缘组织的基础之上。不论是垂直分化还是 水平分化,都不是同一个继嗣组织的内部分化,而是继嗣组织之间的分化。换句话说,宝墩 以下的每一座古城,都是作为一支支完整的族体,整个地分化而出的,这种族体其实也就是 民族史家所习称的“支系”。所以,每一座古城在文化内涵上都是同样的完整,而它们文化 特征的演变步伐也是同样的一致。 尽管成都平原各史前古城内部都已发生了严重的社会分化,突破了氏族制的樊篱,但这种 分化是在各个族体内部进行的,并没有扩大到不同地域的不同血缘集团。同时,在社会内部 分化中由于权力的集中化发展所产生的统治者集团和广大的被统治者,也都分别是以继嗣群 这 种血缘组织为单位,而不是以家庭和个人为单位的。这也正是酋邦组织的特征,并以这种特 征区别于国家组织。 从目前已有的有关宝墩文化的考古材料中,极少发现暴力冲突和武装镇压的遗存现象,甚 至很难分辨有没有或者哪些器物属于武器,这与青铜时代考古有很大的不同。从郫县古城的 大型礼仪中心来看,当时的统治集团极有可能是或者主要是通过控制宗教这一意识形态来维 护现存政治秩序的,暴力也许只是辅助手段,或者是作为一种威慑力量来使用的。在神权占 统治地位的时代,统治者往往不需要更多地行使暴力。这种情形可以从近代一些后进民族中 施行的所谓神判现象上得到充分启示和合理解释。这个特征,正是酋邦组织区别于国家组织 的另一个重要特征。 以上的分析论述充分说明,宝墩文化古城的政治组织是发展比较充分、形态比较典型的酋 邦组织,由各座古城共存形成的古城群,则是考古所见成都平原最早出现的酋邦社会,它预 示着文明时代的即将到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