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诏距汉高后二年不过九年而已,在第一段诏文中出现了二千石、六百石、五百石、二百石诸秩,二千石显然是最高一秩,其上并无“中二千石”。第二段诏文向“故吏”授予“家唯给军赋”的待遇时,最高的受惠者是“佩二千石官印者”。那么,若存在更高秩级的“佩中二千石官印者”的话,怎么会把他们忽略不计了呢?顺便说,《秩律》二千石诸官中所列车骑尉、备塞都尉、郡尉和卫将军,应该就是惠帝诏中的“尝佩将军、都尉印将兵”者。可见,汉惠帝诏所述,与《秩律》在细节上也能互相印证。 汉惠帝诏中无“中二千石”,这跟贾谊的说法正相一致。不妨跟较后的赐爵赐金之例加以比较。《汉书·武帝纪》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立皇太子,赐中二千石爵右庶长,民为父后者一级”;《汉书·昭帝纪》昭帝始元四年(公元前83年)“赐长公主、丞相、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以下及郎吏、宗室钱帛各有差”;昭帝始元五年“赐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昭帝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赐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在中二千石成了一个秩级之后,依秩行赏赐爵便都从“中二千石”开始“赐”了,漏了谁也不能漏了他们。反过来说,汉惠帝不赐中二千石,是因为那时还没这个秩级呢。 《秩律》还没有“中二千石”,这一点还可以通过长官的副手“丞”来判断。紧接着前引二千石诸官之后,《秩律》所列内容为: (二千石诸官,略)御史,丞相相国长史,秩各千石。 □君,长信□卿,□傅,长信谒者令,□大仆,秩各千石。 栎阳、长安、频阳、临晋、成都、□雒、雒阳、酆、云中、□□□□□、新丰、槐里、睢、好畤、沛、合阳,郎中司马,卫尉司马,秩各千石,丞四百石。丞相长史、正、监,卫将军长史,秩各八百石。二千石□丞六百石(第43-44页第443-444简,第193页释文) 如上引述主要是为了“二千石□丞六百石”一句,但之所以把御史长史以下都列在这里,是为了显示《秩律》的秩级排列大致由高而降,同时兼顾官职类别。《汉书·百官公卿表》:“自太常至执金吾,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而《秩律》中最高的“丞”就是六百石,却看不到“中二千石丞若干石”的记载。因《秩律》中“二千石□丞六百石”一句的位置并不紧接其二千石长官之后,那么,若《秩律》有中二千石长官,则其丞秩级也不会紧接其后,按《秩律》的排列规律,它应该出现在二千石诸官之后、“二千石□丞六百石”之前这部分里。然而这部分并无中二千石之丞,整个《秩律》都看不到中二千石丞,这只能说明当时还没有中二千石,遑论其丞了。 《秩律》所列诸卿中没有“宗正”一官,这也是值得注意的。查《汉书·百官公卿表》:“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那么,在汉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罢省宗正之前,王国是有宗正之官的。可《秩律》中却不见宗正,那么,要把《秩律》二千石所列诸卿视为王国官的话,就会遇到如是困难:当时众多王国怎么全都没有宗正之官呢?这也太凑巧了吧?而若把《秩律》二千石诸卿视为朝官的话,这个现象就比较好解释了。比如,当时朝廷的宗正有职无人,所以《秩律》不列,甚至可以猜测这是吕后压抑宗室的刻意之举。这样说来,《秩律》二千石所列诸卿反倒只是朝官了,其中不包括王国官;王国的官职设置比于中央,但并不另列于《秩律》之中。(而且王国设官比之中央,并不包括所有官职,例如《秩律》所见车骑尉、备塞都尉、卫将军,就是王国所没有的。) 进而就是为什么中大夫令、郎中令要特标“汉”字的问题了。下面对此加以讨论。前面假定《秩律》所列诸卿都是朝官而非王国官,然而这与这两个“汉”字好像存在抵牾。不过还是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的。《二年律令·津关令》: 相国上中大夫书,请中大夫谒者、郎中、执盾、执戟家在关外者,得私置马关中。有县官致上中大夫、郎中、中大夫、郎中为书告津关,来,复传,出,它如律令……(第49页第504、508简,第207-208页释文。按,以508简接504简,采用的是陈伟先生意见)[3]。 相国、御史请郎骑家在关外,骑马即死,得买马关中,人一匹以补。郎中为致告买所县道,县道官听,为致告居县,受数而籍书马识物、齿、高,上郎中……(第49页第513、514、515简,第208-209页释文)。 丞相上鲁御史书,请鲁中大夫、谒者得私买马关中,鲁御史为书告津关,它如令。丞相、御史以闻。制曰:可(第50页第521简,第210页释文)。 丞相上鲁御史书,请鲁郎中自给马骑,得买马关中,鲁御史为传,它如令。丞相、御史以闻。制曰:可(第50页第522简,第210页释文)。 据彭浩意见,这些条文的形成时间约在汉惠帝时,至迟不过汉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4]。 在《津关令》的上文中有个很容易被忽略却很有意思的地方。中央的中大夫、谒者、郎中、执盾、执戟买马,由中大夫令上书;中央的郎骑买马,虽说是由“相国、御史请”,但郎中令也负有责任--“郎中为致告买所县道”、“上郎中”、“郎中为传出津关”、“自言郎中,郎中案视”的“郎中”,都是郎中令。但鲁国就不同了,中大夫、谒者和郎中买马,都是“丞相上鲁御史书”,即由御史大夫出面上书奏请。那么,鲁国的中大夫令和郎中令哪儿去了?他们怎么就不来管管下属买马的事呢?就跟鲁国没有中大夫令和郎中令似的。由此,笔者认为,当时王国中大夫令和郎中令的设置,存在着某种未知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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