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历史研究的科学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史研究的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旧的研究格局逐渐打破,新的研究趋势正在形成。在中国近现代史的研究中,这一点表现得更为明显。大力发展历史科学,以更好地适应世界潮流发展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仅要靠研究实践作出实绩,而且要从理论高度进行探讨。历史研究的科学性,就是理论上有待进一步加以阐明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 无论是自然科学研究还是社会科学研究,科学性都是一条基本的原则。一项研究成果如果不具备科学性,那么它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历史科学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分支,当然也不例外。 关于历史是不是或可不可以成为一门科学,过去和现在都存在着许多分歧意见。西方一些学者是不承认历史的科学性的;我国学者胡适则说过历史是百依百顺的女孩子,可以任人装扮的话。这些意见过分强调历史的偶然因素对于历史进程的影响,以及由此造成的史学研究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更不用说自然科学研究)的某些区别,而忽视了隐藏在历史表象背后和通过种种偶然性所表现出来的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根本规律。对历史研究的科学性,马克思主义者作了充分的肯定。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马克思恩格斯甚至这样写道:"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①从物质世界具有统一性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人类社会演变的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出发,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历史演变的基本规律作过经典性的论述。②应该说,对于今天我国广大史学研究者来说,承认历史研究的科学性已经不成为什么问题。 问题在于,应该怎样在历史研究中体现其科学性?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对社会科学研究(包括历史科学在内)的阶级性或党性原则强调得很多,而对科学性虽然理论上承认但实际上重视不够,在有些时候,阶级性或党性实际上压倒、取代了科学性,由此在某些领域一度造成了社会科学研究政治宣传化的不良后果。应该肯定,阶级性或党性对社会科学研究是很重要的,它与科学性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关系。但必须明确的是,阶级性或党性并不能凌驾于科学性之上,更不等于就是科学性。从整体上说,社会科学研究总是带有阶级性或党性,但只有具备科学性,它才符合无产阶级阶级性和党性的要求。 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科学性具有共同点,就是都要做到主观符合客观,其知识性和规律性的内容都必须建立在不依赖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基础之上,经得起人类社会实践的检验。但不同学科的科学性又具有不同的特点。笔者认为,就历史研究而言,其科学性最大的特点就是真实性,即对历史真实的揭示。 历史学以人类社会的过去为研究对象,具体有两大任务,一是展现人类社会过去存在、变迁的状况,二是指明人类社会运动、发展的历史规律。前者是要弄清一切历史事实(包括事件和人物等),让今人明了历史的本来面貌,后者则是要以历史事实为根本依据,将蕴藏在历史过程中并通过历史现象而表现出来的规律性的东西阐述出来。归根到底,两大任务都是要把人类社会的真实揭示出来。历史学家所做的工作,实际上都是了解和说明历史真相的工作。为了揭示历史真实,研究者们往往花费极大的甚至毕生的精力对过去遗留下来的文献进行整理、辑佚、辨伪、考订、诠释等工作。中国在两千多年的史学发展中,考据之学素称发达,乾嘉学派曾盛极一时。清代以考据学来占据学术研究的统治地位当然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但就考据工作本身来说,却是历史研究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不仅为中国古代而且为现今的历史研究者所看重。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顾颉刚的《古史辨》,著名史学家罗尔纲先生撰写的一系列考订太平天国史实的著作等,都是学术价值很高、科学性很强的研究成果。出于揭示历史真实的目的,研究者们特别重视历史文献资料中的原始性资料,对真实性最强的档案资料更是格外留意。档案资料的面世,历史真相的揭露,往往成为历史研究的突破口。一个非常显著的例子是,在戊戌变法史的研究中,由于在故宫博物院发现了清代档案资料《杰士上书汇录》,便有力地证实了历来作为研究戊戌变法史主要资料的《戊戌奏稿》的很不可靠,从而使史学界几十年中对康有为变法政治纲领所作的基本定论完全动摇,并在有关学者中引起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产生了一批新的研究成果。要揭示历史的真实,光有文献资料是不够的(尤其是对古代史来说),为了弥补文献资料的不足,人们对文物考古材料也相当重视。王国维先生就提出了古代史研究的"二重证据法"(即以地下发掘的史料参证历史文献史料),被誉为史学研究的"金科玉律"。在近现代史研究方面,人们则注重对历史当事人、知情人的采访,以获取文献资料中记载不详或完全阙如的真实情况。凡此种种都表现了研究者们寻求历史之真的强烈愿望和艰辛努力。 如果说,以上所述都还限于史料、史实的研究,只能说明人们对历史事实真实性的重视的话,那么,分析研究者们对历史规律的探讨活动,同样可以看到真实性对于历史研究的重要意义。研究历史当然不能停留于对史实的罗列,不能将历史学等同于史料学,而是必须在一定的理论(即史观)的指导之下,从历史事实中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不过,对历史规律的认识和阐发,仍然是一种了解和说明历史真实的工作。首先,任何历史规律,不论如何表述,都必须建立在真实的历史事实的基础之上,以史实的真实性作为规律的客观性的前提,如果史实是虚假的或根本缺乏史实的支持,那么尽管把规律说了千言万语,它也只能是别的什么,而不可能是历史规律。其次,在探讨历史规律的时候,人们如果不想照搬和重复前人,就应该也必然会在历史事实的广度和深度上有新的拓展;任何指导人们探讨历史规律的理论,如果不是千篇一律,都会指示出历史研究的新侧面、新角度、新层次。探讨的结果,必然是增加历史知识的总量,加深人们对历史的了解和认识,换句话说,也就会更多地、更清晰地显现出历史真相的轮廓。最后,所谓历史规律,就是历史事物之间本质的联系及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它比历史表象应该具有更大的真实性。同时,作为必然性的东西,它一定要通过偶然性的东西才能体现出来,也就是说,历史规律并不存在于什么别的地方,而是就存在于历史事实之中;探讨历史规律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史实的真实性作进一步的甄别、概括和提炼,即所谓"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按照一定的理论,在充满偶然性的史实中理出一条必然性的头绪来。比起史实的真实性来,历史规律的真实性理应要求更高,因为它有更大的涵盖性。 对于历史研究者来说,揭示历史真实是一项基本的但又是很高的要求。我国历来视"直笔"为治史者的最大美德,而"信史"二字则是对一部历史著作的至高无上的赞誉。这反映了人们对历史必须真实的一种共识。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撰写《史记》采取的就是"据事直书"的治史态度。西汉著名学者杨雄评价《史记》是:"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这里所说"实录"即是信史之意。正因为具有这样的品格,《史记》才成为不朽的历史名著。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要揭示历史的真实性并不容易,需要研究者做出很大的努力。但惟有力求历史的真实,历史研究才会有更加硕美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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