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孙达人同志发表《应该怎样估价"让步政策"》一文(《光明日报》1965年9月22日。下引此文,只加引号),以漆侠、孙祚民同志为靶子, 对翦伯赞先生提出的让步政策论进行了猛烈的批判。本人虽然不同意孙达人同志的观点,但这里不想讨论这个问题。仅就文中提出,后来又经作者多次重复的两个富于启发性的问题,谈一点个人的意见。 一、封建社会的农民战争能否根本改变地主和农民的关系,使农民获得自由? 在谈到农民战争对封建统治的打击的时候,孙达人同志说:这种打击"第一表现在推翻和改造了封建王朝","根本改变了地主和农民的关系,才使农民获得了自由"。农民阶级是一个自发的阶级,农民阶级获得自由,意味着农民从农奴制下解放出来,获得自由身分。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认为农民阶级通过自己的斗争,是可以获得阶级的解放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53页)。马克思也曾说过,经过十四世纪后期的农民战争,到十五世纪,英国人口的大多数已经是自耕农民了。然而在中国却不然,由于地主土地所有制这个特点的存在,土地可以继承,可以买卖,贫富移位的情况是不断发生的,这种变化不是农民获得自由,而往往是变成地主,就秦末农民战争时期而言,有下列几种情况: 一是变成贵族和官僚地主。当刘邦取得楚汉战争的胜利以后,相当数量的参加起义的农民立了大功(包括刘邦家族在内),被封为王侯。《史记》载:"高祖子弟同姓为王者九国,唯独长沙异姓,而功臣侯者百余人"(《诸侯王表》)。这些人都成了特权地主。 二是成为拥有爵位的中小地主。楚汉战争结束,刘邦下令复员战士,诏令说:"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爵或人君,上所尊礼,久立吏前,曾不为决,甚亡谓也。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与亢礼。今吾于爵非轻也,吏独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劳行田宅,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而有功者顾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长吏教训甚不善。其令诸吏善遇高爵,称吾意。且廉问,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汉书·高帝纪》)。我们知道,参加刘邦领导的农民战争,而后又参加楚汉战争的农民,数量不下数十万之多,积八年之久的战功,获得高爵者(七大夫、公乘以上)数量是十分巨大的,"小吏"对他们这些刚刚在政治上翻身获得了"自由"的农民们,虽然还抱有偏见,然而终归无法抗拒天子的诏令,按照这些诏令,对他们实行"有功劳行田宅"的政策是没有问题的。当他们占有了相当可观的土地以后,自然是役使农民,成为坐享其成的地主。汉初新政权的建立,除了各级主管官员由军功任免外,一般属吏,是由一些未曾从军的贫穷知识分子担任的。当他们担任小吏以后,立即援引"有功劳行田宅"的法令,去占有大量的土地,最终当然也转化为奴役农民的地主。 三是在农民战争的发展过程中,广大农民"冲破了封建罗网",夺取地主土地财产,改变土地占有状况,使自己成为地主。汉代距今遥远,史料缺乏,我们只能以后代的情况进行推测。宋代史料有"天下大乱,乃贵贱贫富更变之时"(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建炎三年正月庚子纪事》)的说法。在明末清初,对这种事实的记录就相当多了。乾隆山西《长治县志》卷九《风土记》说:"自明季闯贼煽乱,衣冠之祸深。……纲常法纪,扫地无余。穷儿陡成富室,贱隶远冒华宗,衣裳车马饰都雅之容,甲第田园肆兼并之策";又河南《光山县志》载:"明季之乱,纲纪颓败,小加大,贱防贵,所在多有";大家都熟知的是由东诸城县的情况:丁耀亢《出劫纪略》记载,李自成任命的新县令到达诸城以后,"以割富济贫之说,明示通衢,产不论久近,许业主认耕,故有百年之宅,千金之财,忽有一二穷棍认为祖业者……一邑乱如鼎沸,大家(地主)茫无恒业"。这种乾坤颠倒,天翻地覆的情况,显然是历代都有过的。秦末农民战争时期,许多地主携带金银财宝,裹挟大量农民"聚保山泽",躲避农民和农民军的搜捕和打击,无疑都是在农民战争中丧失土地的地主。但这种情况是不是"根本改变了地主和农民的关系",并且"使农民获得了自由"呢?显然不能这样看。这种翻一个过的情况,只是把地主和农民换了一个位置:"地主和农民的关系"照旧,当然也谈不到"使农民获得了自由"(下面还要谈这个问题,此处从略)。中国农民的力量是伟大的,他们甚至可以颠倒世界,然而它无法抗拒社会发展的规律,不能改变世界。往往是在他们解除了自己身上的枷锁的同时,又毫不客气地把这条枷索套在了别人、包括昔日阶级弟兄的脖颈上。 孙达人同志还进一步指出,这种自由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农民战争中许多农民迁移到了那些封建统治较薄弱的地广人稀的地区安家落户,取得了较好的生产条件";"另一方面,在农民战争中许多依附性的佃客和奴婢摆脱了人身隶属,促进了人身依附性较弱的封建关系的发展"。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吗?现在我们讨论这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在中国封建社会爆发的农民战争中,不管是前期还是后期,都曾发生过人口迁移到"地广人稀的地区安家落户"的情况。但是,地广人稀的地区决不是世外桃源。只要那里仍然是整个封建社会的组成部分,那里就不会有农民的自由。 秦末农民战争时期,确实有大量人口"摆脱了国家的控制"、"聚保山泽"、"不书名数"。刘邦对这些人曾经下达过"复故爵田宅"的诏令。孙达人同志认为,这些拥有故爵田宅的人是农民,刘邦下达这样的诏令,是为了诱骗"农民出山,重新成为编户,接受封建压迫和剥削"。我认为这种看法不对。虽然在这些人中有些农民,但主要是地主居统治地位。因为所谓"故爵",是指秦时获得的爵位,与汉爵相对。而秦朝的军功爵制告诉我们,战士立功而得爵者,由国家赐田、赐宅、赐劳动力;愿为官者可以为官(参见《商君书·境内》、《荀子·议兵》等等)。这样以来,原来的自耕农变成了地主,立大功者成了大地主、特权地主。刘邦下令复故爵田宅,正是恢复他们的地主身份。其中当然也有自耕农民和"见税什五"的依附农民,但他们必然是受地主、豪强胁迫进入山林川泽的。因为地主、豪强们知道,如果没有农民,他们便做不成地主。在他们控制之下进入山林川泽的农民,是不会得到自由的。再说,"革命是被压迫者和被剥削者的盛大节日"(《列宁全集》第9卷第98页)。农民起义的目的,一般说,尚有土地的,是希望减轻剥削,改善生产条件,丧失土地的,是想夺取一块土地。而农民起义的高潮时期,正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时机。因此,他们决不会一面摆脱国家的控制,一面去接受地主的奴役。对农民运动惶恐不安,对农民起义战战兢兢的是地主,所以他们才携带财产和家口,并胁迫他们的依附农民,到山林川泽、地广人稀的地区,寻找世外桃源。他如孙达人同志所说,东汉初年,"屯聚山泽"、"拥兵聚土"的人,以及三国时期江南的"宗贼",都是这样的以地主为主体的避难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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