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如西晋末年,在川北和荆、湘地区爆发过流民起义。以天水、略阳等六郡流民而论,开始他们是为了"就谷",即为了活命。所以他们"布在梁益,为人庸力"(《晋书·李特载记》),而不是为了获得自由,摆脱国家控制,在这支流民队伍"流"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领导集团,而这个集团的成员,毫无例外,都是地主大族。正是这些大族利用这支流民队伍变成的反晋农民起义,转化为封建割据政权的。在这个长期发展中,除了极少数农民成为成汉政权的官僚外,大部分农民或者在战斗中死亡,或者散在民间为农民,都没有获得自由。史料告诉我们散在川北的六郡流民恰恰是因为没有自由才起而反抗西晋政权的。只是后来被李特兄弟"利用了去"罢了。 孙达人同志津津乐道的清初开发过陕南的川、楚、豫、皖流民,陆续进入汉水流域各县以后,是不是获得了自由呢?没有!《陕西省孝义厅志》《风俗志》载:"江、楚各省人民,源源而来,开荒附藉。本大者买地、顶地,广辟山场;本小者典地、租地,耕作谋生"。买地或顶地以后,把土地再租给或转顶给别人,自己成了坐食租税的地主或二地主;典地或租地以后,原来拥有自耕农身份的农民,成了依附于地主的佃农。这些农民在摆脱了原籍封建政府的剥削后,又在地广人稀的地区被套上了地主的枷索。此外,可能还有部分流民经过招徕"承赋领地"(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八,《民食》),成为自耕农,但他们还是在国家控制之下。如果说他们有了点自由的话,那自由实在是有限的、可怜的。《陕西石泉县志》载,流民们"开荒种地,多属寄籍,各存首丘之念,谁为旨蓄之谋?……今既历数纪,习俗依然"(《事宜附录》卷四)。如果他们获得了自由,如世外桃源,他们是不会整天想到还乡的。总之,逃入地广人稀地区的农民,不管是佃农还是自耕农,都不存在孙达人同志所说的那种自由。真正获得自由的人是秦末农民战争时期获得高爵和清初进入陕南山区购买土地而成为地主的那些人,但他们都已经不是农民了。 这里也应该说明,大量人口进入地广人稀的地区,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重大意义的。大量人口进入落后地区,也就是先进的生产力传入落后的地区,使这些地区的生产发生革命性变革,终极结果是中原地区的生产关系随着生产力辐射到边疆地区,封建关系普及到荒无人迹的地区。 第二方面,孙达人同志说:"在农民战争中许多依附性的佃客和奴婢摆脱了人身隶属,促进了人身依附性较弱的封建关系的发展"。我认为这种说法都不符合事实,因而都不正确。 关于奴婢摆脱人身隶属问题。在封建社会初期,确实存在大量的奴婢,从事各方面的生产劳动。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它的数量在减少。但不管其数量多少,它的存在对农民是严重的威胁,所以遭到了农民的反对,在封建社会初期爆发的农民战争,都冲击和扫荡过这个制度,使这个制度受到打击。但由于社会还需要这个制度作为农奴制的补充,所以这种反对并不能使它非法,也不能阻挡它在农民战争结束以后继续发展。象西汉经过秦末农民战争,奴隶的绝对数量,仍在不断增加,就是证明。倒是封建皇帝的诏令,在这方面起着农民战争所无法起的作用。刘邦下达的"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汉书·高祖纪》)的诏令,使刚刚丧失了自由身份的农民恢复了自耕农身份,限制了奴隶制在自由民中的发展。西汉中后期,在封建关系发展的同时,奴婢的数量也在大量增加,某些统治阶级的代表人物,相继提出限奴、限田的建议,虽未能实行,但曾一度使奴婢为之减价。王莽上台,进行复古改制,宣布了王田、私属制度,想从根本上解决奴隶制度的问题,但由于王莽改制的惨败,解决奴隶制的问题未能达到目的。赤眉绿林起义再次打击了这个制度,但同样不能消灭和阻止这个制度的发展。到东汉初年,经过刘秀六次发布释放奴婢的诏令,使奴隶制度在某些地区的发展成为非法,在自耕农中的发展也再次受到了限制。而三次宣布禁止虐杀奴隶的诏令,使奴隶的生活处境得到改善,地位有所提高。这虽然不是消灭奴隶制度,但却使东汉时期的奴婢大部分退出基本生产领域,成为家内奴隶。我国封建社会初期的历史表明,奴隶制的发展和削弱,是由社会发展的需要决定的,国家的法令,是全面消灭这个制度,还是局部消灭这个制度,反映这种社会需要。这是新的上层建筑为消灭已经过时的旧基础和旧上层建筑残余的作用的具体表现。农民战争对奴隶制的打击,作用大小,归根结底,也还是要受这种社会需要的制约。不是农民阶级的主观意志所能左右的。 关于农民战争"促进了人身依附性较弱的封建关系的发展"的问题。在封建社会上行时期,农民战争不是"促进了人身依附性较弱的封建关系的发展",恰恰相反,而是促进了人身依附关系的逐渐强化和普遍化。封建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形态,有它的上行时期和下行时期。在封建社会的上行时期,农民战争起着推动封建生产关系发展的作用,即推动人身依附关系加强或强化的作用;在封建社会的下行时期,农民战争起着推动封建关系衰落的作用,也即推动封建依附关系逐渐削弱的作用。 以中国封建社会上行时期的情况而言,社会变革的基本内容,在经济上是从自耕农经济占统治地位,发展到地主经济占统治地位;在阶级结构上,是从自由民占绝对多数,发展到贵族、地主与农民(部曲、佃客、自耕农)的尖锐对立。因此,这一时期的阶级斗争,包括每一次规模不等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是广大农民反对农奴化、要求自由、要求民主、与西欧社会的封建化时期一样,要求恢复公社时期的一切权利。农民的这些斗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例如两汉初年,都曾使在封建关系发展过程中丧失了土地成为依附农民的农民,部分的获得了土地,并迫使两汉统治者作了一定程度的让步,使旧有生产力得到恢复,并在新的条件下得到发展。但不管如何,还是扭转不了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所以,到东汉之末,特别是三国时期,封建生产关系在国民经济中占统治地位了,封建依附关系强化到普遍化的程度。整个社会除了地主和农奴(部曲、佃客)这对最典型、最根本的关系外,屯田户和国家的关系、士兵和将帅的关系、吏户与官长的关系、甚至师生之间的关系,都依附化即农奴化了。这种封建关系逐渐加强的趋势,从战国初年封建制确立,一直持续到南北朝时期。农民战争哪里"促进了人身依附性较弱的封建关系的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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