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建构与解构兼论中国世界中世纪史理论与实践的困境
世界中世纪史又称世界中古史,是世界史学科下的一个分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世界中世纪史教学和研究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对史学工作者而言,世界中世纪史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是毋庸置疑的,似乎无须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也不成问题。不过,仔细分析却未必尽然。20世纪中期以来,国内外史学界在该领域的研究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在“中世纪”的概念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历史三分法等问题上有了与以往不同的认识。这些变化正不断冲击着学术界对世界史的传统认识。对中国史学界而言,这种冲击在世界中世纪史领域尤为明显,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其存在的基础乃至合理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史学界一直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世界史体系。目前,新一轮的学科调整在进行中,在这种形势下,对与中世纪有关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不无裨益。中世纪的概念是如何形成的?在近现代的历程中它发生了哪些变化?当代西方史学界和中国史学界的理论与实践如何?这些变化对中国中世纪史教学和研究的影响如何?有关这些问题尚未引起中国史学界的关注。本文在借鉴中西史学界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历史分期问题,主要从宏观的角度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不当之处,恳祈方家指正! 一、“中世纪”的建构 新中国的世界中世纪史是在借鉴西方的基础上仿照苏联的模式形成的;而苏联的概念又是在西方的基础上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而来的。因此,要充分了解中世纪史学科的现状及问题,就有必要从“中世纪”概念的学术史谈起。 中世纪又称中古,拉丁文一般作medium aevum,①本意为中间阶段,后来一般专指欧洲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后到15世纪末前后的这段历史。文艺复兴前,欧洲并没有统一的历史分期法,当时流行的一些分期理论大都是根据圣经的一些论断演绎出来的,如六个时代论、帝国更替理论及各种三时代论等。②现代意义上的“中世纪”概念萌发于文艺复兴时代,一般认为意大利早期著名人文主义者彼得拉克(1304-1374)是主要的奠基者。他把罗马皈依基督教之前的历史称为古代,将皈依后直到他那个时代称为近代,并把这段历史概括为野蛮与黑暗。他还认为,虽然自己所处的时代仍然延续了衰退,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个更好的时期。③这种对历史的新看法被后来的知识分子继承和发展,成为现代认识的基础。到16世纪,将历史分为古代、中世纪、现代的做法逐渐多起来,如布鲁尼(1369-1444)在其《佛罗伦萨人民史》中就采用了三分法;比翁多(1388-1463)则首次在《罗马帝国衰败以来的历史时代》中用中世纪这个词来表示410-1442年的历史,正式使用了这个术语。 17世纪后半期,现代意义上的中世纪概念正式确立。真正把这段历史概念化的是德国人克里斯托弗·凯勒(1638-1707)。他将欧洲历史分为古代、中世纪、现代三个阶段,并以此为编纂历史教科书的指导思想。从1675年到1690年,他先后编写了古代、中世纪、现代三部历史,还撰有《分为古代、中古、新时代的通史》一书,这可算作史学史意义上“中世纪”一词的正式概念化。凯勒的历史分期法在西方学术界广为流传,并成为公认的标准。④随着西方殖民霸权在世界范围的确立,这种历史分期观念也逐渐流传开来。19世纪末以来,随着中国学习西方和日本,知识界逐渐熟悉了这种对西方历史的分期法,并加以使用。 在现代欧洲史学范畴内,“中世纪”是一个专有名词,指的是欧洲的历史,尤其是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到文艺复兴期间的原罗马帝国地区的历史,在区域上则侧重于古典文化曾经比较发达的地区。不过,随着史学研究的深入和三分法的流传,中世纪一词的内涵发生了显著变化。首先,中世纪所涵盖的地域由西欧、南欧扩大为整个欧洲,中世纪史也变成欧洲历史的一个阶段,成为一个独特的有机整体。其次,中世纪逐渐与封建社会画上了等号。从18世纪起,西方学术界对东西方社会形态发展遵循共同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入。在很多学者看来,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的欧洲社会就是封建社会,从时间段上看,其历程大致与中世纪一致。因此,中世纪在欧洲又常被作为封建社会的代名词。这种做法随着唯物史观的发展逐渐扩大起来。 将中世纪与封建社会等同并普遍化,这种做法在苏联的历史理论和实践中达到了顶峰,并集中体现在苏联科学院组织编写的多卷本《世界通史》(第3-4卷为中世纪史)中,其主要特征就是社会的五种生产方式演进理论。《世界通史》认为,“历史过程是社会经济结构有规律的更替……所谓中世纪就是封建生产方式在亚洲和欧洲大多数国家和非洲许多国家占有统治地位的那个阶段。中世纪是全世界规模的生产方式和封建社会关系产生、发展和衰落的时期”;“从年代上来说,中世纪就是古代史和近代史之间,亦即由奴隶制社会的崩溃起到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为止的一段时间”。⑤这个阶段的上限在3-7世纪,下限则在17世纪中叶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土地的封建主所有制是中世纪封建社会的基础。……土地的封建主所有制与独立的小农经济相结合,这是封建经济的特征。……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和由这种依附所产生的超经济的强制手段,就是封建制度的典型特征。”“封建生产方式所固有的对抗性矛盾使封建社会变成尖锐的阶级冲突和不断斗争。”⑥ 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学术界更多地采用非马克思主义理论,把中世纪局限在欧洲范围内,开设的中古史课程也多冠以欧洲或西洋的限定词。20世纪50年代后期,史学领域全面引进苏联模式,这个时期编写的几种教材就反映了这种特点,如都冠以“世界中世纪史”或“世界中古史”的名称,同时将中世纪与封建社会等同。在具体的思路上,则强调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突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间的矛盾对历史发展的推动作用等。为了与五种生产方式演进序列相一致,还将历史分为古代、中古、近代、现代四大块,作为历史教学和研究的基本单位,就连中国史领域也是如此。这样,中古的历史自然也就成了封建社会的发展史。 中国史学界这种认识的主要代表就是1962年出版的《世界通史》教材。该教材的中世纪部分的“导言”指出:“世界中古史(或中世纪史)讲述封建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占统治地位时期的历史,上自5世纪后期罗马奴隶制帝国崩溃起,下迄17世纪中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止。”⑦1972年的修订版改为:“世界中古史是封建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发展和衰亡的历史,是封建社会中以农奴或农民阶级为主的各被统治阶级同统治阶级不断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⑧进一步突出了阶级斗争。作为新中国的第一套世界通史教材,其奠基性作用是巨大的。它成为20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世界史的编纂范例,其影响至今犹存。 二、西方史学界对“中世纪”的质疑与解构 将中世纪普遍化并作为三大历史时期之一的做法虽然在现代成为主流,但也存在不同的意见。随着相关研究和对历史体系探索的深入,其合理性也渐受质疑。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封建的中世纪是否成立。史学界虽然将中世纪与封建社会等同,但这是有很大争议的问题。学术界对于封建制度的概念一直有不同看法,存在政治、军事、社会乃至经济形态等多元观点,⑨将中世纪与封建社会等同的观点也同样受到质疑。相关的研究表明,封建制作为西欧历史上的一种现象,如果确实存在过的话,它的出现与确立也至少是在10世纪以后的事。中世纪与封建社会在时间段上有几个世纪的差距,显然不能混为一谈。实际上,对于封建制是否普遍存在的问题,至今没有统一的意见。20世纪中期以来,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拜占庭、阿拉伯、俄罗斯、中国、日本、印度、非洲等国家和地区曾经存在封建社会的证据并不充分,至少并非西欧传统意义上的封建制。即便从欧洲内部来看,封建制度的普遍性也很成问题。与封建制度有关的一系列概念最早是由法国学术界提出的,其主要对象是加洛林帝国腹地的一些地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即便在这个问题上的集大成者马克·布洛赫也没有忽视其区域性特征,而仅仅认为这是一种理想类型。虽然封建主义被扩大为一个欧洲普遍存在的现象,成为一种解释历史的标准模式,但也遭到了一些史家的反对。如英国学者梅特兰曾经公开批判用所谓法国封建制度来衡量英国历史的做法;萨瑟恩在其代表作《中世纪的形成》⑩一书中,始终未用“封建”一词。20世纪中后期以来,随着学术界对封建制度研究的深入,欧洲内部在这方面的差异性也逐渐出现,以至于连法国内部也很难有一个普遍的模式,更遑论整个欧洲乃至全世界了。差异性和多样性问题的提出使得原先的观点逐渐受到怀疑和冲击。 对封建主义概念的最大冲击来自美国史学家伊丽莎白·布朗和英国史学家苏珊·雷诺兹。布朗认为,封建主义是“一个人为杜撰出来的标准”,没有任何可信度。不仅如此,用这个在欧洲历史内部都不成立的概念去衡量解释其他地区的历史,更是非常荒谬的。她进而认为“封建主义是一个17世纪的建构,那时以及后来的律师、学者、教师和论辩家用它来指代一般或多或少与中世纪密切相关的现象,但它始终并且不可避免的是一个被使用该术语的人选择的现象,并反映了该特殊评论者的偏见、价值和倾向。……封建主义这个僭主必须永远被废黜,其对中世纪研究者的影响最终结束”(11)。如果说布朗从宏观的角度解构了封建主义的大厦,雷诺兹则进一步从微观的角度动摇了封建主义的基石--封土和封臣。她认为,这两个概念的出现“尽管比封建主义早得多,也仍是后中世纪的建构”(12),12世纪之前,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所谓封土与封臣内涵。这些概念含义的获得源于意大利伦巴德的法学家,也就是在罗马法复兴时期,他们首创了后来意义上的封土和封臣。 第二,中世纪的普遍性是否成立。在封建的中世纪被解构的同时,中世纪的概念及其合理性也面临着冲击。在传统的观念中,中世纪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是基督教一统欧洲的黑暗时代。它也成为野蛮、愚昧、迷信的代名词,与其前后的两个辉煌时代形成鲜明对比。这种观念在启蒙运动时期广为流传,成为大众的常识。但是从18世纪后半期起,这种价值评判先后遭到浪漫主义者和中世纪专业研究者的批判。(13)随着史学界对欧洲不同地区历史研究的深入,这种简单化的划分也带来了许多问题,难以适应史学的发展。首先,中世纪在欧洲内部的时间起止点定位上存在困难。从起点来说,传统上就有君士坦丁皈依基督教、410年、476年、500年等多种说法;终点则有文艺复兴、1453年、1492年、1500年、1517年、1640年等代表性的观点。(14)20世纪以来,史学研究的新变化使得对中世纪时间段的划分更加多样化。如比利时史学家皮雷纳提出中世纪的开端在8世纪中期;(15)西德尼·潘特则定在284年;(16)美籍爱尔兰裔史家彼得·布朗则将传统的中世纪初期划为晚期古代,并将中世纪的开端推到9世纪。(17)一些学者则根据历史发展的长时段理论,将中世纪的下限延长到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或工业革命,如法国年鉴派史学家勒高夫就提出中世纪一直延伸到工业革命的观点。(18)如果考虑到国家和地区的差异,学者们的分歧则更加显著。一则不同地区进入中世纪的时间并不相同(如果承认有一个统一的中世纪的话);一则不同国家对自己的中世纪史的断限不同,即便同一个国家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其次,中世纪还要解决巨大的时间和地域差异问题。中世纪早期与晚期之间无论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观念和信仰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差异;各个地区之间在族群、语言、文化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分别,无法统一在一个标准之中。就连罗马帝国故地内部也是东西不同、南北迥异。正是基于这些考虑,从20世纪中期开始,西方史学界就逐渐对一体性的中世纪概念提出质疑。英国著名史学家巴勒克拉夫认为,中世纪只是一个概念,是一个方便的思想范畴,并非现实。“从来就没有一个‘中世纪’”,“476年至1453年的千年史也并非一个真正的整体”,(19)也不可能当做一个故事来讲。美国著名中世纪史专家霍莱斯特提出,作为一体概念的中世纪欧洲或者基督教的中世纪的说法都不成立。“社会、经济、制度和思想史、艺术史、法律史、文学、哲学、心理学、考古学和人类学的证据表明古代-中世纪-现代的范式需要巨大的修正。”(20)英国中世纪史家鲁伊特甚至认为,中世纪与封建主义一样是另一个非合理的“建构”,既不符合欧洲的现实,更不适用于欧洲之外的国家和地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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