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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鸿章家书的真伪辨析问题(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社 董丛林 参加讨论

第85号书《致瀚章》(第30页)中说:“曾涤生师自九江劳师,旋回南昌,遽以病入膏肓,扁卢束手,而于十二月十六日寿终,予谥文正。”而无可置疑的事实是,曾国藩于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日(1872 年3月12 日)病死在江宁(今南京)两江总督官署。 此前,同治十年(1870年)八月间,他曾在江苏省内的扬州、徐州、苏州、上海等处阅兵,不日即返回江宁,后病情加重未再出行。临终的这天午后,他由儿子纪泽陪伴到署内西花园散步,忽“连呼足麻,扶掖回书房,端坐三刻乃薨”(注:黎庶昌:《曾国藩年谱》〔M〕,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252页。)。而不是“九江劳师”之后“回南昌”而终,也不是死于“十二月十六日”。“家书”所言此事的情节、地点、时间均与事实不符。那么,是不是当时在直隶保定的李鸿章根据了一时的讹闻呢?这种可能完全可以排除。查《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同治十一年二月十四日《复英西林宫保》一函中说:“昨得昌歧书,湘乡侯相忽于二月四日仙逝……急报计已至京,十一二日邸钞未见明文,尚不知谁是替人,定亦煞费踌躇。”(注:《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M〕,卷12,第5页。)二月十六日《唁曾劼刚、栗诚两公子》一函云:“十二夜得黄军门驰报,吾师头晕复发,调养数日已痉,乃于二月初四日棋罢散步园亭,倏尔薨逝。惊惨悲痛,神魂飞越……今阅邸钞,遗疏至京,两宫震悼逾垣,特谥文正。”(注:《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M 〕,卷12,第5页。)可知,李鸿章最早是在十二日夜或十三日, 由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字昌岐,《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中皆作“昌歧”)的驰报中,得知曾国藩的确切死期和临终前后的大致情况的,当时清廷尚未公布有关消息,及至十六日李鸿章从邸钞中得知曾国藩谥“文正”,根本不存在误闻之类的情况。
    第82号书《禀母亲》(第29页),述及由李鸿章代替曾国藩为直隶总督、曾国藩改任两江总督事,并具体说到“本月二十二日拜表谢恩,到署受任”。查知,李鸿章是于同治九年(1870年)八月三日,在由陕西赶来直隶途中的获鹿行次接到任命谕旨,当月六日上《调任直隶谢折》(注:《李文忠公全书·奏稿》〔M〕,卷16第50页。), 二十五日抵天津,九月六日与曾国藩交接印信(注:黎庶昌:《曾国藩年谱》〔M〕,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246-247页。)。显然, 无论把信中所言“本月”设定在八月还是九月,所谓“二十二日拜表谢恩,到署受任”之事,皆与实际日期对不上号。
    第86号书《致鹤章》(第30-31页)述“滇案”事(即“马嘉理事件”),说自己于“十八日”到烟台与英方谈判,“英使威妥玛……四月出京”,“五月间”李瀚章奉旨入滇查办案事,旋覆奏。实际上,李鸿章到烟台的时间是在光绪二年(1876年)的六月二十八日(注:《李文忠公全书·奏稿》〔M〕,卷27第36页。), 威妥玛下旗出京的时间是在该年五月下旬(注:《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M〕,卷5,第10页。),而李瀚章入滇办案的时间是在上年的十月,过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才覆奏“全案情形”(注:见《合肥李勤恪公瀚章政书》卷七收载的《遵查英员被戕被阻全案情形折》。)。
    第1号书《禀父母》(第1页)中云:“……当儿来此接篆之时,一般谋缺者纷来道贺,户为之穿。彼等有愿以巨金为儿寿,儿弗论财物,却而璧之。”既然是“禀父母”,那就当在双亲皆在世之时。上已述及,乃父李文安早在咸丰五年五月即去世,在此之前,李鸿章当团练头目只被赏加知府等衔而未任过实职,何有“接篆”之事?当时他的境遇颇困厄,哪里到过能吸引谋缺者盈门“户为之穿”的权势地步?他那时最大三十岁出头,又做哪家之“寿”?
    像上述这等或属李鸿章本人的亲身经历,或是他肯定知之详确的事情,在真实的家书中怎会如此错谬百出呢?
    4.语言文字上的伪迹
    第3号书《谕侄》(第1-2页)中的“史宜日日看,不可间断”, “读经先穷一经,一经通后再治他经,不可兼营并鹜,一无所得”之句,见于曾国藩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八月三日《禀父》信中(仅个别字有异)(注:《曾国藩全集·家书》〔M 〕(一),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11页。)。第2号书《致三弟》(第1页)中有这样一段话:“兄少时从徐明经游,常告读经之法:穷一经必专一经,不可泛鹜。读经以研寻义理为本,考据名物为末。读经有一‘耐’字诀。一句不通,不看下句;今日不通,明日再读;今年不精,明年再读。此所谓‘耐’也。”据查, 其中自“穷一经必专一经”以下, 则与曾国藩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正月十七日致诸弟信中的一段文字(注:《曾国藩全集·家书》〔M〕(一),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55页。)完全相同。 而曾国藩写这两封家书时,李鸿章还没有抵京师事于他。与其说可能是李鸿章后来的“借用”,不如说是作伪者的窃用更合事理。
    第71号书《致鹤章》(第23-24页)中有言:“《礼》云:‘道而不径,舟而不游’。古之言孝者,专以保身为重。乡间路窄桥危,嗣后吾家子弟,凡遇过桥,无论轮马,均须下而步行。”查知,这段话与曾国藩同治二年(1863年)二月二十四日《谕纪泽》函中的一段话(注:《曾国藩全集·家书》〔M〕(二),第945页。)基本相同(惟个别字眼有异,如曾函中作桥“孤”、子“侄”、“轿”马)。在曾函中,是因闻知曾纪泽在一桥上跌下而未伤之事所引出的嘱语,而在李“家书”中此语却显得没头没脑,出自作伪者的抄用殆无疑义。
    第14号书《致弟》全文为:“为学之道,勿求外出,亦可成名。昔婺源王双鱼先生,家贫如洗,在三十岁之前,为窑工画碗,三十岁之后,读书训蒙到老,终身不应科举,著作逾百,为本朝杰出名儒。彼一生未拜师友,不出闾里。故余所望诸弟亦如是,惟不出恒之一字耳。”这与曾国藩道光二十五年二月初一日致弟信中的一段文字相仿,有些语句则完全相同,不妨录来以供比较:“……昔婺源汪双池先生一贫如洗,三十岁以前在窑上为人佣工画碗,三十岁以后读书,训蒙到老,终身不应科举。卒著书百余卷,为本朝有数名儒。彼何尝有师友哉?又何尝出里闾哉?余所望于诸弟者,如是而已,然总不出乎立志有恒四字之外也。”(注:《曾国藩全集·家书》〔M〕(一),岳麓书社1985年版, 第106页。)显系移此花而接彼木, 并且在移接中把“汪双池”错为“汪双鱼”。还有第15号书《致瀚章兄》的文字上也存在同类作伪之迹,上已附带指出,不复赘述。
    第19号书《谕文儿》(第5-6页)中说:“文儿来禀,询文学,今为汝告:文字为思想之代表,思想为文字之基础,故二者之演练,相为表里者也……以吾国人素无普及教育,语言与文字久离为二,非脑海中蓄有数百篇之佳文,三四千个可以分类(谓名、代、动、静、状、介、连、助、叹九类之文法)之字,心手必不能相应(寻常人说话所用之字,大约三千多,但无规律耳)。”这岂像是“文儿”(且不说其人实际上找不出)求学的那个年代的李鸿章所能讲得、写得出来的?据笔者所知,是在作为中国第一部汉语语法著作的《马氏文通》当中,才首次系统地讲到“名、代、静、动、状、介、连、助、叹”这九类“字”。该书由马建忠完成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当然,不排除曾在李鸿章门下办过多年洋务的马建忠,在酝酿此书的过程中有向李鸿章介绍过该方面知识的可能,但这种可能也当在“文儿”求学的年代之后。何况,这仅仅是一种假设的可能,而“家书”中的“文儿”亦属子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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