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鸿章家书的真伪辨析问题(4)
上述诸项当中列举到的足以否定其真起码也是疑点颇大的“家书”篇目,按编号次序整理排列,有第1、2、3、4、9、14、15、19、29 、30、41、43、59、60、68、69、70、71、72、74、77、82、85、 86 、88号等共25篇。其余者当中也不排除还有些在内容上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错讹。自然,也有些是仅从其内容本身无法证伪的篇目。譬如,只是泛泛谈一些治学、修身、处世之道,并不涉及具体史实,而语句来源方面也找不出伪迹者;转示某奏疏而该奏疏及致书对象又皆实有者;虽涉及一些史事而情节符实找不出漏洞者,等等。从其内容上找不出破绽的篇目并不能排除伪造的可能性,因为伪造品并不必定在内容上留下破绽。既然一书中已查出相当部分从内容本身即可证伪或大为可疑的篇目,再联系全书整体上来源不清,且都不具时间,总体编排上亦杂乱无章的情况,应该说全部或大多属伪造的可能性颇大。下述情事也可为此提供旁证:编次《李鸿章家书》的“虞山襟霞阁主”,在二三十年代还曾编过其他多种清代名人的“家书”,有的也被质疑或证伪。例如岳麓书社1987年出版的《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的《编者前言》中指出:“三十年代中,出现一种中央书局‘虞山襟霞阁主编次’的所谓《左文襄公家书》(‘清代十大名人家书’之一),此书体裁芜杂,内容可疑,除将40余通致朋僚戚党的函札充作家书外,还有60余通为初本所无的书信。这批书信的来源既无任何文字说明,也无任何手迹可相印证。从其内容看,绝大部分是利用左氏给师友朋僚的函札,移花接木、连缀补苴而成的,作伪痕迹显然易见。”从其人编次的《李鸿章家书》的情形看,岂不亦有类似之处?且更不乏移自他人书信者。 当然,在尚无十分充足根据的情况下,也不好绝对地认定其全系伪造,真伪混杂的可能性亦存。李氏后裔中有人否定该“家书”为真品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其祖上家书“向未汇存,各房偶有存留,经数次乱离转徙,亦多失去”(注:《逸梅杂记》〔M〕,齐鲁书社1985年版, 第13页。)。若从另一个角度考虑,正因为其家书散失,不正可能落入他人之手,或为坊间所得,或被人收藏吗?据笔者所知,现在即有几处存有或搜集到李鸿章的家书,正在整理待刊,据说其中即有与已刊李鸿章家书吻合之件。当然,上言存件也有慎重鉴定真伪的必要。 三、简短的补充说明 对上边迻录的旧作存稿中得出的具体考证结论,笔者并不拘泥固守。凡所有对李鸿章家书辨伪成果中能够确实证伪的信件,笔者都予以认同。这样看来,伪迹明显的信件数量上一定超过了上录笔者存稿中所认定者。不过,据笔者所见到的考证文章,似乎还都是从其家书的内容本身来考证的,而这种考证,尚不能对其90封信件悉数证伪,在这种情况下得出全系伪造的结论理由并不充分,证据亦欠确凿,甚至存在“连带推定”(部分证伪便推及全体)的逻辑上的失误。若对该家书的来龙去脉能考察清楚,诚不失为能得出最终的确定性结论的必要途径,笔者孤陋寡闻,迄今尚未见有人解决这一问题。最后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如何,黄山版《家书》中所收绝大部分信件并非共和本《家书》者,而是其他几种来源的新刊件;即使对共和本《家书》也非简单地全然肯定录入,尽管限于种种原因处理原则和方法上未必完全妥当。总之,不应将黄山版家书混同于共和版《家书》之类的沿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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