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就在伯驾喋喋不休之时,1848年3月, 耆英被道光帝召去北京(中途改赴南京处理青浦教案),终于得以摆脱罗孝全失窃一案,以及更为麻烦的英国人进入广州城问题。伯驾交涉的对象变成了新任钦差大臣、两广总督徐广缙。他在一段时间内放下此事,直到8月16日, 才为罗孝全之事照会徐广缙。但这次他却不是催讨赔款,而是告知,据罗孝全禀称,修建房屋欠工匠周插、张贵银两,而周张二人又欠店铺银两,罗孝全改请工匠后,这些店铺却要求罗孝全还清欠二人之款,以便他们能够讨债,否则不准修缮工程继续下去。伯驾的照会是要求对铺户阻挠工程之事“设法禁止,使罗孝全获保身家安全,一如条约所载。”他还特别声明,“本摄理原不欲再为罗孝全之事吁恳中国为之保护”,(注:《四国新档·美国档》,第120页。 )说明他已经暂时放弃“中国赔偿”的要求了。 但这并不是说他放弃了原来的目的。罗孝全本人也没有放弃索赔的要求,他与伯驾一样,也将索赔的对象定为中国政府,并不断重申他的要求。伯驾之所以改变了态度,一方面可能是看到无望实现目的,知难而退,另一方面是因为新任美国驻华公使德威士(John WesleyDavis)即将抵达,交涉之事将由德威士负责。 德威士于8月21日到广州, 伯驾不久就提请他处理罗孝全索赔之事。德威士开始时听信了伯驾的建议,但他对此案加以研究后,就对这起索赔事件的合法性表示怀疑。他认为从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来看,中国政府不应该对被盗贼偷窃的外国人负赔偿责任;而《望厦条约》第19条实际上也不包含伯驾所说的那种意思;同时他还认为罗孝全在这个事件中也有责任,他没有遵守该条约第27条的规定,未经中美官员的同意就在东石角建房子。在此情况下,他要求美国国务院给他明确的指示,在接到指示前他不向中国官员提出要求。另外,原来支持罗孝全的美国领事福士也采取与德威士同样的看法,他在1849年初写信给德威士说,罗孝全和伯驾滥用了条约规定的权利,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使中国官员日益关注传教士的行为,而使中美关系和美国的利益都受到损害。这封信也被德威士寄给了美国国务院。 (注:参见Te -kong Tong,UnitedStates Diplomacy in China,1844-60, UniversityofWashingtonPress,Seattle,1964,PP.100 -103; IssacharJacaxRobertsAndAmerican Diplomacy in China During theTaipingRebellion,P.111.)与此同时,罗孝全自己写信给国务卿布坎南, 坚持要求美国政府支持他向中国政府索赔。伯驾也在给布坎南的信中阐述他的上述立场,继续主张采取措施要“中国赔偿”。但当时的美国政府正面临换届,布坎南并没有给德威士明确的指示。(注:IssacharJacoxRobertsand American Diplomacy in China During the Taiping Rebellion,P.113.)而继任的美国政府处在南北分裂趋势日益加剧的考验中, 更无力顾及一个传教士价值1400元的索赔。 德威士1850年辞职,伯驾以“美国副使”的名义再次代理馆务,为时两年多。他虽没有向广州当局重提罗孝全索赔一案,但却向美国国务院建议,将远征日本的佩里舰队召到中国水域,以帮助实现美国人向中国的索赔要求。在当时,罗孝全的1400元索赔额,是几宗美国人索赔案中最大的一笔。(注:United States Diplomacy in China,1844- 60,P.116.) 1852年,马沙利(Humphrey Marshall)被任命为驻华公使。 在他赴任前,美国国务院指示他研究处理几个美国人对中国政府的索赔要求。包括罗孝全仍继续坚持的索赔要求。 (注:IssacharJacoxRoberts and American Diplomacy inChinaDuringtheTaipingRebellion,P.114.)1853年7月10日,马沙利照会两广总督叶名琛, 提出将核定的1400元“即行发给,并按自定案之日为始,至给银之日止,清算利息,一总交给。……但一时未便,请即订明期日复达。”(注:《四国新档·美国档》,第134页。)7月30日,他又向美国国务院报告说,他认为“中国政府有义务根据条约满足”包括罗孝全在内的美国人的索赔要求,否则美国应封锁广州口岸,或从支付给中国的关税中截取相应数目,或采取其他除战争以外的手段,来迫使中国就范。他甚至提出或是中国赔偿,或是美国撕毁条约的主张。(注:Issachar JacoxRoberts and American Diplomacy inChinaDuringtheTaipingRebellion,P.115.)但他这种强硬的主张却没有得到实现。叶名琛在复照中简单地说,“再查来文所称第一件罗孝全被抢之案,业经前大臣徐于戊申年照复德前公使结案,此时毋庸再述。”(注:《四国新档·美国档》,第137页。)可知德威士也作过试探而被徐广缙拒绝。 美国政府对马沙利狂妄的建议也没有理睬。于是这一轮索赔又没有下文。 继马沙利任美国驻华公使的麦莲(Robert M.Mclane)1854 年到中国后,也没有就罗孝全固执的索赔要求采取行动。次年,伯驾升任驻华公使,当时美国政府正关注所谓“修约”问题,国务卿马西( William Marcy)在要求他关注索赔之事的同时,警告他不要让这件事冲击“更重要的事务”, 禁止他采取激烈的行动。 (注: IssacharJacox Roberts and American Diplomacy in China Duringthe Taiping Rebellion,P P.117,135-136.)1857年4月, 美国特命全权公使列威廉(William B.Reed)到中国。罗孝全像历次新任公使履新时一样,又向列威廉递交了请求索赔的文件,他要求赔偿的数字变成了2400元。列威廉则认为这笔钱连本带息,已达2800元。(注:Ibid.,117.) 1858年6月,《中美天津条约》签订。11月8日,花沙纳和桂良等与列威廉又在上海签订了《赔偿美商民损失专约》,其中规定,将美国船只在广州、福州和上海交纳的所有货税和船钞的1/5,总额在60万元之内,用来偿付尚未了结的美国人对中国的索赔款项;“拟于咸丰九年正月初一起,由广东、福州、上海三港海关,将该银50万两分别立单,颁给美国使臣所定应收之人领取;其三港该派之额数,现拟定:广东30万两,上海10万两,福州10万两,以上款项于中国征美国出入口货税、船钞,以1/5扣抵,言明作为清结历年至今中国赔偿美国各口商民之数。”(注:《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142页。)罗孝全的索赔要求,在经过长达11年的争论,经过几任美国公使的努力后,终于由新的不平等条约予以满足。(注:United States Diplomacy in China,1844 -60,PP.24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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