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史学家大卫。拉姆齐在《美国革命史》一书中写道:在美国获得独立的过程中,笔杆子与刀剑具有同样的价值。对此罗伯特·A。佛格森评论说:作品可以与事件画等号,是因为事件虽小,却因语言赋予了它们象征意义而显得尤为重要。对于美国革命这样一国历史的奠基性事件而言,其重要意义和特殊性不仅在当时就被许多亲身参与者所描述,而且革命事件本身无疑也成为促使建国初期历史撰述繁荣的强大动力。 不少革命者首先指出了美国革命的特殊性,他们怀疑客观的社会现实能否解释美国革命的发生,认为它主要与思想有关,是“精神的拷问”、“人民头脑和心灵”变化的结果。但在建国初年至19世纪大部分时间的历史作品中,美国革命却成为上帝指引下人类进步的伟大事件。乔治·班克罗夫特把美国历史视为争取自由的历史,认为英国为压制北美殖民地人民的自由而采取的种种措施是美国革命爆发的原因,但是保留了神意作为历史的动力。进步主义史学家则将自己的研究建立在对革命时代的社会和经济解释上,即便像贝克尔这样对思想感兴趣的人也并不认为它是事件的决定因素,而把思想理解为上层建筑,研究其融贯性、逻辑和清晰性以及人们形成并利用思想的方式。20世纪三四十年代,其他学者进一步阐明了这一主题,其影响十分广泛,一直到50年代仍然是对美国革命的正统解释。但与此同时,一些史学家已经开始反对物质决定论,坚持人的力量和思想在促成变革上的重大影响力,思想史开始在美国兴起。 50年代后期,爱德蒙·S.摩根已经开始尝试摆脱美国革命研究中社会一经济观点的解释框架,新辉格派将革命变成了理性的保守主义运动,他们认为殖民地的社会经济情况与引发革命几乎无关。这在某种意义上重新回到了革命者对革命起源的解释。这些被称为“新辉格派”的史学家倾向于回到19世纪的理智主义者的简单假定,认为历史是人类对自己行动目的和手段理性考量的结果,因此倾向于选择那些最直接明确表达革命者意图的证据,使美国革命的历史完全成为“美国人追求原则的历史”。 伯纳德·贝林则以另一种方式阐明并加强了对革命的观念论解释。他指出,革命者的修辞并不仅仅是进步派史学家所认为的煽动性表述与宣传言论,而是意味着某种十分真实的东西,它们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思想和社会现实;因此想理解革命原因的史学家不能忽视美国思想中的任何一个组成部分。在他笔下,思想不再是静止的,也不再仅仅是对行动意图的声明,它不仅是解释手段和动机的指示器,其本身也成为分析对象,应当和其他历史事件一样被同等对待。更重要的是,贝林以令人兴奋的意识形态概念取代了关于思想影响力的令人厌倦的旧观念。在贝林之后,戈登·伍德又将这种思想史的理路运用于对革命和制宪的研究,更进一步清理出美国革命和建国的思想意识源流。他们和波考克共同呈现了美国革命中的共和主题而被归为“共和综论”、“共和学派”或“共和修正派”;又由于共同关注革命时期政治变革中的概念变化而被认为采取了“意识形态转向”。可见,如果说到20世纪60年代,革命者的思想或者说意识形态而非其社会和经济利益开始成为学者关注的中心,那么到70年代,思想本身和构成思想的话语则日益成为考察的对象。 当“共和综论”将人们关注的焦点从社会一利益和自由主义引向思想一话语和共和主义时,它一方面由于从根本上动摇并终结了对美国历史的自由主义一元论解释而获得学界的认可,其影响也很快从革命史扩散到共和国初期、内战前甚至整个19世纪的历史。与此同时,它也不断受到一部分史学家的批评,不少学者认为意识形态解释不过是“重新加热的一致论历史”,只是以共和主义取代了自由主义作为主导的意识形态,因此仍然是一种排他甚至支配性的范式;这些“意识形态史学家”过于关注重建思想模式,低估了个人思想者的力量和创始性,等等。这些批评迫使意识形态史学家在强调共和思想的突出地位及其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吸引力时更为慎重。戈登·伍德本人后来也指出,争论究竟自由主义还是共和主义主导了美国革命与立宪本身就是一个糟糕的问题,而且它假设在两种明晰可辨的传统之间存在尖锐的二元对立,但18世纪的现实并不支持这一点。一些学者指出,可能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这些传统(或更确切地说,其多样的支持者)如何能够一道起作用,而少去关注谁才是主导性的。这种观点将注意力引向意识形态的边缘或“模糊之处”,也更强调个人思想者和行为者在革命动员和立宪政治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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