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金代监察制度探析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史研究》 程妮娜 参加讨论

监察制度在中国封建王朝政治制度史上扮演着特殊重要的角色,监察机构的组织和权限与王朝政治特征有着密切的关系。金代监察制度产生于金熙宗“天眷官制”,发展于海陵王“正隆官制”,又经诸帝的逐步补充建制,章宗时形成较为完善的监察制度。在金代近百年的封建制度历史中,监察制度对于加强封建专制统治,维护封建等级秩序,肃正纪纲、澄清吏治,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社会安定,以及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方面,曾起过较大的作用。目前,从金朝官制的整体变化中探讨监察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从女真封建君主集权确立过程中分析监察制度的运作机制与民族特点的研究尚欠薄弱。本文以此为基点,通过对监察制度的研究,以求深入地认识金朝封建国家的特质,了解监察制度在少数民族王朝内的特点与作用。
    一、中央监察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隋唐三省制确立后,中央监察机构主要是御史台和谏院。金代御史台首见于太宗天会四年(公元1126年)诏行三省制之后,天会五年三月七日《册大楚皇帝文》中金使者的官名有:“押册金紫光禄大夫、左散骑常侍、知御史中丞上护军、彭城县开国公、食邑一千户、食实封一百户刘恩”与“奉宝枢密院户房主事、银青荣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行太常少卿、兼侍御史、轻车都尉、陇西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李忠翊”(注:《大金吊伐录》卷四,载中国历史研究社编《避戎夜话》,上海书店1982年版,第129页。)。按当时书写官名的惯例前面是实际官职,后面是官阶、虚职、封爵,如李忠翊之官名,而刘恩的官名似乎将实职脱落了。从两人的官名中“知御史中丞”、“兼侍御史”的位置看,似为虚职。其时,金朝虽仿唐、宋颁行三省制,开始设台、府、寺、监诸官,但多是机构草创,尚未真正实施职权。故可以断言,太宗时虽有御史台官名但无行使职权的监察机构。
    熙宗颁行“天眷官制”(公元1138年)才真正建立金代的监察制度,承唐、宋之制设御史台和谏院,分属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从初建到完善,中央监察制度在金代官僚体制中经历了一个由无足轻重到举足轻重的过程,就其发展而言,可分二个时期:熙宗“天眷官制”和海陵“正隆官制”及其以后。
    熙宗“天眷官制”的监察机构,尚未受到女真统治者的重视,官职不授全员,或以他官兼之,职权范围较小。据《大金国志·熙宗纪》记载:“御史台置大夫、中丞、侍御史以下,而大夫不除。中丞惟掌讼牒及断狱会法。谏院置左、右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并以他官兼之,与台官皆充员而已。”台官只察诉讼断狱之事与大理寺职掌相差无几,谏官职掌却不见记载。金代台谏机构承唐、宋制度,但职掌相差很远。如宋代监察机构除了察天下冤滞,御史台主要“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注:《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四》,中华书局1977年版,下同。),谏官的职责是“凡朝政阙失,大臣至百官任非其人,三省至百司事有违失,皆得谏正”(注:《宋史》卷一六一《职官一》。)。宋人洪皓评论熙宗时台谏之制曰:“中丞唯掌讼牒,若断狱会法,或春水秋山从驾在外卫兵物故,则掌其骸骼,至国则归其官。谏官并以他官兼之,与台官皆备员,不弹击,鲜有论事者。”(注:《金国文具录》,载《金史辑佚》,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第219页。)可见此时的监察机构只是有其人而无其实。究其原因,主要是从奴隶社会脱胎出来刚刚建立起封建三省六部制度的女真王朝,还没有树立起君主的绝对权威。开国建勋的功臣、老将、宗室、世袭大贵族把持着中央和地方的要职,拥有军政重权。“熙宗在位,宗翰、宗干、宗弼相继秉政,帝临朝端默。”(注:《金史》卷六三《后妃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下同。)连朝政都不能自作主张的皇帝怎么可能运用监察机构去纠察百官的行为。所以台官只去断狱,做运送卫兵尸体的琐事,谏官无专职,朝中无弹击,只是“充员而已”。直至熙宗末年,旧臣多物故,作为皇权强化标志的监察机构才开始整备,发挥作用,皇统七年十一月“以工部侍郎仆散太弯为御史大夫”(注:《金史》卷四《熙宗纪》。),始置御史台最高长官御史大夫。据《金史·熙宗纪》记载从皇统七年至九年熙宗被弑前,朝廷内宰执任免调动频繁,如宗贤在两年间先后两次任左丞相和领三省事、两次兼任都元帅,两次兼任左副元帅,几上几下。这其中或可以暗示作为皇帝耳目的监察机构已经在起作用。
    海陵即位后,首要大事即是强化皇权,其中措施之一是充分运用监察机构对百官实行监督。天德三年(公元1151年)正月“谓御史大夫赵资福曰:‘汝等多徇私情,未闻有所弹劾,朕甚不取。自今百官有不法者,必当举劾,无惮权贵。’”闰四月下诏“朝官称疾不治事者,尚书省令监察御史与太医同诊视,无实者坐之”(注:《金史》卷五《海陵纪》。)。在皇帝的倡导和旨意下,金代监察制度开始发挥纠察官邪,肃正纲纪,谏正违失的作用。贞元元年(公元1153年)御史大夫高桢“弹劾无所避,每进对,必以区别流品,进善退恶为言”(注:《金史》卷八四《高桢传》。)。这与熙宗时台谏官备员而已,“不弹击,鲜有论事者”,已大不相同。由此可见,金代封建监察制度形成于天眷元年而真正发挥作用则是海陵王即位以后,说明封建监察制度的实质是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工具。
    “正隆官制”的监察机构,是略迟到正隆二年(公元1157年)健全的。《金史·百官志》载:御史台,御史大夫掌纠察朝仪、弹劾官邪、勘鞠官府公事。凡内外刑狱所属理断不当,有陈诉者付台治之。御史中丞为贰大夫。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掌奏事、判台事。殿中侍御史每遇朝对立于龙墀之下,专劾朝者仪矩,凡百僚假告事具奏目进呈。监察御史掌纠察内外非违,刷磨诸司察账并监祭礼及出使之事。其下置典事、架阁库管勾、检法、狱丞、令史、译史、通事等数人。“正隆官制”废止中书、门下二省,原属二省的谏院改隶尚书省,《百官志》没有记载其职掌,当与宋谏官职掌相近,“掌规谏讽谕”。从《金史》中谏官事迹亦可以证明这一点。另外,金朝还参照宋制增置登闻检院和登闻鼓院。宋制:登闻二院隶谏院,“掌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先经鼓院进状;或为所抑,则诣检院。(注:《宋史》卷一六一《职官一》。)金制与之不同,登闻检院隶御史台,“掌奏御进告尚书省、御史台理断不当事”。登闻鼓院则隶尚书省,“掌奏进告御史台、登闻检院理断不当事,承安二年以谏官兼”(注:《金史》卷五六《百官志》。)。章宗承安四年(公元1199年)又设审官院,“掌奏驳除授失当事”(注:《金史》卷五五《百官志》。)。
    正隆以后金代中央监察机构有御史台、谏院、登闻检院、登闻鼓院和审官院。御史台和谏院隶属尚书省,掌监察尚书省和六部、诸司、院、监、寺的百官,御史台还经常派遣监察御史访察地方官吏,举廉能,弹不法。登闻检院隶属御史台,掌监察尚书省和御史台理断不当事。登闻鼓院则隶属尚书省,掌监察御史台和登闻检院理断不当事。又有审官院掌监察尚书省注拟差遣内外五、六品以上官员之事。台、谏官员皆可直接向皇帝上书、面奏。可谓环环相扣,严密之至。金朝统治者通过它来控制、操纵庞大的官僚集团为自己忠心效力,实现君主专制集权统治。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