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丰富的史学遗产中,传统史学方法论积厚流光,与时俱进,无疑是璀灿夺目的瑰宝。历代史学家在其反复曲折的史学实践中,探索乃至创造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史方法,时至今日,依然显现出它们的独特价值和魅力。鉴此,我们今天在对传统史学重新反思的同时,完全有必要进一步开掘其中的方法论宝藏,并使之得到提炼和升华。 一、传统史学范畴和方法 “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即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①。传统史学理论在其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同样形成了许多既定的史学概念和范畴,反映着前辈史学家们对史学研究的深层认识,涵括了极其丰富的内容。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孔子作《春秋》,“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义则夫子自谓窃取之矣”②。即首先界定了史学包括事、文、义三方面的基本范畴和内容。唐代刘知几则提出了史才、史学、史识的概念。清代章学诚在刘知几三长说的基础上,补充了史德的范畴。章学诚还对一些史学概念作出解释,“世士以博稽言史,则史考也。以文笔言史,则史选也。以故实言史,则史纂也。以议论言史,则史评也。以体裁言史,则史例也”③。近代史家在其理论探讨中,进一步扩充了传统史学范畴。如姚永朴在其《史学研究法》中将其概括为史原、史义、史法、史文、史料、史评、史翼等④。刘咸炘的《治史绪论》认为史学可分为四端:一旦考证事实。是为史考。二曰论断是非,是为史论。三曰明史书之义例,是为史法。四曰观史迹之风势,是为史识⑤。柳诒徵在《国史要义》中更为明确地提出了史原、史权、史统、史联、史德、史识、史义、史例、史术、史化等十类⑥。上述史家对传统史学范畴的区分和概括,十分清楚地标示出传统史学理论体系的纲领网结,也包含了传统史学方法论的基本要素。 综合古今史家所论,史考、史注范畴可以归纳为史考学方法;史体、史例的范畴可以归纳为史纂学方法;史评、史论的范畴可以归纳为史评学方法。这三种方法,究其根本,不外出自孟子所说的事、文、义。也就是刘知几所说的史之三途:彰善贬恶,编次勒成,高才博学⑦和吴缜所指出的为史三要:事实、褒贬、文采。他说:“有是事而如是书,斯谓事实;因事实而寓惩劝,斯谓褒贬;事实、褒贬既得矣,必资文采以行之,夫然后成史”⑧。章学诚更为明确地指出,“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⑨。又以史家三长与此三者相对应,认为“非识无以断其义,非才无以善其文,非学无以练其事”⑩。我们把这些极为概括的史学范畴条例图示如下,可见传统史学方法论的内在逻辑结构。 上述各有其功能的范畴既显相对独立性,更具按一定规则互相作用的整体性。它们之间是互为联系,相辅相成的。正如章学诚所说,搜罗咨访,“此则未及著文之先事也。及其纷然杂陈,则责抉择去取。……既经裁取,则贵陶鎔变化”(11)。传统的史考学、史纂学、史评学相互依存,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方法论体系。史评学是所有历史研究法的主帅,对史考学和史纂学起着直接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而史纂学则必须先由史考学在充分地占有、分析材料,“事得其实”之后,才有可能以一定的形式和结构,把研究成果适当地叙述出来。但为了便于分析考察,我们还是要对这三种史学方法分别论述。 二、传统史学方法的发展 (一)练其事的史考学方法 何谓史考?章学诚析其涵义说:“参互搜讨,谓之‘史考’”(12)。“以博稽言史,则史考也”(13)。凡以史料为根据的历史学,必求历史文献之真确和历史记载之可靠,为使史料和史事真确可靠,必须广泛地博稽搜讨,考求证据;熟练地鉴别比较,确定事实。这就是中国传统史学中固有的一种基本操作技能或方法--历史考据学。传统史考学方法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汉代的经验主义、宋代的理性主义、清代的客观主义三个阶段。早在先秦时期,古代思想家就有“言必有证据”,“言必有三表”(14)的传统。孔子、墨子、韩非子诸家论辩时,都表现出一种言必征诸文献,“多闻阙疑”和“参验”的态度。这种考据精神和方法,很快被用于史籍编纂之中。汉代司马迁著《史记》,“网罗天下放失旧闻”,取材广泛而博杂,这就有一个如何对史料审视、验证和考辨的问题。为此,司马迁在历史编纂的实践中“考之行事”,首先提出了一些史考的原则,如“考信于六艺,折中于夫子”,“择其言尤雅者”,“纪异而说不书”,“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等(15)。虽然,司马迁考订历史文献的认识和手段,也还相当大略和原始,但他毕竟使历史操作中的考据方法始具雏型。此后,刘向、刘歆父子考校经籍,参互别辨。班固编修《汉书》,所撰《艺文志》,致疑辨伪,都是早期的史考探索和实践。东汉思想家王充虽有重理性的倾向,但也极重验证。尝云:“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16)。其著《论衡》,对当时流传的许多著作“考论实虚”,“订其真伪”。在《知实》篇为证明“圣人不能先知”,先后考列十六证以实之。所用方法主要即所谓“考之以心,效之以事,浮虚之事,辄立证验”(17)。总的看,两汉时期的历史考据操作,继承了先秦以耳闻目见所提供的效验、证据为主的早期经验主义,史考方法仅仅处于发轫阶段。 史学发展至唐宋时期,史考已经积累起很多的操作经验,作为历史编纂之先事,日益引起历史学家的重视。唐朝史学家刘知几撰《史通》,特别强调要注意对史料考辨真伪,审核异同。他以批判的态度对待古今史书,往往能疑古惑经,指出其中神奇怪异的荒诞不经之处。他看到已往史籍“或采彼流言,不加铨择;或传诸谬说,即从编次。用使真伪混淆,是非参错”(18)的弊病,因此在《史通》中确定考辨史料真伪的基本原则,乃是“拨浮华,采真实”,“去邪从正,捐华摭实”(19)。至宋代,学者们在怀疑主义的思潮中,更以理性的精神审视经典,致疑辨伪扩展至一些古史旧说,史考方法有了较大的发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司马光编写《资治通鉴》,而另撰《资治通鉴考异》。其考异法或以书本互证,或以金石引证,或以年历辨正,或以事理推断,无法考辨者,则兼存众说。体现了史实考证的既定程序:首重“证验”,即不仅指出被否定的资料,而且列出否定它的真实证据;次据“事理”,在无明确证据可凭的情况下,则依据内在联系以情理作出判断;再作“两存”,对那些实在难以考订虚实的材料,则两存其说。司马光的考异法是历史考据学的一个创造。自古史家述作之时,对史料必定都做过一番辨证、取舍的工作,可惜并没有人完整地把此记录下来。所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修史之家,未有自撰一书,明所去取之故者,有之实自光始”。肯定了《通鉴考异》的首创意义。两宋时期,史学考据趋于严密化和专门化,出现了一些纠谬订误的史考专著。如吴缜撰《新唐书纠谬》、《五代史纂误》,纠举前人修史务因旧文而不推考之谬,主要使用了以本书前后互证,纪传表志互证的本校法。南宋王应麟的《困学纪闻》,综合运用本证法、他证法、理证法、存疑法,对历代史籍详加考订,其史考方法可分三个层次:一是考异,对史籍记载的异同进行考证;二是辨误,则是在考异的基础上进一步辨明史实的谬误;三是纠谬,即在发现史籍记载讹误后,参考有关材料作出比较、鉴别和考订,最终纠正错误,得出正确的结论。由于宋代学者注重理性的考论推察,有意识地对史料批判选择,使传统史考学方法发展至理性主义的阶段。 清代实为历史考据学最为发达的时期,清初学者顾炎武倡导在先,每论一事“必详其始末,参以佐证,而后笔之于书,故引据浩繁,而抵牾者少”(20)。阎若璩、胡渭、惠栋、戴震诸学者效法之于后,及至乾嘉间“风气所趋,竞为考订”,几乎独占学界势力。考据成为一种专门性的学问,无疑以乾嘉学派为代表。梁启超曾对乾嘉考据学的特点有精辟的概括:凡立一义,必凭证据;选择证据,以古为尚;孤证不为定说,遇有力之反证则弃之;最喜罗列事项之同类者为比较研究,而求得其公则;凡采用旧说,必明引之(21)。具体而论,乾嘉学者的史考方法首先从材料入手,“先明虚实,后论得失”。主张无徵不信,论必有据,据必可信,从来不徒托空言。他们认识到,研究工作的第一步必须对所据资料本身审核考校,由此出发,才能使研究工作建立在坚实可靠的基础上。对于史料和史事的正误辨伪,他们注重“外形”和“内部”两个方面,即从文字、史实两端着手进行考证,所谓校书必定“底本之是非”与“立说之是非”。因为“不先正底本之是非,则多诬古人,不断其立说之是非,则多误今人”(22)。外考证以文献史料本身为考证对象,借助于文字、音韵、训诂、版本、校勘、辨伪等学识,用本证法、旁证法、音证法、理证法等对此进行各个角度的考察,以确定其真伪;内考证以文献记载的内容为考证对象,主要运用比较、分析、归纳和推理等形式逻辑的方法,对史实的来源与流传、记载的可信性、各种资料之间的关系、作者的动机等问题,进行更高层次的辨析,以确定其价值。乾嘉学者特别擅长“究其异同”,“核其始末”的操作技术,比较自觉地使用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来研究问题。如先用分割排纂,以类相从的方式获得有关资料,再根据研究的需要,汇总比勘,分析归纳,进而推理考究,归于一是。乾嘉学者的考据方法“多分类考究,故较密于前人”(23)。所谓“分类考究”,便是梁启超所说:“前清乾嘉诸老之严格的考证法,亦即近代科学家所应用之归纳研究法也”(24)。这是传统史考方法经历了将近两千年的蕴酿发展的结果。总之,乾嘉学派普遍应用客观而精密之归纳法,这与西方自培根以来所盛行的归纳法不谋而合。因此,也可称为客观主义的史学方法。 史注乃是历史考据学在产生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形式。早期史注也称传注,在先秦就已产生。诚如柳诒徵所说:“吾国古无所谓历史研究法,然三传之于春秋,各有师说,以解析春秋之义法,则世之有史学研究法者,莫先于吾国矣”(25)。此后,史家大多沿用儒家训诂传注的形式解释史书,刘知几称之为训解式史注。一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裴松之《三国志注》详史实而略训诂,开创了一代史注新例。世人称之为史注中的正体,“注史以达事为主。史事不明,训诂虽精无益也”(26)。以此法注史,实兼补阙、备异、矫妄、论辨之功,这对后世史注的发展具有深近的影响。唐代三家注《史记》、颜师古注《汉书》、李贤注《后汉书》,宋代胡三省注《资治通鉴》、《诸家注〈战国策〉》,清代王先谦的《汉书补注》和《后汉书集解》,惠栋的《后汉书补注》、杭世骏的《三国志补注》等,都是史注中的名作,深为学者所重。我国历代史注大多集校勘、考证和注释三者为一体,尤以“达事明意”为主,先哲遗传之典籍因此“转授于无穷”,“流通而靡绝”。这对历史考据学的形成发展有很大意义。 (二)善其文的史纂学方法 “史之为务,必籍于文”。“整辑排比,谓之史纂”(27)。历史编纂学的行文叙事,一般通过体例反映出来。历代史学家对创造和完善我国史书的编写形式,积累了极其丰富的传统和经验。先看史体,“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不恒厥体”(28)。我国最早的史书体裁为编年体,以孔子《春秋》始发凡起例。刘知几称其“系日月而为次,列岁时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29)。但是《春秋》文字过于简约,缺乏对史事具体过程和情节的记述,所以还只是略具雏型的编年史体。《左传》继起,以《春秋》为纲,而取各国史策为之,大体能补《春秋》史实的不足。它取材广泛,而善于汇合史事;注意取舍剪裁,分别主次轻重。其编纂方法比《春秋》有很大的进步,完成了编年体史书的创作。但是,先秦的编年史体毕竟源起于古代太史兼管记事和历法的工作实践,这种简单的以时间序列排比记事的史书体裁,显然是原始型的。 纪传体是继编年体之后产生的重要史书体裁,创自汉代司马迁的《史记》。这种以人物为中心的史体,分成本纪、列传、世家、书、表,这五体各自为用,又交织配合,勒成一书,是有意识创作的一个完整的编纂体系。正如刘知几所说:“‘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此其所以为长也”(30)。班固易纪传体通史为纪传体断代史,把《史记》创建的纪传表志体进一步完备起来。如“纪”书君上以显国统,增强了纲领性;废去“世家”而并入“列传”;改“书”为“志”,一律记典制文物;“表”也比较详赡,条理错综复杂的史实。由于《汉书》在《史记》的基础上整齐了纪传史体,特别是断代为史,更突出了以一代帝王为中心的封建正统史观。所以纪传体断代史被封建统治者定为“国史”或“正史”,后世承之,无改斯道。汉代编年史也有所推陈出新,荀悦的《汉纪》借鉴《汉书》的作法,专写西汉一个皇朝的历史。建立了断代的编年体规模,密切了编年史同封建政治的关系,致使编年体成了可以和纪传体并驾齐驱的史体。刘知几并以《汉书》和《汉纪》为两体的代表,说是“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国亦难矣”(31)。汉代的历史编纂形式,适应于记述封建皇朝的兴衰,以总结封建政治的成败,从而标志着我国封建正统史体的确立。 唐宋时期,随着封建史学的发展成熟,又相继出现了典制体、纪事本末体、纲目体等新史体。典制体史书分门别类,记载历代的典章制度。它是由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志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体裁的。唐杜佑《通典》开创了典制体通史的形式,每事以类相从,举其始末,叙述了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废置。宋末马端临所作《文献通考》,较杜佑《通典》门类更细密,内容更丰富,是一部规模更大的典制体通史。《通考》并以文、献、注为撰述原则。文是叙事,即采取史料;献是论事,即摘录历代名人的言论附于史料之后;注是发表自己的见解。这种编排方法“详博综贯,尤便于用”(32)。典制体史书也有以断代为书的,这就是历代编修的会要。纪事本末体是继编年、纪传两体之后的三大史书体裁,创自宋代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袁枢之作,其始是为读《通鉴》方便,“乃区别其事而贯通之”,将《通鉴》所记史实“区别门目,以类排纂。每事各详起讫,自为标题;每篇各编年月,自为首尾”(33)。书成之后,则别创一种新体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之“前后始末,一览了然。遂使纪传、编年贯通为一,实前古之所未见也”。宋代的编年体又有新发展,其标志便是司马光“因丘明编年之体,仿荀悦简要文”,写出的空前规模的编年体通史巨著--《资治通鉴》。它以“编年附传”的编纂特点,扩大了编年纪事的范围,也弥补了编年体事以年隔的短处,使之成为最有代表性的编年体史书。另有依《通鉴》改纲目者,朱熹以合经传而为一之良法,大书以提要,分注以备言,作《资治通鉴纲目》。这种“纲举而不烦,目张而不紊”的纲目体史书的出现,是《通鉴》之后编年体史的又一发展。总之,唐宋时期的史书体裁呈现多这性实用型的特点。 及至封建社会后期,除了上述主要的几种史体外,新出现了专记学术思想流派的学案体史籍,其代表作是清初黄宗羲的《明儒学案》。学案体的编纂方法,一是体现各家各派学者的学术宗旨,做到“分别宗旨,如灯取影”;二是所有材料,皆从被撰人的学术著作中选辑;三是按学问的传授统绪,分立不同学案。编排顺序为,每一学派之前写有小序和各学者的小传,然后是学者著作或语录的选辑,间或有作者的评论。清代学案体蕴含着近代主题研究法的因素,体现了“学术愈发达,则分科愈精密”(34)的史学发展方向,具有分科专史的性质。 如果说史体是历史编纂的外部样式,那么史例则属历史编纂的内部结构。刘知几说:“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糜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35)。吴缜亦云:“夫史之义例,犹网之有纲而匠之绳墨也”(36)。史例,可以说是我国史家独创的历史编纂的经验法则。它发端于《春秋》的“属辞比事”,即规定一些义例来约其文辞和编排史事。这也就是后人所说的“春秋书法”。“书法者,本《春秋》之义,所以明邪正,别善恶,操斧钺权,褒贬百代者也”(37)。这种褒贬予夺的书法,不仅为行文技巧的成例,更主要的是表达了作者的思想观点,对后世史家起过不小的影响。《史记》体大思精,司马迁用类思维的方式,把叙述对象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其最基本的作史例则为“类别区分”。类叙法的优点是,一使大大小小的史事都有类可归,网罗各方面的史实。二使史事安排得更加周密,“显隐必该,洪纤靡失”。三使寻求方便,“类即事有适从,而寻求便易”。《史记》在五体结构中又创互见法。以人物为中心的纪传史,若孤立地将一个一个人物分散来写,势必会造成记事重复冗赘。司马迁为了弥补这一不足,运用了史联的原理,以参错互见来组织材料,使有限的笔墨能够容纳丰富的内容,正如章学诚所说:“纪传之史,分而不合,当用互注之法,以联其散”(38)。这一方法的长处是事可互见,文无重出。如本纪突出某一帝王为中心人物,其他有关方面,分见列传诸志,这样既能支配史迹错综离合以见其联系,而又能顾及史传各显其特性。又如,“表以列之,志以详之”,“表以联事,志则联文”。志表在正史中起了重要的联络作用,“表志即所以联合,纪传即所以分著,又其分合均以为联,乃纪传体之特色”(39)。可见,互见法在《史记》的五体结构中,把各体贯通起来,互文相补,相得益彰,真正起到了史联的功用。正如柳诒徵指出,“史之为义,人必有联,事必有联,空间有联,时间有联。纪传表志之体之善,在于人事时空在在可以表著其联络”(40)。这正是纪传体史例的精心妙用,其包罗万象,纵横经纬,实非外国史学所能比美。除此之外,刘知几、郑樵、章学诚等优秀史学家也非常重视修史义例的研究。如《史通》至取诸家所作之史,为之“阐明义例,商榷利病”。对有关序例、题目、断限、编次、称谓等问题进行专门的评议和探讨。还提出在纪传体中增编都邑志、氏族志、方物志。《通志》的精要也在乎讲究义例,“经纬异制,自有成法”。如改纪传体的“表”为“谱”,易“志”为“略”,并把《史》、《汉》等书的“合传”、“附传”,改变为以朝代为纲,按先后次序编排的“分传”形式,其《二十略》贯彻了“类例既分,学术自明”的编纂原则。《文史通义》“自信发凡起例,多为后世开山”。曾想以“别录”补救编年体与纪传体史书的缺陷。章学诚在《史篇别录例议》中提出“纪传苦于篇分,别录联而合之,分者不终散矣;编年苦于年分,别录分而著之,合者不终混矣”。并想用其新例改编《宋史》,只是都未能实现。上述史例,为传统史学的精义所存,非一般史家的褒贬书法可比。 (三)断其义的史评学方法 历史评论学对于史家及其著作起着决定性的指导作用,“决断去取”,“惟义之求”。旧史部目录尝有“史论”或“史评”类目,它实际上包括了史家评论和史学评论。作为后者,也就是梁启超所说的,“批评史书者,质言之,则所评即为历史研究法之一部分,而史学所赖以建设也”(41)。史评,是史学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也是史学演进的一种学术导向。魏晋南北朝时刘勰的《文心雕龙·史传篇》,可说是我国史学史上第一篇比较全面的史学评论专文。《史传篇》指出,评判史书得失首先要看其是否能“宗经矩圣”,其次要看其是否“详实”、“准当”。史书的编纂方法,要善于“总会”、“铨配”,即把握全局,安排得当。史书的内容要“直笔”、“务信”、“析理居正”。还提出撰史的目的与功用是“居今识古”,“彰善瘅恶”,“表征盛衰”,“殷鉴兴废”。《文心雕龙·序志》曾提出四种基本评论原则,“原终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这既是著史方法,也是评史方法。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史学批评专篇论文,如晋人张辅的《马班优劣论》,从文辞、内容、观点三个方面比较司马迁和班固的著述特点。另外,“评论”一词被当时的学者屡次提及,并和评论史书相联系。这些都反映出此期史家对于史学批评有一定程度的自觉意识。随着文学从经部中分离出来,史学批评取得了独立地位。 唐朝刘知几所著《史通》继承和发展了刘勰阐发的评论原则和方法,且处处体现了其是非分明,彰善瘅恶的批判精神。刘知几提出一个著名的史评原则,即“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这一原则要求史家在评论史学时,应象明镜之照物,空间之传声一样,美丑毕现,清浊咸闻;不蔽于私人情感,不掺入主观好恶;要”兼善”和“忘私”,不拘泥一家之成见。在这一总原则下,《史通》一书全面分析批判以往史学之得失,“探赜索隐,致远钩深”,以“辨其利害,明其善恶”(42)。其评论方法或循名责实,或区分类聚,或对举而论,或因事立言。从而初步奠定了传统史评方法的规模。唐代史评著作还有刘{K1C702.JPG}的《史例》、田弦正门人的《沂公史例》、柳璨的《柳氏释史》等。可见,此期的史学批评已从以往零散、片断发展至系统性阶段。 宋代郑樵《通志》是一部纪传体通史,但其《总序》及《二十略序》也包括批评史书者。郑樵“慨然有见于古人著述之源,而知作者之旨”,“遂欲匡正史迁,益以博雅,贬损班固,讥其因袭”(43)。对前代大史学家及著作几乎都有评论,体现了“辨名正物”的价值取向。南宋高似孙撰《史略》,对宋以前的官、私修史书略有论评,尤以对前四史评论的总结为主。宋代的史学批评专著还有杨九龄《正史杂论》、吴武陵《十三史驳义》等。关于新旧《唐书》、《五代史》的评论专著也有多种。这反映出宋代的史学评论具有专题性趋向。 清代章学诚是继刘知几、郑樵之后我国历史上又一位富于批判精神的史学评论家,其《文史通义》成为我国封建社会晚期的最重要的史学理论著作。从史学评论的角度看,《文史通义》不仅仅论列一般的史书,而更注重史学原理和通则的阐发。如强调“史所贵者,义也”。阐明了史家治史之旨。把“圆而神”的撰述与“方以智”的记述区分开来,特别提倡独断与家学。推崇通史和欲创“仿纪传之体而参本末之法,增图谱之例而删书志之名”的新史体。论述史家必备诸长,不仅要有才、学、识,还应具备“史德”等。这些综述性的“通义”显然更具理论色彩,是传统史学评论的精华。此外,清朝官修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每一类史书所写的序言及每部史书的“提要”,实际上也是史学评论,同样贯穿了颇有成效的史学评论方法。总之,清朝的史学评论集以往史评方法之大成,达到了综合性的较高层次。 史论,也是历史评论学的组成部分。如果说史评是关于历史认识论方面的,那么,史论则属历史本体论范畴。历史评论的灵魂是史家最为难得的历史鉴识,也就是知所抉择、陶鎔变化,“观史迹之风势”的思想观点。“夫论者,所以辩疑惑,释疑滞”(44)。譬如“通古今之变”是中国史学史上一个关乎全局的历史观,又是一个反复阐发的方法论。司马迁的《史记》正是在“通变”历史观的指导下,“原始察终,见盛观衰”,通过具体的历史叙述,纵向说明历史的变化和发展,并注意考察事件的原委和转折。刘知几继承和发扬了“通变”历史观,并把它作为对良史的要求。《史通》一书的主题就在于阐明治史的通识,特别注重历史观和方法论的问题。“夫人识有通塞,神有晦明,毁誉以之不同,爱憎由其各异”(45)。刘知几所说的识,相当于辨识任何事物的一定准则,主要指史家的观点和方法。在“古今通识”历史观念的要求下,史家必须“探赜索隐,致远钩深”,“考时俗之不同,察古今之有异”。唐宋以来,古代史家用通古今之变的观点研究历代典制损益变迁的过程以及原因,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杜佑“参古今之宜,穷终始之妙”,主张“酌左之要,通今之宜,既弊而思变”(46)。郑樵倡“会通”之旨,“独取三千来遗文故册,运以别识心裁,盖承通史家风,而目为经纬,成一家言者也”(47)。马端临不仅继承“会通因仍之道”,而且进一步强调推寻“变通张弛之故”。清代章学诚更是积极为通史家张目,肯定通史能够“纲纪天下,推明大道”。他说:“古人所欲通者,道也。……穷毕生之学问,思辨于一定之道,而上通千古同道之人以为之籍,下俟千古同道之人以为之辅”(48)。这种通史深明“史道”或“史义”的议论,正是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观点的发挥。需要指出的是,古代优秀史学家只能根据他们所能理解的“古今通识”,提出一些比前人进步的有创造性的观方点法,并不可能最终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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