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界史 > 世界古代中古史 >

托勒密埃及专营制度的多因素透视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世界历史》 陈恒 李月 参加讨论

专营是政府在限定区域内排他性地独占供应某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它并不以有效计划和规模生产以提高产量为初衷,而以增加收益和国家专权为目的。这种行为由政府主导施行,以专营制度为保障。在古代社会,专营现象并不鲜见,一些希腊城邦就曾在财政紧张时对某些产品施行专营,①中国早在春秋时期就有了盐铁官营。②托勒密王朝在埃及也施行专营,不过它更常态化,自“恋姐者”托勒密二世(Ptolemy Ⅱ Philadelphus,公元前285-前246年在位)③时期形成制度以来,一直持续到王朝终结;且涵盖范围更广,从农作物种植、家畜饲养到手工业生产,几乎无所不包。在托勒密埃及,专营已完全融入当地经济生活之中,成为当地人的一种生活方式。④
    托勒密埃及专营制度对托勒密王朝来说是一种极其重要的经济制度,它与托勒密王朝其他政治、经济制度联系甚密,是整个托勒密埃及经济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它又是一种极具特色的经济制度,建立在古埃及旧有的行政体系基础之上,同时引入了希腊经济手段,使之既吸收了埃及传统因素又融入了希腊因素。因此,托勒密埃及专营制度历来是西方学者研究托勒密埃及经济史的重要内容。例如,俄裔美籍学者罗斯托夫采夫就专门探讨了托勒密埃及诸如谷物、⑤纺织品、⑥盐、⑦纸草、⑧啤酒、⑨蜂蜜、⑩鱼、(11)油(12)、木材(13)等一系列产品的专营问题;弗雷泽提到了香料专营问题;(14)施奇德尔等人编的《剑桥希腊罗马经济史》,也对托勒密埃及专营制度给予了特别关注。(15)目前,国内学者虽对这一问题已有所关注,(16)但尚未有过专门、系统的研究。本文拟在借鉴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探讨托勒密埃及实施专营制度的埃及因素、希腊因素以及托勒密王朝自身的因素,以期对这一制度有进一步认识。
    一、托勒密埃及实施专营制度的埃及传统因素
    公元前4世纪末期,亚历山大几乎不费一兵一卒便征服了埃及,这种温和的征服行为并未给当时的埃及带来多大冲击。(17)而马其顿人从波斯人手中接管的埃及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对外政策等方面都不过是法老埃及时期的延续。(18)亚历山大不辞辛苦前往位于锡瓦绿洲(Siwa Oasis)的阿蒙神庙朝圣,摇身一变成了埃及本土祭司集团认可的法老,(19)奠定了日后托勒密王朝延续法老埃及统治模式的基调。托勒密王朝对埃及的统治是建立在埃及旧有的王权观念之上的,国王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整个埃及地区都处在以国王为中心、以庞大的官僚体系为基础的中央集权的统治模式之下。(20)托勒密埃及专营制度即是在这样的土壤中产生的,它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这一统治模式的影响。
    首先,托勒密埃及专营制度的施行是以继承法老埃及时期的法老权力为基础的。这里的权力主要是指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生产工具所有权,以及劳动力强制劳动的支配权。(21)无论是农业还是手工业,只要控制了生产资料(土地、生产工具和劳动力),政府就能很好地控制和组织专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相比之下,托勒密王朝控制的除埃及以外的其他属地(22)便不具备类似的条件。这些属地在整个希腊化时期经常处于战火之中,托勒密王朝并不能保证对它们的长期、绝对的占有。(23)同时,这些地区与埃及的社会环境完全不同,亚历山大及其继承者在向这些地区扩张的过程中建立了为数众多、延续了古典时期希腊城邦模式的希腊化城市,(24)这与托勒密埃及只有亚历山大里亚、托勒迈伊斯(Ptolemais)等少数新兴殖民城市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25)正因为如此,托勒密王朝统治者在这些地区没有施行专营制度,甚至在进出入埃及地区产品的关税问题上,也将这些地区与外国地区等同视之。(26)
    其次,托勒密埃及专营制度的有效实施是以法老埃及旧有的地方行政体系为依托的。在法老埃及时期,整个埃及地区被划分为42个诺姆,这一行政区划到了托勒密时期也没有发生太大变化。(27)而且,托勒密王朝基本上延续了法老埃及时期的地方行政管理体系,(28)在各个诺姆设有相应的诺姆长、地方财政官、(29)王室书吏,下一级设区长、区书吏,再往下设村长及村书吏。在实际的生产活动中,这一分级体系还有更细的划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及税赋的及时收缴。及至托勒密王朝统治者施行专营制度以后,这一体系才为统治者控制专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提供了保障。中央政府是专营制度制定者;(30)地方政府则是专营制度的执行者,而专营制度是否能有效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执行效力。相对于希腊城邦式的地方行政体系,托勒密王朝从法老埃及那里延续下来的这种规模庞大、等级分明、分工细密的地方行政体系对地方经济事务具有更强的干预和控制能力。
    地方财政官在管理地方经济事务中发挥关键作用,其主要职能除政令的上传下达外,更主要的是对生产活动的监察、利益各方的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从职责范围上说,地方财政官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广泛而细致,从农作物种子的配送到牛群刚出生的小牛的喂养,再到织布机最大限度的使用,它们都是地方财政官及其助理需要关心的事务。(31)这就将所有专营产品及为生产一些专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的生产活动纳入了管辖范围,从而在客观上促进了专营产品生产环节的顺利进行。同时,地方财政官对专营产品或其原材料生产活动的管理过程也是对其独占性生产的巡察过程,(32)这有利于政府在专营制度下对生产环节的控制。
    村长及村书吏在当地经济活动中扮演的角色相当于监工。他们负责组织农民和工人进行生产、分配生产资料、保管生产工具、监督生产过程,地方财政官督责的事务也需要他们去监督执行。(33)这一层级的官员对专营制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一定程度上,政府能否按计划获得规定数量的专营产品取决于他们的工作效果。监察辖区内专营产品的违禁生产和走私也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而这也是为了保障专营产品的独占性生产和供应。(34)与地方财政官的巡察行为不同,村长及村书吏的监察行为局限在更小的地域范围内,且由于他们对辖区的社会经济情况更为熟悉,监察的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再次,托勒密专营制度的施行还受到埃及本土祭司集团的影响。在法老埃及时期,埃及本土祭司集团一直是作为一支对埃及有着巨大影响的宗教、政治、经济力量而存在的,(35)在托勒密时期,这一情况同样如此。单就经济层面而言,埃及本土祭司集团所拥有的经济权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庙产和经济特权。庙产是为神庙所有的土地、生产工具、依附在土地上的农奴或农民的统称。这些财产在理论上归兼任神庙最高祭司的国王所有,但实际上是各个神庙的私产,这种产权归属关系在托勒密时期尤为如此。神庙不仅仅是宗教建筑,更是独立的经济组织,它们的主要收入来自庙田。根据狄奥多罗斯(Diodorus,约公元前80-前29年)的记述,这部分土地占到了整个埃及地区可耕地的1/3左右。(36)虽然这一数据很可能被夸大或高估了,但神庙还是有可能控制了相当数量的土地。(37)同时,神庙还拥有大量的生产工具和人数众多的农奴和依附民,(38)凭借这些生产资料,神庙基本上可以实现自给自足。
    对政府施行专营制度来说,自给自足的神庙经济是一种阻碍。专营制度需要政府对专营产品的独占性生产,这就需要政府最大限度地控制独占生产专营产品的生产资料,而神庙经济的存在无疑不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面对这种矛盾,政府的通常做法是限制神庙对庙产的使用权限,而不是没收庙产,这就涉及埃及本土祭司集团的另一主要经济利益--经济特权问题。这里所说的经济特权主要指托勒密王朝统治者在埃及推行专营制度后特许神庙继续生产一些专营产品的权力,但统治者给予神庙的这一经济特权是有条件的,即神庙生产的专营产品只能自用,而不能流入市场。(39)这意味着神庙在专营制度下仍可保留和延续其传统优势产业(如亚麻纺织业、油类产业等),但其生产活动和生产规模将受到政府的限制。客观而言,对政府来说,这种做法既照顾到埃及本土祭司集团的利益,又尽可能地避免了神庙经济对专营制度的不利影响。对埃及本土祭司集团来说,神庙的一些生产活动的自主性虽然受到了影响,但是其自给自足的基本需求得到了满足,且在整个托勒密埃及的经济体系中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
    综合而论,在被引入托勒密埃及之初,专营制度就主动或被动地融入了埃及因素,非常明显地受到了法老埃及时期的观念、制度、宗教等方面影响。随着专营制度在托勒密埃及的实施,这种影响还将进一步深入。关于这种影响,我们可以在很多细节问题上感受到。例如,考虑到埃及各个产业的实际情况,政府对一些产业施行专营制度的程度可能会存在差异。如考虑到埃及人对啤酒的巨大消费量,政府虽将啤酒纳入专营范围,但并未严格限制私人酿制啤酒;(40)考虑到埃及的丧葬习俗,用于裹制木乃伊的“拜索斯”(Byssos)虽为亚麻制品,但其生产与消费并不受专营制度的约束;(41)考虑到羊毛制品在埃及市场的份额极小,专营制度对羊毛纺织业的限制远没有其对亚麻纺织业的限制那么严格(42);等等。
    二、托勒密埃及专营制度的希腊因素
    在整个托勒密埃及专营体系中,货币、银行、竞标机构等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希腊经济中的概念跟随希腊化的热潮而来,为专营制度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施行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专营制度以追求专营收益为目的,而在希腊人和马其顿人的意识中,这种收益是通过货币来衡量的,而货币的引入自然催生了管理货币的机构--银行的产生。同时,为保障专营收益的稳定性,托勒密王朝引入了用于转嫁政府收益风险的承包制度,承担专营产品分包和中转业务的竞标机构也在埃及应运而生。无论这些经济概念在希腊经济中的作用如何,它们被引入埃及之后便成为托勒密埃及专营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说埃及封闭、狭小、集中的生产与生活空间为专营制度的施行提供了天然的沃壤,(43)那么从希腊引入的这些经济概念便为这一经济制度提供了营养。
    法老时期的埃及并不存在货币的概念,当时的埃及人通过金、银、铜等金属作为一般等价物进行物物交换。(44)波斯王朝统治时期,孟菲斯(Memphis)地区的统治者可能出于支付希腊雇佣兵工资的目的仿造了少量的希腊银币,(45)这可能是我们关于埃及出现货币最早的记录。在亚历山大征服埃及以后,阿提卡制金、银币开始在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及希腊人聚居地流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货币功能单一,使用范围狭小,对当时埃及的社会经济影响十分有限,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埃及人仍然停留在物物交换的时代。因此,学者们认为,埃及的货币时代是从托勒密王朝开始的。(46)
    约公元前310年,“救世主”托勒密一世开始在埃及发行印有托勒密一世头像的新币以替代印有亚历山大头像的旧币,托勒密埃及独特的货币体系自此开始形成。(47)及至“恋姐者”托勒密二世统治时期,统治者推行的一系列经济改革使这一货币体系在埃及得到了进一步深化。(48)这对埃及的社会经济影响很大,它引起了从经济观念到经济行为的巨大变化。(49)在整个托勒密时期,物物交换虽然在埃及仍然普遍存在,但是通过这次变革,特别是必须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奥波尔税的征收,货币成为埃及居民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50)在这种背景下,托勒密王朝统治者通过专营制度获得的,将不再局限于埃及出产的产品,它还将包括可以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相比实物产品,马其顿统治者更愿意将金属货币作为可储藏的财富,这是由于货币本身就具有储藏功能。也许正因为货币的这一功能,专营制度与货币才显得密不可分。
    在托勒密埃及的整个专营体系中,货币所起的作用十分明显。生产原材料的收购、生产过程中雇工工资的支付、产品的销售以及罚金的缴纳都是通过货币实现的。而政府则通过尽可能地压低原材料收购价格和雇工工资,提高产品销售价格和收缴罚款来使自身收益最大化。这种方式是货币经济最普遍的获利方式。即使是在一千多年之后的资本主义世界,资本家也同样以类似方式来获取最大利润。只不过与资本家采用推动技术革新、加大资本投入、改善内部管理等各种手段获取利润不同,托勒密王朝则是生硬地通过一系列行政法令来达到这一目的。如果严格按政府颁布的种种法令行事,农民必须按时、按量、按政府规定的收购价格,将可作为生产原材料的农作物出售给国家;(51)雇工也须按时、按量地完成固定的生产任务,才能获得法令中规定的工资;(52)零售商也必须按照政府定价及时出售货物,并及时上缴货款。(53)如果上述群体不能履行这些法定义务,那么他们将会受到以罚款为主的处罚,至于罚款金额,政府法令也有明确的规定。(54)
    诚然,通过法令形式强化政府的定价效力、确保政府的专营收益是一种十分直接、有效的手段,但从长远看,这种类似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并不利于产业经济的健康发展。首先,这些法令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对产业的各个环节统得过死、管得过严,限制了产业经济的活力。其次,法令中关于产品价格、工资、罚金的规定都是在充分考虑了政府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它们往往对劳动者不利,这在很大程度上扼杀了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再次,法令的行政强制力保障了政府的专营收益,在产业收益稳定的情况下,统治者不会去考虑改进生产技术,这又阻碍了新生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纵观整个希腊化时期,埃及在哲学、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亚历山大里亚一度成为希腊化世界的学术中心。相比之下,埃及在经济领域的成绩就黯然失色了许多。希腊化时期初期的移民潮为托勒密埃及经济带来了短暂繁荣,当这种大规模移民行为停止之后,托勒密埃及便陷入了长期的衰退之中,直到被罗马征服。(55)这种衰退与托勒密埃及的这种以专营制度为载体、货币为媒介、法令为手段的产业模式不无关系。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托勒密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在质上的区别。(56)
    考察货币在专营体系中的作用还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就是托勒密埃及独特的币制。它的铸币标准类似于腓尼基制,重量比当时希腊化世界通行的阿提卡制银币要轻,每一枚4德拉克马银币的重量才13-15克。(57)之所以采取这一币制,原因可能是托勒密王朝统治区域内没有银矿,白银资源稀缺,而托勒密王朝统治者又希望通过这种方式铸造更多的银币以增加市场的银币供应量。同时,采用这一币制对托勒密王朝统治者来说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他们可以抛开希腊化世界货币体系,在一个封闭的经济体内推行独立的货币政策。这种货币政策在当时的金融环境中主要指操控银、铜币的发行量和它们之间的兑换比率。(58)在托勒密王朝建立之初,政府通过法令的形式将铜币与银币挂钩,并规定铜币可以在政府授权的银行与银币自由兑换,随后铜币逐渐开始在埃及自由流通。为了弥补银币的不足、增加市场上的货币流动性,托勒密二世发行了大量的铜币,这直接导致了铜币的大幅度贬值。以价值1奥波尔的铜币为例,它在约公元前300年到前266/5年间的重量为7-10克,而到了公元前3世纪20年代末,它的重量增加到了18克,这就相当于铜币贬值了80%-157%。(59)受此影响,王室银行也逐步调高了银、铜币间的兑换比率。1斯塔特(stater)银币也不再是兑换24奥波尔铜币了,而是兑换25、、26、奥波尔铜币。(60)后来随着铜币的进一步贬值,王室银行便停止了银、铜币间的兑换,这进一步引发了“托勒密铜币通胀”(61)。
    由于专营体系中各种交易主要是用铜币结算的,铜币通胀压力势必会对专营制度产生冲击。对于这种冲击,政府由于能够通过制定和调整原材料收购价格和产成品零售价格(62)减少损失,而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普通民众则无能为力。而且,通胀环境下的货币流动性过剩会加速劣币驱逐良币(63)的过程,这无疑会导致民众手中的铜币价值进一步缩水。由此,我们能够更深刻地体会到普通民众在整个托勒密埃及专营体系中的弱势地位。
    银行是随着货币金融体系被引入托勒密埃及的,我们在之前的叙述中已经提到了它在货币金融体系中的作用。在这里需指出的是,这一金融机构在被引入埃及以后,其性质和职能发生了一定变化。(64)这种变化尤其体现在王室银行在托勒密埃及专营体系中的特殊作用上,具体表现为:第一,王室银行是专营体系中各种货币交易的结算中心。这里涉及的交易包括各地原材料收购款项的拨付、雇工工资的发放、罚金的征缴以及专营产品销售款的收取。第二,王室银行是专营体系中还扮演着仓储中心的角色。原材料和产成品会在这里进行集中、存储和分散。第三,王室银行还是专营收益的中转站。各地的专营收益都会经由王室银行输送到亚历山大里亚。毫无疑问,这种变化是革命性的。通过这种变化,银行这一希腊式的机构被融入托勒密埃及专营制度之中,成为专营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枢纽作用。同时,这种变化也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希腊式经济机构能通过自身变化与嫁接在法老专制体系之上的专营制度形成完美的对接,使深受埃及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影响的专营制度能保持其希腊特色。
    同样融入托勒密埃及专营制度之中的希腊式机构还有竞标机构。当然,它的职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变化。在托勒密埃及,竞标机构是政府出售专营特权的场所。在通常情况下,政府在亚历山大里亚的竞标机构拍卖某一专营产品在各诺姆的专营权,获得专营权的承包商又在各村镇的竞标机构拍卖零售权,而后获得零售权的零售商才将货物以政府规定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65)
    三、托勒密王朝自身的主客观因素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托勒密王朝既没有直接借用法老埃及时期神庙的专营体制,(66)也没有完全照搬一些古希腊城邦的专营模式,而是融合埃及传统因素和希腊因素构建了一个独具特色的专营制度。在笔者看来,这种融合是托勒密王朝统治者根据自身的主客观因素所做出的主动或被动的选择。
    自亚历山大大帝死后,希腊化世界便陷入了长期的战乱之中,托勒密王朝经常处在战争状态或所谓的“武装和平”状态之中。为与塞琉古王朝争夺叙利亚地区,(67)托勒密王朝需要建立强大的陆军,其中就包括为数众多、需要支付工资的雇佣兵,(68)还涉及红海沿岸今埃塞俄比亚地区捕获大象,以对抗塞琉古王朝的战象。(69)为应对来自马其顿的威胁,托勒密王朝需要维持一支庞大的海军,(70)同时在爱琴海和小亚细亚地区扶植反马其顿势力。(71)此外,托勒密王朝统治者还需要用大量驻军维持其海外属地,并通过大量赏赐来维持军队的忠诚。(72)所有这些开支都数额巨大,且许多都是用货币支付的,因此,除其他收入来源外,托勒密王朝统治者需要通过专营制度尽可能多地敛取财富,还需要将货币体系引入托勒密埃及专营制度中,以增加货币收入。
    为尽可能多地谋取收益,托勒密王朝统治者一方面需要增加经济产出,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专营产品产销过程的监管。就前者而言,托勒密王朝统治者显然满足于法老王权所拥有的经济权力,并认为古埃及人设计的土地经营方式是最有效的方式,能给他们带来最大的经济回报。(73)就后者而言,相比希腊较为松散的经济管理模式,埃及旧有的地方行政管理体系能起到更好的作用,而且,由于语言、文化等因素的限制,托勒密王朝对埃及人居住的广大农村地区的监管只能主要依靠当地的村长和村书吏。不过,地方财政官的设置显示出托勒密王朝统治者对希腊经济管理模式也有所借鉴。它的职能与希腊市场监理(74)的职能类似,只是在融入埃及地方行政管理体系过程中增加了更多内容。地方财政官的设置是对埃及旧有地方行政管理体系的有效补充,也有助于马其顿人、希腊人对埃及人居住的广大乡村地区的直接监管。此外,政府对橄榄油产销过程的监管值得额外的关注。虽然《托勒密二世时期油专营敕令》(75)并没有提及橄榄油问题,但考虑到这种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主要发生在马其顿人、希腊人聚居区,托勒密王朝统治者对这一产业的监管很可能借鉴了希腊模式。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