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中普通劳动群众--特别是周代的“国人”与“庶民”--的身份及社会地位等问题,对于研究古代社会结构和社会性质至关重要,前辈专家的研究成果甚多,但尚有继续探讨的余地。本文不揣谫陋,试图从国人、庶民社会身份变化的角度进行一些论析,而这个变化不仅是社会结构变迁的反映,而且是西周春秋战国时期阶级、阶层变化的晴雨表。 一 关于周代国人的问题(注:关于“国人的范围”,童书业先生说是国都中的士农工商之人(《春秋左传研究》第132-14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赵世超先生说国人的主体是居于国中的士(《周代国野制度研究》第55-59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两说皆论而有据,可从。),前辈专家论析甚多之处,本文不拟重复,只是想讨论国人身份的变化,主要在于说明春秋和西周时期国人身份是有所区别的。 国人在西周前期尚未登上历史舞台(注:在周代彝铭和甲骨文中尚未见到“国人”的直接记载。《大盂鼎》《宜侯簋》等著名彝铭中所记劳动者名称为“人”、“庶民”、“人鬲”、“夫”等,很难说其中的哪些人为“国人”。在可信的周代文献中,如《尚书》《诗经》的相关部分,情况亦复如此。《国语》中虽有明确记载,但为后人追记,还不可以作为直接的证据。),随着土地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国人在西周后期才显示出作为社会阶层的影响和力量,厉、宣时代的“国人暴动”就是一个明证。但是分析《国语》的记载,可以看出其所称的举行暴动的“国人”,其成分是复杂的,其中包括了军队成员、贵族、职官及国都中的居民等多种,尚非后来所称举的有明确范围划分的“国人”概念。如果说西周时期社会上有“国人”这一社会阶层,那也只能说是处于其发展的准备阶段。 进入春秋时期以后,国人阶层扩大,影响趋于增强。国人的范围主要指城邑及其四郊的居民,他们或拥有一些土地,或拥有一些财产而经营工商业,都有私人经济(注:早在西周后期,引起国人暴动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周厉王任用荣夷公而采取“专利”政策,直接触犯了国人的经济利益,致使“国人谤王”(《国语·周语》上)。)。东周时期,国人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这一点表现得甚为清楚。春秋后期,吴军攻入楚国的时候,曾经命人召见陈怀公,实际上是让陈表示态度,是跟从吴国,抑或是跟从楚国。史载,“怀公朝国人而问焉,曰:‘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陈人从田,无田从党”(《左传》哀公元年)。可见陈的国人有一部分是拥有田产者。陈国司徒辕颇“赋封田以嫁公女,有余,以为己大器,国人逐之,故出”(《左传》哀公十一年),可见陈的国人多有田地,所以司徒辕颇依据土地数量多少而征赋。由于在各诸侯国内部各个社会阶层中国人数量相当可观,并且拥有自己的经济实力,所以常常能够影响国家政治局势的发展。春秋时期的国人与西周时期不同之处即主要在于它作为一个有影响的社会阶层,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注:史家所称道的西周后期“国人暴动”的“国人”,其成分相当复杂,与较为严格意义上的“国人”有较大距离。),史称的“国人暴动”,其参加暴动者的成分复杂,似不应当以之作为国人在西周时期已有巨大政治作用的明证。 春秋时期,国人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人是各诸侯国军事力量的基础,而西周时期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春秋前期,狄人伐卫的时候,卫国的国人不满意卫懿公对于鹤的宠爱,“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左传》闵公二年)致使卫国覆灭于狄人之手。春秋后期,晋国强盛的卿族范氏和中行氏进攻晋定公,“国人助公,二子败”(《左传》定公十三年)。国人的力量可以与两家卿族抗衡,足见其联合在一起所形成的军事力量相当可观。鲁哀公六年(前489 年)齐国的国氏和高氏两家卿族被陈氏、鲍氏打败而逃走,“国人追之”(《左传》哀公六年)。能够追赶拥有相当实力的卿族,可见国人有战车和兵器。 其次,在各诸侯国内部的政治生活中,国人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些军国大事,须得国人拥护,才可以通畅地实行。春秋后期,卫灵公决意叛晋的时候,便“朝国人”,询问是否可行,国人表示“五伐我,犹可以能战”(《左传》定公八年),卫灵公这才正式叛晋。对于君主和执政大臣可以直言不讳地进行评论和批评。例如,鲁僖公二十二年(前638年),宋襄公在泓之战中致使宋国大败于楚,战后, “国人皆咎公”(《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对君主有批评之权。秦穆公死后以子车氏的三个儿子殉葬,“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左传》文公六年)。这是国人批评君主的一例。鲁宣公十二年(前597 年)郑国被楚军围攻时,曾经“卜临于大宫”,即卜问若在郑太祖之庙痛哭是否有利,结果吉利,于是“国人大临,表示了守城的决心,使得楚军不敢小觑,“楚子退师,郑人修城”(《左传》宣公十二年)。鲁襄公四年(前569年)鲁军吃了败仗,“国人诵之曰:‘臧之狐裘,败我于狐骀。 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败于邾!’”(《左传》襄公四年)通过民谣批评了鲁君和有关的将领。郑国的大政治家子产“作丘赋”的时候,“国人谤之,曰:‘其父死于路,己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左传》昭公四年)国人不仅批评子产,而且连带羞辱其父,可见其意见之尖锐。 再次,有些国家君主的废立,往往与国人有关。春秋前期,晋惠公被秦俘获的时候,曾经谋划“朝国人以君命赏,且告之曰:‘孤虽归辱社稷矣,其卜贰圉也。’”(《左传》僖公十五年)可见建立嗣君之事要通告于国人。晋楚城濮之战以前,“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说(悦)于晋,卫侯出居于襄牛”。这是国君在外交政策上与国人相左的时候而被逐出的一例。后来,卫成公在晋国支持下要返回卫时,还要订立盟约,“国人闻此盟也,而后不贰”(《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春秋中期,郕国君主的嗣立也是国人影响甚巨的一例。鲁文公十一年(前615年)“郕大子朱儒自安于夫锺,国人勿徇。十二年春, 郕伯卒,郕人立君。大子以夫锺与郕邽来奔”(注:见《左传》文公十一和文公十二年。)。依礼,太子继位为君应当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郕太子因为与国人不和,所以未能继位,只得逃到鲁国。莒国君主莒纪公宠爱次子季佗,莒国的太子仆便“因国人以弑纪公”(《左传》文公十八年)。鲁襄公三十一年(前542 年)莒国君主“犁比公虐,国人患之,……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乃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莒国这两件事都是国君在争夺权力的斗争中被国人杀掉的例证。从春秋时期各国的情况看,君主嗣立以后,多与国人相盟,以求取得国人支持,齐景公嗣立后,“崔杼立而相之,盟国人于大宫”(《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就是一例。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的国君对于国人至少在表面上是相当重视的,郑简公曾经“盟国人于师之梁之外”(《左传》襄公三十年),以期得到国人拥戴。这里应当指出,君主的废立由国人参与意见,虽然《周礼》中有此说,但其事例却不见于西周时期。 复次,春秋时期各诸侯国贵族间的斗争,常常以国人的意志为转移,符合国人愿望者获胜机会大增。春秋中期,宋成公的时候,“穆、襄之族,率国人以攻公,杀公孙固、公孙郑于公宫”(《左传》文公七年)。宋国的穆、襄之族之所以敢于发兵攻打宋国君主,关键在于他们有国人的支持。春秋中期,宋国公子鲍千方百计争取国人支持,“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货之,……公子鲍美而艳,襄夫子欲通之,而不可,乃助之施。昭公无道,国人奉公子鲍以因夫人”(《左传》文公十六年)。宋的国人不仅可以帮助其所拥戴的公子鲍扩展影响,而且可以帮助宋襄公夫人与公子鲍私通,其能耐可谓大矣。春秋中期,郑国发生内乱,“子驷帅国人盟于大宫,遂从而尽焚之”(《左传》成公十四年),靠国人的支持而占据了优势。鲁成公十五年(前576 年)宋国卿族斗争时,“华喜、公孙师帅国人攻荡氏,杀子山”,华氏之所以能够获胜,“国人与之”是最为重要的因素。鲁襄公十年(前563 年)子产率族兵与反叛的郑国贵族作战时,“子产率国人助之,杀尉止、子师仆,盗众尽死”(《左传》襄公十年),因国人的支持而获胜。 对于贵族的恶行,国人往往心中有数,正如《诗经·墓门》篇所谓“夫也不良,国人知之”。宋国的华臣为国人所厌恶,鲁襄公十七年(前556年)“国人逐瘈狗,瘈狗入于华臣氏, 国人从之,华臣惧,遂奔陈”(《左传》襄公十七年),此事表明对于有恶行的贵族,国人会采取巧妙的方式与之斗争。郑国子孔当政的时候,“国人患之”,于是“子展、子西率国人伐之,杀子孔而分其室”(《左传》襄公十九年)。鲁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年)齐国崔氏发生内乱, 执政大臣派人进攻崔氏,“弗克,使国人助之,遂灭崔氏”(《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我们在前面提到的那位陈国司徒辕颇,因为贪污从国人那里征收的赋税,所以“国人逐之”(《左传》哀公十一年),可见国人有些时候也联合采取行动,并非全都依附于贵族而行动。 上述这几个事例都表明国内卿族间的斗争往往要靠国人的参与才能使胜负得见分晓。正因为如此,所以春秋中期以后常有贵族争取国人支持的事例出现。贵族要有一定的威望,“国人所尊,诸侯所知”(《左传》昭公十六年),是最基本的条件。例如,郑国的子皮“饩国人粟,户一锺,是以得郑国之民,故罕氏常掌国政,以为上卿”(《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春秋后期,鲁国的阳虎意欲作乱的时候,曾经“盟国人于亳社,诅于五父之衢”(《左传》定公六年)。 战国时期,国人仍有一定影响,《战国策·东周策》载周文君欲免除工师籍的职务,“国人不说(悦)”,周文君得术士建议后,“遂不免”,顺从了国人的意愿。然而,由于自耕农的大量出现,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所以“国人”之称在战国时期已经十分罕见,并且即使用“国人”之称,也多指某国之人,而不像春秋时期那样主要指都邑内外之人。战国后期,公孙龙讲赵国封赏不均时谓“亲戚受封,而国人计功”(《战国策·赵策》三),这里的国人,即指赵国一般的人,非必谓赵国都邑中人。孔子语谓“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论语·先进》),孟子语谓“无君子莫治野人”(《孟子·滕文公》上),似已将“君子”等同于国人,但其所论之君子实际上是指国家的统治者。他不提君子如何治理国人,而只提“治野人”。这似乎表明,孟子的时代,传统的“国人”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 分析周代国人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隐然可见在其背后的这样一条线索,即国人皆为聚族而居于国中者。贵族所居之地,亦以其名称之,如“蹶之里”(《诗经·韩奕》),即周卿士蹶父所居之里。春秋前期晋楚城濮之战晋军入曹国时,“晋文公令无入僖负羁之宗族闾”(《史记·曹世家》),可见此闾里为僖负羁之宗族所居者。可以说西周春秋时期所谓的“国人”,皆为宗族之人。换句话说,游离于宗族之外的国人,在那个时期是找不到的。西周时期除了宗周、成周这样的大都邑之外,某一“里”、“闾”之类的居住地,常常是某一大族之所居,而春秋时期则多为某一居住区由多族合居,国家的权力得到加强。战国时期,随着个体小农登上历史舞台,宗族解体分化,各国多设置郡县等行政组织,将居民直接统治起来,而不再经过“族”这个层次。在此之后,虽然族还长期存在,但在社会政治中的影响却风光不再。族和国人几乎同时退出政治历史舞台,这期间的微妙联系是颇为耐人寻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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