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文化的动态性看商周文化的变化特点 当前,国内外许多学者都认为,文化可再划分为几个不同的层次:1.物质层次;2.制度层次;3.习俗层次;4.思想与价值层次。从这四个层次上看,前面所说邹衡、严一萍、张光直对商周文化的比较是物质层次的。如张光直仅把夏商周三代考古遗物作了比较。徐中舒所进行的比较也基本上是在物质层次上展开的,但他同时也从制度上,如亲族制度、历法制度等,进行了比较。专门从制度层次来认识商周文化异同的是王国维与郭沫若。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对嫡长制、宗法制、丧服制、分封制、庙数之制、同姓不婚之制等方面比较了商周文化的异同。郭沫若从社会制度上比较了商周社会的不同〔17〕。从思想与价值层次比较商周文化异同的则见于郭沫若《青铜时代》中的《先秦天道观之进展》。〔18〕 目前有关商周文化异同比较研究中最薄弱的环节莫过于风俗习惯层次。其实,记先秦文化的文献中大量记述了殷礼与周礼中风俗习惯的不同。如《礼记·明堂位》云:“有虞氏之旗,夏后氏之绥,殷之大白,周之大赤”等等。徐中舒先生说:“像这一类的记载,其来历都不明白,而且也无关重要,现在只得暂置不论。”〔19〕这大概道出了学者们对此寓目不多的原因,但谓“无关重要”则非。文化的习俗层次是与文化深层的方国部族心理和思想价值观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例如,殷人“牝鸡司晨”,而周人主张“牝鸡无晨”(《尚书·牧誓》),表面上是风俗习惯不同,实际上反映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妇女价值观。难道这样的习俗研究是“无关重要”吗?目前,商周习俗文化的研究已取得了一些进展,如“殷人尚白”习俗的考证。〔20〕笔者以为“周人尚赤”之说也是可以得到证明的。《诗经》、《尚书》及金文中屡见上牲用“骍”,上等赐品有赤芾、朱芾、彤弓、彤矢、赤舃等等。可见《礼记》等文献谓殷人尚白、周人尚赤之说并非子虚乌有,更非疑古派所说这些是邹衍五德相胜历史观产生后才捏造出来的。特别是商周在祭祀、人殉等方面反映出来的巨大差异,其原因主要在于风俗习惯的不同。《周易·既济》曰:“东邻之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习俗的不同导致了祭祀方式的差异,而文化深层差异仍是价值观念的不同而导致的。 而且,文化的习俗层次乃是最富于动态性的部分;它的动态性是“文化”这个概念的本质属性。 “文化”一词的拉丁文为culture,本义是栽培、种植之义。 后引申出人类智力活动和精神生活的种种表现,如宗教、艺术、科学和治国才能等等。从culture的本义和引申义来看, 它与古汉语中的古语词“文化”并不大一致,倒与古语词“艺”的本义和引申义十分接近。金文中“艺”字的初文本义像在土上栽培、种植禾木类植物,后来也引申出人类智力活动、精神生活的表现及各种特殊才能。如周代所教的“六艺”便是礼、乐、射、御、书、数。“艺”与Culture的本义、 引申义(即狭义的文化概念)是差不多相同的。但古汉语中“文化”的本义是“文明礼仪习俗的教化”:《周易·贲卦·象传》云:“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后来合成一个双音词:“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说苑·指武》)。古汉语“文化”一词反映了礼仪制度、习俗观念的形态、性质方面的改易、变化,反映了介入和干预生活方式和礼仪观念动态化的过程,它是个动词。从这一点看,古汉语“文化”一词又与当代一些西方学者对文化概念的新认识很接近:“‘文化’这个术语与其说是名词,不如说是动词”;“文化的一个方面是传统,即所有物和规则的传递,然而这种传统是包含在人的活动的变化之中的”。〔21〕这种对“文化”一词的动态性解释反映了对“文化”的新认识。我们认为文化的动态性主要反映在习俗文化之中。而习俗文化的变易、变化,又往往反映了人的思想价值观。因此习俗文化的动态性是十分值得研究的。 习俗文化的动态发展类型,笔者以为可概括为四类:因袭、变异、教化、选择。 1.习俗文化的因袭《吕氏春秋·贵因》:“禹之裸国,裸入衣出,因也。墨子见荆王,锦衣吹笙,因也。”高注:“墨子好俭非乐,锦与笙非其所服也,而为之,因荆王之所欲也。”这里所说的“因”就是一种入乡随俗性的文化因袭。禹到裸体国去,裸体进入,着衣出境;墨子虽倡导俭朴,但因要去拜见楚王,只好穿上锦衣绣缎,吹着笙去拜见。这些都是对其地其国习俗文化的模仿学习。周初成王周公分封姬姓诸侯到东方异国他乡去,都用“因”字强调入乡随俗式的文化适应。《左传》定公四年述周公分封鲁公时,命之“因商奄之民”,与卫侯“皆启以商政”;《诗经·大雅·韩奕》述韩侯受封时被命之“因时百蛮”。周王室要求分至蛮夷之境的姬姓诸侯要因袭、学习地域性的习俗文化,以适应政治统治的需要。 2.习俗文化的变异习俗文化的变异是指习俗文化因素的自身变异,如木俑、土俑便是东夷人殉习俗的文化变异。《孟子·梁惠王上》云:“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实际上,孔子的说法是不对的。作木俑土俑,是因商代及东夷的人殉习俗的变化而来,是一种进步现象。从文化角度看,这是人殉习俗文化现象的变异;从历史角度看,是人殉现象的改良、进步。 3.习俗文化的教化这种习俗文化的教化是一种强制性的教育。强制性的习俗教化多发生在统治者对被统治者、贵族对平民之中。周初、周王室就十分重视这种强制性的教化工作,特别是严禁嗜酒、逸乐游畋等恶习的教化。 王曰:封,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惟吊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与我民大泯乱。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尚书·康诰》) 周公曰:鸣呼: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供万民惟正之供。无皇曰:今日耽乐,乃非民攸训,非天攸若,时人丕则有愆,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同上《无逸》) 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又惟殷之迪诸臣百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同上《酒诰》)这些诰命对子不孝、父不慈、弟不恭敬、兄不友爱的不良民风、淫逸游畋等不良习俗要进行强制性的治理教化。如不听从教化,制造了混乱,则要动用刑罚。尤其是强调了对酗酒者严加教育--周初的金文和文献均以为殷亡主要原因是酗酒。如果是周人酗酒则要捉拿归于宗周,王将杀之;若为殷人,则不用杀,姑且进行教育。从政策上对酗酒的殷人周人作了区别对待。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用强制性的教化禁止嗜酒酗酒的风气习俗。 4.习俗文化的选择在社会生活的演变或历史的转折关头,必然会出现对习俗文化的选择现象。文化的选择反映了一定的思想价值观,这种选择既有个人的也有国家的或社会集团的。《论语·子罕》:“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在孔子的时代,过去丧礼用麻冕,而当时习俗用纯冕,孔子考虑到节俭的需要而随同多数人的习惯。古礼在堂下下拜,而当时习俗却到堂阶上拜见,孔子未随同多数人的习俗仍坚持在堂下下拜的古礼。这种习俗文化的选择是个人性的。《史记·鲁周公世家》曰: 鲁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鲁,三年而后报政周公。周公曰:“何迟也?”伯禽曰:“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后除之,故迟。”太公亦封于齐,五月而报政周公。周公曰:“何疾也?”曰:“吾简其君臣礼,从其俗为也。”这反映了齐鲁两国始封君因价值观不同而做的两种不同文化选择:鲁伯禽用周礼对商奄一带移风易俗;而齐太公简化华夏君臣之礼,以适应东夷习俗。这种文化选择是代表国家社团而进行的,其影响作用更大。 总之,习俗文化的因袭、变异、教化、选择,反映了文化的动态发展,其动态化过程,起决定作用的是文化深层的思想价值观念。以习俗文化动态化的观点去研究商周文化,则可能取得更多的研究新成果。 注释: 〔1〕郭沫若:《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册,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1页。 〔2〕邹衡:《夏商周文化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2 年版,第141页,第331页。 〔3〕[美]许倬云:《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版,第54~57页,第93~105页。 〔4〕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第2 册, 中华书局1984年版。 〔5〕徐中舒:《殷周文化之蠡测》, 《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第三分,1931年。 〔6〕严一萍:《夏商周文化异同考》, 《大陆杂志特刊》(一),1952年,第394页。 〔7〕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二集,三联书店1990年版, 第34~38页。 〔8〕吴则虞:《晏子春秋集释》上册《序言》,中华书局1982 年版,第17~23页。 〔9〕王国维:《观堂集林》第2册。 〔10〕裘锡圭:《关于商代的宗族组织与贵族和平民两个阶段的初步研究》,《文史》第17辑。 〔11〕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第2册。 〔12〕Karl Jaspers, 'The Origin and Goal of History. ' New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5. 〔13〕Eric Weil,'WhatisaBreakthroughin History?'Daedalus, Spring, 1975.PP.25~27. 〔14〕顾颉刚:《〈周易封爻辞〉中的故事》,《顾颉刚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5〕Karl Jaspers, 'The Origin and Goal of History.' 〔16〕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 第102页。 〔17〕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册,第21页。 后来郭沫若的观点又有了变化,认为商周社会性质基本相同,但他又同时指出“殷代则原始社会的孑遗比较多”。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册,第311页。 〔18〕《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册,第317~376页。 〔19〕徐中舒:《殷周文化之蠡测》。 〔20〕朱桢:《“殷人尚白”问题试证》,见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古代史(一)》,1995年第10期。 〔21〕[荷]C.A.冯·皮尔森:《文化战略》,刘利圭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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