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与世纪之交的中国民族问题 在1989年6月23-24日召开的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上,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建立。面对国际国内的复杂形势,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经受住了来自国际国内的各种考验,继续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在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世纪之交的民族问题方面,又有了新的建树。 (一)党中央进一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 自90年代初以来,两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说明了党中央对民族问题的高度重视。在1992年1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以“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注:《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第386页。)的警世之言强调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在1993年11月7日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再次强调“民族、宗教无小事。全党都要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对当前存在问题的潜在危险性,要十分警觉,切不可掉以轻心”。(注:《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第611页。)在1999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又强调“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注:《人民日报》1999年9月30日。)另外,199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研究西藏的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1997年,党中央对新疆的发展稳定也作出了重大决策。 总之,近10年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民族工作方面可以说有“三多”:一是到民族地区视察多;二是有关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会议、文件和讲话多;三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加强民族团结的政策措施多。体现了对民族问题的高度重视。 (二)全面系统概括了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进一步丰富了邓小平民族理论 在1992年1月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8个方面系统完整地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在几十年的实践中形成的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具体内容是: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社会主义阶段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兴旺的时期,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将继续存在;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应该一律平等;应该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维护祖国的统一;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各民族要互相帮助,实现共同进步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做好民族工作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交织在一起,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还要注意全面地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注:参见《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第396-397页。)同年10月,中共十四大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并首次概括了其内容。在论述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时,强调“必须依靠各民族的团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1993年11月7日,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工作最重要的三个问题就是: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李瑞环在1993-1995年期间,多次强调民族地区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改善生活,要做好资源开发这篇大文章。他在总结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矛盾的经验时,鲜明地提出了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我们国家中任何人、任何团体都要遵循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注:参见《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第647、649、653、757页。)胡锦涛在1993年6月论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时,再次强调这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能否实现的大局,事关民族问题能否正确解决的大局,事关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注:参见《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版,第524页。)1997年,中共十五大充分肯定了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了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地位。 1999年9月29日,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又作了新的概括,认为: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的政策和制度,既全面考虑了我们这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事实,又全面考虑了我国56个民族在发展水平和文化风俗存在多样性与差异性的基本事实;既深刻总结了我国历史上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也积极借鉴了世界上一些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因而具有历史的和现实的科学依据。这些正确的政策和制度,保证了我国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和巩固,保证了各民族在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上不断前进,保证了我们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统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基本政策和制度是我们的重要政治优势,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他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上升到要求全党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规律的高度。(注:参见《人民日报》1999年9月30日。) (三)强调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就是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20世纪90年代,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民族矛盾和宗教纷争十分突出,频频引发流血冲突和局部战争,动乱不断。特别是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又引发了一次新的民族主义浪潮。在一些多民族的国家,民族分离势力日益活跃,也刺激了我国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的活动。国际敌对势力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作为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西化”和“分化”的缺口。国内改革开放正处于攻坚阶段,社会矛盾纷繁突出,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因素有所滋长。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十分重视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和维护祖国统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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