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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学移植与中国现代学术门类的初建(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史学月刊》 左玉河 参加讨论


    相较于近代自然科学各门类来说,西方社会科学各门类在中国的“移植”却比较晚。但这并不意味着甲午以前西方社会科学类的西书没有传入中国,只是与自然科学学科门类相比,其所占比重很小,并没有引起中国学者应有的重视而已。
    甲午之前,也有一些有关西方各国政治、法律的书籍介绍到中国,如林乐知等译《列国岁计政要》、李提摩泰译《列国变通兴盛记》等。1885年,江南制造局刊印的傅兰雅译、应祖锡述的《佐治刍言》,是甲午以前刊印的最重要的一部有关西方政治学著作,梁启超曾评价说:“《佐治刍言》言立国之理及人所当为之事,凡国与国相处,人与人相处之道悉备焉。皆用几何公论,探本穷源,论政治最通之书。其上半部论国与国相处,多公法家言;下半部论人与人相处,多商学家言。”[5]同文馆翻译的西书多以法律交涉为主,其中著名的有丁韪良译《万国公法》,毕利干译《法国律例》,汪凤藻等译《公法便览》、《新加坡律例》,联芳、庆常译《公法会通》等。江南制造局翻译馆也刊印了许多有关西方法律学的著作,其中重要的有傅兰雅译《公法总论》、《各国交涉公法论》和《各国交涉便法论》。这些最初传入中国的西方法学著作,以介绍西方近代“国际公法”为主。
    西方逻辑学,早在明清之际开始传入中国。艾儒略在《职方外纪》中曾提到“落日加(logica,即逻辑)”,[6]艾约瑟翻译的《辨学启蒙》,是晚清时期最早传入的西方近代逻辑学的著作,“是书所列条理,仅举大略,足以窥见辨学之门径”。[1]傅兰雅著《理学须知》,也是一部介绍西方逻辑的著作,时人曾将它与《辨学启蒙》比较后评价说:“其书专揭分析事物之法,于理学为论辨,于辨学为理辨,与艾约瑟所译《辨学启蒙》相出入,而文词之明白过之。”[1]
    此外,米怜译编的《生意公平聚益法》、郭实腊的《贸易通志》、汪文藻译、丁韪良鉴定的《富国策》等,是甲午以前翻译的有关西方经济学的重要著作。梁启超曾对《富国策》给予很高的评价:“同文馆所译《富国策》……精义甚多。其中所言商理商情,合地球人民土地,以几何公法盈虚消长,盖非专门名家者,不能通其教奥也。”[5]
    甲午以前所传入的西方社会科学书籍,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更没有像“移植”格致诸学那样形成比较明确的学术门类。这与时人对西学了解的程度有很大关系。甲午以前人们所理解的西学,主要是以工艺制造为主的“洋务之学”和以自然科学为主的“格致诸学”。甲午以后时人所理解的西学,主要是西方社会科学为主的“西政”。所以,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中国人着力介绍的西学是西方的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各学术门类。
    1895年,严复在《原强》一文中,介绍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及生物进化论,将达尔文“天演之学”概括为“物竞”“天择”,并介绍了斯宾塞的社会学(他将社会学称为“群学”)。在严复看来,西方学术从数学、名学入门,继而治力学、质学(化学),再广以“天地二学”,再推而治“生学”、“心学”,最后归于西学的精深处--群学。“故学问之事,以群学为要归,唯群学明,而后智治乱盛衰之故,而能有修齐治平之功。”[7]他对西方近代学术的理解,已经到了很深的地步。
    正是因为对西方近代学术体系有着准确的把握,所以严复将介绍西方学术的重心,集中于近代社会学、逻辑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有选择地翻译一批西方重要学术名著,如赫胥黎的《天演论》、亚当·斯密的《原富》、斯宾塞的《群学肄言》、穆勒《群己权界论》、甄克思的《社会通诠》、孟德斯鸠的《法意》、耶方斯的《名学浅说》等,开晚清时期全面介绍西方社会科学的先河。
    戊戌以后,中国人开始以日本为主渠道,通过转译日本人所著的关于西学书籍来接受西学。这样,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出现了一个译介日本书的热潮。此时从日本译介的“西书”,主要不是“格致诸学”,而是近代“政法诸学”,即以文史政法等社会科学各学科书籍为主,以数理化生地动植物学等自然科学各学科书籍为辅。据谭汝谦主编的《中国译日本书综合目录》统计,从1896年到1911年,中译日书958种,社会科学书籍为366种,史地书籍为175种,语言文字书籍133种,应用科学书籍89种,自然科学书籍仅占83种。[8]
    20世纪初,译书汇编社、上海广智书局、励学译编社等众多的译书机构,竞相从日文翻译出版大批政法类书籍,出现了“日本每一新书出,译者动数家。新思想之输入,如火如荼”的情景。法学、政治学方面,影响比较大的有高田早苗的《国家学原理》,岩畸昌、中村孝合著的《国法学》,户水宽人的《法律学纲要》,葛冈信虎的《法律新编》,熊谷直太的《法律泛论》、小林魁郎的《行政裁判法论》、中村太郎著《国际私法》、永井惟直著《政治泛论》,市岛谦吉的《政治原论》等。这些译著,主要介绍了近代政治学和法学的许多门类(如国家学、国法学、法律学、警察学、国际公法等)。
    在哲学方面,影响比较大的有井上圆了著《哲学要领》、《妖怪学讲义》,姊崎正治著《宗教哲学》、藤井健次郎著《哲学泛论》等;伦理学方面影响较大的有中江笃介著《理学钩玄》,中岛力造著《中等教育伦理学》,元良勇次郎著《中等教育伦理学讲话》,乙竹岩造著《新世界伦理学》;社会学方面主要有岸本能武太著《社会学》,有贺长雄著《人群进化论》等;教育学主要有熊谷五郎著《教育学》、富山房出版的《教育学新书》、《教育学问答》等;逻辑学方面主要有富山房出版的《论理学问答》,经济学主要有池代秀太郎著《经济泛论》、川洁著《财政学》等。这些从日本转译的书籍,将西方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伦理学、逻辑学等近代学术门类,详细地介绍到了中国。
    到20世纪初,西方近代社会科学各学术门类,已经被引入中国,并很快为中国学界认同、接受。中国在仿效日本学制兴办新式学堂时,将这些“移植”而来的社会科学各学术门类予以确立,使之转化成中国现代的社会科学各学术门类。1903年,张之洞在《奏定大学堂章程》中,规定“政法科”包括政治学和法律学两门,这两门学科又包括了政治总义、政治史、统计学、行政机关学、警察监狱学、法律原理学等十多种分支科目。这些科目,基本上将当时“移植”到中国的法学、政治学各科目明确规定下来。在“文学科”中,历史学科及其所属的分支科目(如泰西各国史、亚洲各国史、年代学等),地理学科及其所属的分支科目(如外国地理、政治地理、商业地理、交涉地理、历史地理、地文学、地图学等),文学学科及其分支科目(如各国近世文学史、声音学等),都被明确确定了下来。同时,西方的逻辑学、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人种及人类学、金石文字学等学科及科目,也被作为大学所要开设的“随意科目”确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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