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德两国政要“二战史观”之比较研究(2)
第三,日德两国政要对二战历史的不同态度,还表现在战后赔偿问题上。 战后,德国政要对二战历史的反省并未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和道义上,而是通过主动向当年的受害国受害民族支付巨额赔款来表示自己的真诚反省之意,并欲以此提醒和告诫国人:发动侵略战争是要付出昂贵代价的,最终一定会自食其果。自阿登纳表示要对纳粹罪行进行赔偿起,西德政府便开始有计划地向波兰、以色列等国支付巨额赔偿。据统计,到1993年1月,联邦德国和统一后的德国已支付战争赔款904.93 亿马克,计划到2030年再支付317.72亿马克,总数将多达1221 亿马克(约866亿美元)。除政府赔偿外,民间的克虏伯、弗兰克等大公司也开始主动向战时受过这些公司奴役压榨的犹太受害者进行赔偿。这些公司的赔偿金已达5800万马克。德国能支付如此之大的赔偿金额,特别是能在本国经济尚十分困难的时候就开始支付巨额赔款,实属难能可贵。 在日本,美国占领当局和远东委员会曾在战后初期制定过一个拆迁日本工业设施以充赔偿的计划,为的是彻底铲除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基础。但事隔不久,美国出于冷战政策的需要,决定重新武装日本,很快将要求战争赔偿转向放弃赔偿要求。1951年由美国操纵签署的《旧金山对日和约》,将最初的惩罚性”拆迁赔偿“改变为日本与索赔国之间平等磋商的象征性”劳务赔偿“。接着,日本不仅压迫蒋介石在1952年的《日台和约》中宣布放弃战争赔偿要求,而且用投资贷款、技术合作等为诱饵,诱使柬埔寨、老挝等东南亚国家也纷纷放弃对日索赔。中国政府为了不给日本人民加重负担,也在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注:《中日条约集》,外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2页。)。据统计,战后以来日本向受害国支付的全部赔偿金只有60亿美元,与德国的866 亿美元不可同日而语,更与中国在战争期间所受的直接间接损失6000亿美元差若天渊。近年来,面对亚太地区汹涌澎湃的民间索赔(即与”战争赔偿“性质不同的”个人受害赔偿“。中国放弃的只是”战争赔偿“)怒潮,无论是日本政要还是民间公司,都采取了死不认帐、拒不赔偿的态度。例如,当中国”花冈惨案“的幸存者耿谆等人向日本方面提出谢罪、赔偿要求时,不仅当年残酷奴役压榨过中国劳工的日本鹿岛建设公司百般抵赖、拒不赔偿,而且时任日本首相的海部俊树在回答议员质询时,也以”有关战争的中日问题已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得到解决,此后不再存在“作答。可见中国人的”以德报怨“所换来的,仅仅是日本人的”以怨报德“和死不认帐。 二 日德两国虽然同是当年的侵略国战败国,共同对人类犯下了滔天罪行,但两国政要对二战历史却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态度。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以下因素造成的: 1.两国的文化思想底蕴不同。德意志民族是一个富于思想、善于思辨的伟大民族。在这个民族的历史上曾涌现出许多康德式的哲学巨人。这个善于思辨的民族曾以自己博大精深的思想睿智推动了人类认知世界、改造世界的历史进程;同样,这个民族也能对给本民族和整个人类创下巨祸的法西斯思想及其引发的侵略战争进行理性的思考。与此相反,在自古积淀于民族心理潜层的神国观念和天皇崇拜思想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岛国集团根性和愚忠盲从心理的影响下,日本民族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和反思水平受到了极大的束缚和限制,致使日本政要对二战历史的认识显得非常短视,缺乏应有的政治远见。这是导致日德两国政要对二战历史产生不同态度的深层原因。 2.两国的宗教信仰不同。德国人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基督教徒。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之一是”原罪--认罪--赎罪“的说教。对基督徒来说,”原罪--认罪--赎罪“是一个追求理性复归的很自然的过程。他们不但不把”认罪“视为可耻,而且要求认罪者必须真诚”谢罪“,用行动”赎罪“。而日本民族信仰的主要是神道教。天皇是神,日本是神国,国家至上,忠君爱国,这是神道教的基本要求。换言之,对神道教徒来说,天皇和国家从来都是正确的,按天皇的意愿所做所为没有错误和悔罪可言,故而日本人视”认罪“、”谢罪“为耻辱。正因如此,战后多数日本人不论在战争中蒙受了多大的牺牲和痛苦,都拒绝批评”祖国“和天皇。这样,战后日本政要拒不承认侵略战争罪行,拒不向受害国受害民族道歉、谢罪、赔偿,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3.战后两国反省战争的群众基础不同。战后,由于德国政府重视对国人特别是下一代进行正确的”二战史观“教育,所以不论是亲身经历过战争的成年人还是年轻人,基于对纳粹罪行的深恶痛绝,他们不仅主动协助政府缉拿漏网战犯,而且不断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集会与右翼势力进行斗争。据统计,1979年明确认为纳粹政权是一个罪犯政权的人已占国民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一。德国人民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对右翼势力的不懈斗争,使德国政治家在反省二战历史时不但没有孤立感,而且感到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在日本,由于军国主义毒素没有被彻底清除,由于学校教育的一定误导,日本民众特别是年轻一代的保守倾向是非常明显的。例如,1982年《读卖新闻》的舆论调查显示,将侵华战争看作是侵略战争的人不到十分之一;中小学生们在看了《山丹之塔》、《听,冤魂的呼声》等反战影片后,不但不从反战方面来欣赏,反而情不自禁地发誓说:“此仇必报!”“下次一定要打一场胜利的战争!”(注:岩崎昶:《日本电影史》(中文本)中国电影出版社1981年版,第244页。)以致使仗义直言的家永三郎、本多胜一等进步人士不仅受到政府的冷遇、右翼势力的威胁,而且还要忍受来自周围民众类似“卖国贼”一类的谩骂和讽刺。军国主义思想蛰伏于民众意识的底层和民众主流的这种保守主义倾向,为右翼人物乃至战犯重返政坛,为日本政要否认侵略历史,提供了雄厚的群众基础。 4.盟国对日德两国的战后处理结果和受害国对两国的态度不同。 盟国的纽伦堡审判处死德国甲级战犯12人,东京审判处死日本甲级战犯7人(而且放掉了头号战犯裕仁天皇); 盟国在欧洲各地审判德国法西斯战犯达8万多人,在亚洲各地被起诉的日本战犯仅有5000多人, 而这5000多名日本战犯又几乎全部被提前释放。与此同时,欧洲受纳粹侵略和奴役的国家从未放弃对德战争索赔和追捕漏网战犯,而亚洲受害国家对日本过于宽大,不仅宽恕日本战犯,而且基本放弃对日战争索赔(如果让日本赔偿500亿美元,日本要用50年才能还清)。 这就很容易给日本人造成一种错觉:盟国不惩罚战犯(除7 名被处死的甲级战犯外),受害国又不要求战争赔偿,这样的战争能说是侵略战争吗?正因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没有尝到破产的滋味,才使得日本政要失去了负罪感,并公然用否认侵略历史来回报“以德报怨”的亚洲各国人民。 5.近代以降日德两国的侵略战争历史和战后两国政要的个人经历不同。德国在本世纪上半叶曾两次发动世界大战,四处扩张,疯狂侵略,其结果不但没有给自己带来任何战争利益,而且把国家和民族推向毁灭的边缘(国家分裂、支付巨额赔款、在国际上陷于孤立)。这种残酷的事实教育了德国领导人,使他们尤为深刻地感受到了纳粹统治的危害性,认识到靠发动侵略战争来确立德国在世界上的地位是代价极其昂贵的办法,而应走另外一条道路--和平发展之路。而日本则有所不同。在明治维新以后的半个多世纪中,日本发动了那么多次对外冲突和侵略战争,除最后一次战争失败外,其他均以日本的胜利而告终。巨额的战争赔款和巨大的殖民地收益,大大加快了日本近代化的步伐;而且尽管最后一次战争失败了,日本也未受到应有的惩罚。这就使充分尝到了侵略战争甜头而未吃过战败苦头的日本政要,仍梦想重温军国主义老路。 就两国政要的个人经历来看,战后联邦德国的首任总理是战时遭受过纳粹政权迫害的阿登纳,而在波兰犹太人纪念碑前非常一跪的勃兰特总理,在二战中也是一名坚定的反法西斯战士,积极从事反纳粹活动,一度被希特勒政府剥夺国籍,亡命国外。就是说,在德国当年的法西斯战犯已基本上全部被绳之以法,战犯重新上台执政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日本,由于美国的庇护和扶植,不仅头号战犯裕仁仍然端坐在天皇的宝座上接受臣民的崇拜,而且成批的战犯重返政坛、军界执掌国家大权。象东条英机内阁商工大臣、甲级战犯岸信介等军国遗臣充任战后首相、大臣者,司空见惯。他们本身就是当年的军国主义者,靠他们和没有接受过正确“二战史观”教育的新一代政治家,怎能真正反省侵略历史呢? 综全文所述不难看出,战后日德两国政要的“二战史观”迥然不同:德国政治家是有政治远见的,他们在反省侵略历史、承担战争责任方面,可谓向子孙向世人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在这方面,日本政要的表现和姿态是令人遗憾、令人失望的。日本政治家应发扬本民族“见贤思齐”、善于学习的优秀传统,虚心地向德国政治家学习,并从日德两国都在战争中毁灭、在和平中新生的历史中受到启迪。切记:侵略战争只能使国家和民族获小利于一时,终将伏大祸于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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