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制与革新是中国古代社会里长期存在着的一对矛盾,处理不好必将引起政治的混乱乃至王朝的崩解;处理得当将对革新产生积极的影响。在嘉靖前期革新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对其进行专门研究,将有助于人们比较全面地认识祖制与革新的利弊关系,纠正将祖制与革新完全对立起来的片面认识。 一 在中国古代史研究中,一提起“祖制”,多数人将其视为僵化和陈腐的代名词,并把祖制与革新简单地对立起来,把抨击祖制者誉为改革者,把维护祖制者斥为保守者。事实上,祖制的内容非常广泛,它既包括某一王朝立国的根本制度,又包含各项具体的、行之有效的行政法规。显然,不可能在全盘否定祖制的前提下来顺利地推进任何改革。 一般而言,中国古代的改革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王朝更替时的因革,二是某一王朝内部的鼎新。两者之中,以王朝更替时的因革较为剧烈,其显著表现就是对文物典章的重大变革,但是,这种变革绝不是与前朝体制的断然决裂,而是继承与革新的统一。史籍中所谓“汉承秦制”、“唐承隋制”、“金承宋制”、“明承元制”、“清承明制”等等,就是此意。改朝换代时的变革如此,王朝内部的变革更不例外。换言之,任何革新都不是在一张白纸上写字,而是与继承形成了矛盾的统一体。离开了继承,就不可能有革新。 在正德、嘉靖之际,明代上层人事更迭,时政因此发生巨变。世宗与“大礼新贵”张璁、桂萼、霍韬等人对洪武祖制在政治变革中的作用给予新的诠释和认识,并以其为利器,将有违祖制的重大弊政尽可能地予以革除,在中国古代改革史上写下了特殊的一页。 长期以来,学界一味地推崇杨廷和在武宗暴卒之后所推行的所谓“嘉靖新政”,把杨廷和等人在匆忙中拟定的世宗即位诏书视为其推行新政的纲领性文件。其实,这种以即位诏书来确定革新的作法并不具有说服力。因为从明成祖开始,明代诸帝皆有革除前朝部分弊政的即位诏书,以示更新。如果把世宗即位诏书视为革新纲领的话,那么,其他诸帝的即位诏书皆可如此对待了。与大多数君主的即位诏书一样,世宗即位诏书的除弊对象仅仅局限于正德元年正月至十六年四月之间的部分败政(不包括弘治十八年五月至十二月间的武宗乱政),弊政款数虽多,但其结构与内容并无特殊之处。所不同的是,杨廷和等人是打着恢复孝宗政治的旗号来推行所谓嘉靖新政,把纠正武宗的部分乱政当作其最高的政治理想,故不愿也不敢追溯正德弊政的源流。更甚者,他们公然割裂孝宗弊政与武帝弊政之间的联系,敦促世宗效法孝宗而革除武宗弊政。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将孝宗与明太祖相提并论,并为此而引发了“大礼议”。李洵先生曾精辟地论道: 杨廷和一派所提出的议礼方案贯穿一条主线,就是不使世宗以藩王独立系统继承皇位,而必须纳入孝宗以来的统系,在政治上必须继承孝宗的政策,执行孝宗的制度。这在杨廷和一派炮制的即位诏书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改革武宗弊政的一条政治标准,就是法令、制度一般要求恢复孝宗朝的规定。(注:李洵:《下学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60页。) 正是出于这一思想,杨廷和及其追随者竭尽全力,打击异己,胁迫世宗改认父母,非要把世宗变成孝宗之子不可。杨廷和等人违背武宗遗诏的大礼主张遭到了张璁等人的坚决抵制。他们除了依据武宗遗诏外,还利用《皇明祖训》击败了杨廷和集团,并提出世宗所拥有的天下是祖宗之天下而非孝宗之天下的思想。如张璁认为:“今天下者,祖宗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孝宗于我皇上固不得以私相授受者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大礼或问》。 )阎爱民先生论道:张璁等人提出的“‘继统公,立后私’,‘统为重,嗣为轻’,君主体制应与家族体制分开的主张,在当时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大胆的议论,表现了他们思想中光辉的一面,应给予必要的肯定。”(注:阎爱民:《“大礼议”之争与明代的宗法思想》,《南开史学》1991年1期。 )张璁等人在大礼议中所持有的革新思想是其在短短几年内击败杨廷和集团的主要原因之一。那种把杨廷和集团在大礼议中失败的原因仅仅解释为世宗皇权镇压的结果,则是偏颇的。 杨廷和集团在大礼议中的彻底失败和世宗、张璁等人的全面胜利给嘉靖政治带来了新的气象,那就是击碎了杨廷和集团效法孝宗“美政”来推行所谓嘉靖新政的幻想,突破了自明成祖以来嗣君仅仅依据即位诏书有限地革除前朝弊政的习惯作法。由于世宗与张璁等人与孝宗、武宗弊政没有丝毫牵涉,所以,效法洪武祖制革除包括孝宗、武宗弊政在内的百余年的政治积弊便成为可能。罗辉映先生认为:世宗即位之初的“政治局面徒有治名,完全是杨廷和一派人的自吹自擂。历史所说的嘉靖中兴之治,乃是通过大礼议,摧毁了杨廷和腐朽官僚集团后,由张璁、桂萼为首的议礼诸臣肇创的嘉靖前期政治。”(注:罗辉映:《杨廷和事略考实》,《中国史研究》1990年2期。)这一论述是符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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