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瓜分狂潮骤起与列强"势力范围"格局的形成 尽管近代瓜分危机早在鸦片战争后就开始显现出来,但真正的瓜分狂潮骤起而席卷中国却是在甲午战争以后。论者或以三国干涉还辽为瓜分狂潮的开端,或以德占胶澳为瓜分狂潮之肇始,见仁见智,皆因立论之角度不同所致。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其不足之处是各执一端。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既要看到瓜分狂潮是一个过程,又有必要注意其发展的阶段性。当时的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Auguste Gerard)在其使华回忆录中写道:"自1895年5月8日《马关条约》批准之日起,至1897年底这段时期中,中国为了它本身的利益和我们的利益,经常同俄、法两国的政策相结合,甚至同俄国缔结了它从未同任何一个外国签订过的协约。但是,以为这段时期在1898年至1900年间已经提前结束,这不能归责于法国和俄国,因为它们丝毫没有改变它们1895年的态度;这完全应归责于德国,德国为了满足自己独特的野心,引起了中国的疑虑,并激起了义和团民族主义者危险的反抗。"(注:《使华记》,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60~61、83~84、151、197页。)在这里,所谓"1895年的态度",是指俄、德、法三国在干涉还辽时所宣布的立场和政策。尽管施阿兰在字里行间不忘美化法国及其同盟俄国,且只字未涉及瓜分狂潮骤起之故,是完全不可取的,但他认为这个时期前后显出两个阶段,并以德国"为了满足自己独特的野心"而占领胶澳为其分界线,却是极对的。 关于第一阶段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三国干涉还辽为是,施阿兰则主张从烟台换约之日算起。笔者曾经写道:"以三国干涉还辽为由头,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开始了。"(注:《甲午战争国际关系史》,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509页。)这是就其因果关系而言。但是,三国干涉还辽作为历史事件的名称,并不是表示时间的概念。试看以下与此事件有关的时间:1895年4月23日,俄、德、法三国驻日本公使齐至日本外务省递送备忘录,劝告日本政府"放弃确实领有辽东半岛一事";5月4日,日本内阁及大本营重臣在京都举行会议,决定"完全接受三国劝告(注: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15、114115~116、156、166页。按:5000平方公里约相当于7.7万平方公里。),并得到天皇睦仁的裁可;5月5日,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致电驻俄、德、法三国公使,向驻在国政府致送复文:"日本帝国政府根据俄、德、法三国政府之友谊的忠告,约定放弃辽东半岛之永久占领"(注:《日本外交文书》,日本国际联合会1953年版,第27卷第793、836、817、820、831号,第23卷第787号。);5月9日,俄、德、法三国驻日公使皆至外务省,表示对日本政府复文满意;10月20日,李鸿章与日本新派驻华公使林董开始谈判还辽事宜;11月8日,中日《辽南条约》在北京签订。这5个时间前后相差半年有余,究竟应该以哪个作瓜分狂潮的开始时间呢?所以,笼统地说三国干涉还辽是瓜分狂潮的开端,是不恰当的。显然,只有11月8日中日《辽南条约》签订,才反映出三国干涉还辽的成果,给还辽问题暂时划上了句号,标志着瓜分狂潮第一阶段的开始。施阿兰把5月8日中日烟台换约作为开始时间,表面上看来似乎问题不大,因为它与5月9日三国对日本复文表示满意仅有一天之差。然考其实,这毕竟是两码事儿,一来中日两国代表在烟台互换的条约本身并无一语涉及还辽之事,二来三国虽对日本复文作出肯定性的表态。而还辽问题并未落实,怎能把这个时间看作是此阶段的起点呢? 认为德占胶澳是瓜分狂潮第二阶段的的起点,从道理上是讲得通的。孙中山曾经指出,德占胶澳是德"试行其瓜分之政策于胶州"(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81页。),并且强调瓜分中国的论调至此"可谓到了极盛的时代"(注:《国父全集》第1册,台北1973年版,第909页。)。主要的问题在于:正如三国干涉还辽只是一个历史事件的名称一样,德占胶澳也并不指某一具体的时间。德国占领胶州湾也是经历了不短的一段时间:1896年12月16日,德国向总理衙门提出"以50年租赁方式割让一个储煤站(胶州湾)"的要求(注:《德国外交文件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卷,第129页。);1897年11月14日,德军在青岛登陆;11月20日,德国向总理衙门提出包括有关在山东"开办铁践"的6项条款,双方开始谈判;12月29日,德国又向总理衙门致送"租地照会"5条;1898年3月6日,中德《胶澳租界条约》签字。在以上列举的5个时间中,也只有以《脱澳租界条约》的签字之日为此阶段的开始时间,因为直到这时为止,德对胶州湾的占领才算是"合法"的了。 这样,瓜分狂潮的整个过程便可以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895年11月8日到1898年3月5日,历时2年零5个月,是列强瓜分势力合伙图谋瓜分中国利权的时期。 三国干涉还辽的结果,是前门拒一虎,后门进三狼。俄、德两国早就想趁机瓜分中国了,但谁都不愿意最先下手,宁愿等待有利的时机。俄国财政大臣维特坦白地承认:"假使我们夺取中国的任何地方,则其他国家亦会同样行动,如此便开始中华帝国的瓜分,以至引起新的冲突。我们很不愿意发生战争。"德国首相霍亨洛说得更坦率:"肯定地,在中国海岸线上取得足供我们舰队与商业为根据地的土地,数十年来已经有人鼓吹这种主张。自然,一个比较少直接有关的国家,通过这样的要求,来作瓜分中华帝国第一个信号,不可能是德国之事,我们宁愿等待别的国家先开始实现他们的同样意图。"(42)法国的利益主要在中国南方,于1896年1月15日率先与英国订立关于云南、四川互惠的决定,规定凡中国给予一国之特权和利益,他国同样享有。英国本在中国占有优势,决心还要把这种优势维持下去,当然不会放弃攫取中国权益的任何一个机会,所以与法国一拍即合,于是一场列强合伙夺取中国的权益活动开始了。 列强之合伙夺取中国权益,是分三步走的: 第一步,争夺中国的铁路铺设权。俄国走在最前边,于1896年6月3日在莫斯科与中国专使李鸿章签订了《中俄密约》,其第四款规定:"今俄国为将来转运俄兵御敌并接济军火、粮食,以期妥速起见,中国国家允于中国黑龙江、吉林地方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注:《中外约章汇要(1689~1949)》,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8页。)9月8日,中俄两国又在柏林订立了《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其后,俄国还想从赤塔修筑一条铁路直达甘肃兰州(注:O'Conor to Salisburg,Jan.30th,1898,Gooch & Temperley,Vol.1,P.8、23.)。俄国此举之得逞,必须要引起其他列强在中国的争夺。同年12月,美国驻华公使田贝急不可待,向中国要求将京汉铁路的铺设权让予美国的美中拓殖公司(注:万异:《1894至1900美国在华之政策》。按:这个美中拓殖公司没有多少资本,基本上是个皮包公司,故所订合同后来成为"死约"。)。英国岂能后人,也于1897年2月4日取得了长江流域的铁路铺设权。法国从后紧跟,于同年6月12日取得了云南铁路的铺设权。列强纷纷在中国抢夺铁路铺设权,其目的是为下一步分割中国预作铺垫。 第二步,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列强在向清政府要求铁路铺设权比较顺手,随即进一步要求划分势力范围。1897年3月3日,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照会总理衙门要求不将海南岛割让给其他国家(注:Treaties,Agreements with & Concerning China,1894~1919,edited by J.V.A.MacMurray,p.98.)。一年后,法国外交部长阿诺托(Gabriel Hantaux)又假惺惺地发表谈话,称:"法国殊不欲势力范围之原则行于中国,但法国必保持接近安南之省份之要求权。"(注:Breatish Documents on the Origins of tht Far,1894~1914,edited by G.P.,Gooch & Temeptley,vol.1,P.44.)不久,即要求中国担保不将邻近越南的省份,即云南、广西、广东三省租让给其他国家。1898年2月1日,英国得到中国不割让长江流域给其他国家的保证。日本起而效尤,其驻华公使矢野文雄也照会总理衙门,要求中国确认福建省内所有土地一概不租让给别国。总理衙门复照称:"查福建省内及沿海一带,均属中国要地,无论何国,中国断不让与或租给也。"(注:《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3卷,第223~224页。)满足了日本的要求。俄国的野心更大,除染指中国东北外,还企图将中国北部直隶、山东、陕西、甘肃诸省划归管辖(注:O'Conor to Salisburg,Jan.30th,1898,Gooch & Temperley,Vol.1,P.8、23.),只是在等待提出的有利时机罢了。 第三步,俄、德两国为强租中国海港而进行幕后策划。先是在1895年冬,俄国以还辽有功,迫使清政府给予俄国军舰胶州湾"过冬"的权利。施阿兰指出,在远东,与英、俄、法等欧洲国家相比,德国"总是迟到了一步。所有好位置都被别人占去了"。特别是"德国在中国,除了商业以外,并无其他的基地"。正由于此,它"不耐烦地要取得对中国所作的贡献和干涉应得的报酬"。自进入1896年以来,德国多次向中国要求租借港湾。是年6月,李鸿章访德期间,曾获德皇威廉二世接见,威廉二世趁此机会向李表示想"在中国海岸得到一个停泊地的愿望"(注:《使华记》,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60~61、83~84、151、197页。)。其急迫之心情可以想见。1897年4月,德国政府接到其驻英大使的报告,内称:"最惠国待遇施及德国,此地鲜有反对者,许多殖民地之纠纷实可利用此机会解决也。"(注:万异:《1894至1900美国在华之政策》。按:这个美中拓殖公司没有多少资本,基本上是个皮包公司,故所订合同后来成为"死约"。)8月,威廉二世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没有理由会阻挠我们进入山东。"(注:《列强对华外交》,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87页。)既然已同俄国达成默契,德国便决定向胶州湾下手了。11月1日发生的巨野教案,正给德国提供了绝好的侵略借口。威廉二世谕示外交部:"华人终究给我们提供了……好久期待的理由与事件。我决定立刻动手。"并命令海军:"立刻开往胶州,占领该地。"(注:《德国外交文件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卷,第148页。)11月14日,德军在青岛登陆,公然发布告示说,这是"德国在《马关条约》后所尽义务应获得的报酬"(注:《使华记》,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60~61、83~84、151、197页。)。对此,俄国很高兴,"因为有了胶州的占领,才使旅顺口、大连湾的迅速占领成为可能,否则在这方面就难于找到一个口实"(注:《德国外交文件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卷,第230页。)。所以,当时上海的《北华捷报》有这样的评论:"德国人在山东的行动,已为瓜分中国之前奏。"(注:North China Herald,Dec.3rd.1897.) 在瓜分狂潮的第一阶段中,列强争索铁路铺设权,划分势力范围,并公然用武力强占港口,使中国面临列强合伙谋我的严重瓜分危机。《北华捷报》一面指出"瓜分中国,分割中国的土地,完全违反国际法和道义上的概念",一面又鼓吹列强瓜分中国日益成为可能,是"一大进步"(注:Ibid.Dec.24th.1397.)。其他西方报纸也连篇累牍地宣扬瓜分中国说。故张之洞说:"各国洋报皆因中国无自强之实,故有瓜分之议。"盛京将军依克唐阿称;"此即所云瓜分之局,无所谓东方太平之局矣。"给事张仲炘分析道:"现在俄兵到吉林者已二万有余,兵船泊旅顺不去,西人谓其不但图东三省,并欲全吞大河以北。又闻俄阴约法人,将先发难于滇、桂、奥之境。因之德亦欲占齐、豫等省,英欲通滇粤铁路以达长江,隐成瓜分之象。"至此,连总理衙门也不得不承认:"各国纷来,真有瓜分中国之势。"(注:《清季外交史料》,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卷128,第20页;卷129,第2页;卷130,第2、13页。) 第二阶段,从1898年3月6日到1899年4月10日(注:虽然中法《广州湾租界条约》是在1899年11月16日正式签订,但在此以前,清政府已于4月10日复照法国,同意法国租借广州湾。),历时1年零1个月,是德、俄、英、法四国强索租借地而引发瓜分与反瓜分斗争的时期。 德国占领胶州湾后,胁迫清政府于1898年3月6日签订了《胶澳租界条约》。其中,规定将胶州湾租与德国,为期99年;德国有权建造胶济铁路并享有沿线30里以内的开矿权。俄国闻风而动,以"助华"为名骗取清政府的同意,将舰队开进旅顺口,进而诱使清政府于同年3月27日及5月7日先后签订了《旅大租地条约》和《续订旅大租地条约》。这两项条约规定俄国租借旅大25年,并赋予俄国建造南满铁路的权利。这样,俄国便实现了它梦寐以求的对中国东北的控制,大大加强了在远东的战略地位。英国借口维持均势,则强迫清政府于6月9日及7月1日先后签订了《拓展香港界址专条》和《订租威海卫专条》。前者规定将九龙半岛全部和香港附近40多个岛屿,以及大鹏湾、深圳湾等海面租给英国,为期99年,与德国租借胶州湾的期限相同;后者规定将威海全湾沿岸10英里以内的地方,以及刘公岛和威海湾之群岛,专归英国管辖,为期25年,与俄国租借旅大的期限相同。到1899年4月10日,法国终于迫使清政府同意将广州湾租与法国,为期99年。由于一系列租界条约的签订,列强在中国所划定的势力范围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而这些势力范围既经划定,便成为一种带有隐蔽特点的瓜分形式。论者谓此为"隐成瓜分之象"(注:《清季外交史料》,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卷128,第20页;卷129,第2页;卷130,第2、13页。),是颇有见地的。 有论者称:"反对'势力范围'的力量集中于两地,一是英国,一是中国。"(注:万异:《1894至1900美国在华之政策》。按:这个美中拓殖公司没有多少资本,基本上是个皮包公司,故所订合同后来成为"死约"。)中国人民是反瓜分的主力,众所周知,在此不赘。那么,英国为什么要反瓜分?道理倒很简单:英国本来就在中国占有优势,所以从它的本意说,不是要均势,而是要继续维持其优势;因为一旦列强共同瓜分中国,它在中国的优势也就化为乌有了。早在中德《胶澳租界条约》签订之前,英国外交大臣萨里斯堡(Lord Salisburg)便电示其驻华公使窦纳乐(Sir Claude M.Mac Donald)表明英国的态度是:"英国坚决反对瓜分中国。"(注:O'Conor to Salisburg,Jan.30th,1898,Gooch & Temperley,Vol.1,P.8、23.)之后,当英国下院讨论对华政策时,柯缵爵士(Pors Cwyon)的演说最具有代表性,他说:"吾人之政策为尽力防止中国之分裂,且必须防止也;为始终保障其新生,且必须保障也。盖中国广漫渊厚之富源足使其有此新生之资格,以故吾人反对割让中国任何一部之领士,牺牲任何一部之独立。……吾人相信中国领土完整(吾人基此动机而保障其完整)之保障,多在将其开放与世界万国之利益与往来,而不在各锁一方以自立标识而异其称谓也。"(注:万异:《1894至1900美国在华之政策》。按:这个美中拓殖公司没有多少资本,基本上是个皮包公司,故所订合同后来成为"死约"。)所谓"保障中国之新生",究其实,即保障英国在华之利益也。 英国基于自身的利益,既反对列强瓜分中国,便相应地提出了门户开放政策。1898年3月9日,即中德《胶澳租界条约》签订的第三天,英国外交部即照会美国,提出两国共同发表宣言,维持中国的门户开放。美国国务院虽然拒绝了英国的提议,但在某些英国人士的反复游说下,时任国务卿的海约翰(John Mileon Hay)对这一政策构想还是很感兴趣。他正想制定一项新的远东政策,以维护美国在华利益。这也是美国总统麦金莱(Willian Mckinley)的想法,他在其国情咨文中谈到中国问题时即表示,要"采取与我国政府的一贯政策相适宜的一切手段,维护我们在那一地区的巨大利益"(注:Charles Champhell Jr.Special Business Interests and Open DoorPolicy,Yale Univ.Press,1968,P.46.)。美国国务院相信,由于美国尚未卷入列强瓜分中国的浪潮,比起英国主动提出门户开放政策,效果必会更好(注:《美国外交政策史(1775~1989年)》,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21页。)。这样,经过反复酝酿和修改,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终于出台了。1899年9月6日,海约翰电令美国驻英、法、德、俄、日、意等国大使,将这份以门户开放为中心内容的照会分别致送驻在国政府。它一面承认列强在中国划定势力范围及既得利益,一面倡导维持门户开放政策。并声明此照会的目的有二:一是"希望为世界商业保留一个公共市场,消灭国际磨擦的危险根源";一是"并望由此而促成列强在北京采取一致行动,以赞助为巩固清政府及维护中国完整所急需之行政改革"(注:《中外约章汇要(1689~1949)》,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30~331页。)。 对于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历来评价不一,在此不作详细的评论。但需要指出的是:它仅是一种片面的政策,只要求中国单方面地向美国开放市场,而不是彼此开放。故有论者称:"'门户开放'完全是美国的政策,它所体现的只是美国的利益。"(注:《美国对亚太政策的演变(1776~1995)》,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4页。)这是切中要害之论。不过,不容讳言,门户开放政策在客观上也产生了这样的效果,即暂时遏止了瓜分狂潮发展的迅猛势头。由于中国人民反瓜分的救亡运动的兴起及列强之间在瓜分问题上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的提出适逢其会,因此它便成为一副适用的调和各方面的办法,使有关列强眼前只好接受这一政策,以维持其已经划定的势力范围和到手的利益。这样,尽管从表面上看门户开放政策似乎阻止了列强对中国的瓜分,实际上它却推行和维持了一种具有隐蔽性质的瓜分形式,即后来中外人士所公认的"无形瓜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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