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官吏是王朝统治的基础。一个王朝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吏治的好坏。吏治的优劣既表现在保民、安民和富民方面,更表现在官员的廉洁方面。凡若盛世,统治者一般都非常重视对贪官的惩治。朱元璋建明之初,就断然发文“今严法禁,但遇官吏贪污蠹毒吾民者,罪之不恕”。(《明太祖实录》,卷38)仅据《大诰三编》与《大诰武臣》提供的资料统计,明初,大小官吏因贪赃等罪遭枭首、凌迟、族诛的有几千例,弃市以下的达1万多例。其中洪武年间,空印舞弊一案就处死官员数百人,罚杖戍边数千人。对于户部侍郎郭桓等勾结浙西等地方府(州)官吏侵吞税粮、贪污受贿一案,朱元璋亲自过问,下令严办,凡涉牵礼部尚书、刑部尚书、兵部侍郎、工部侍郎等要员,皆“举部伏诛,殊累天下官吏,死徙数万人”。洪武年间采取的这种严惩贪官的措施,虽然手段残酷,株连过广,但矛头直指国家的蛀虫贪官污吏,确实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贪污腐败之风有了明显的收敛,从而为明初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封建制度之下,王朝初兴时,官场贪污腐败相对不明显,不突出,但在王朝走向衰落时,贪污腐败的风气就像溃烂的脓疮恶性发作。明中叶后官场任情贪污,营私舞弊,吏治败坏,最后导致了王朝的覆灭。 清朝康熙、雍正时,也曾注意严惩贪官污吏,吏治较为清明,有过“康乾盛世”。乾隆晚期以后,贪污之风盛行,吏治废弛。乾隆皇帝骄奢淫逸,他仿康熙之例六度南巡,而“供亿之侈,驿骚之繁,将十倍于康熙之时”。王公贵族、官僚们也竞相挥霍奢靡,与官僚们骄奢淫逸生活相伴随的,是贪污的风气盛行,贿赂公行,政以贿成。乾隆的宠臣和珅就是一个大贪官,在嘉庆时被抄家,他的家产总数据有的研究者估算:最低也有几千万两白银,最高可达到一亿两左右。各级官吏层层贪污中饱,当时有人指出:如县官想要得到千金,下面经手人就能乘机得万金;总督、巡抚想要得到万金,州县官就能乘机得到十万金。整个官场弥漫着贪赃枉法、惟利是图、阿谀奉迎的恶劣风气,过着犬马声色、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置国计民生于不顾,清王朝不能不走向衰亡。 历史上的王朝盛衰兴亡,虽然早已成为过去,但它确实能给人以启迪,给人以智慧,我们从中能够悟出许多道理。当然,在封建制度之下,统治者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阶级的利益,所以他们始终都无法克服其自身固有的弊病,因此,它的“繁荣”和“盛世”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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