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一览》中记称:“少将家久父子遣使,向执政紧急报告琉球平定之意无日期。七月五日台德院(幕府将军德川秀忠--本文注)发出感谢信,七日东照宫(德川家康)下达意在将琉球国赐给之黑印(状),本多佐渡守正信、本多上野介正纯也有回信”云云。但后又称:庆长十五年,中山王尚宁到江户拜大树(德川家康),乃命曰:“琉球累世中山王之所有也,今无由立别姓,宜还本国以继祖考之祀。又命家久赐琉球租税。于是,家久又引中山王归萨摩”。显然,这是两种不同的记载。它说明当年是否将琉球赐给岛津家久,仍是值得考证的。 根据《岛津家文书》来看,萨摩入侵琉球确实受到幕府嘉奖。当年七月五日德川秀忠致书岛津义久,言称“派遣兵船至琉球,征讨捕获彼党多人,乃至彼国王降服、三司官以下近日到岸,实为稀有之事,详情可告诸本多佐渡守”。同日又致书岛津义弘,所谈内容基本相同。但是在此前后,没有德川家康的信件或文书。七月十三日,家康近臣本多正纯致书岛津家久,内称已将所报用兵琉球之事,“逐一恳达上闻,大御所〔德川家康〕感到欣慰,心情甚好……谓为远渡异国,无与伦比,功劳非浅,料君理当满足。琉球之事,有给予之意,将遣书……进一步呈报彼地情况是为肝要”。这是现今可以查到的有关文书。据此,所谓七月七日家康把琉球给予岛津氏,岂不与这一原始文书矛盾? 此外,萨摩领有琉球的说法实在纷纭。有谓当年七月家康给予岛津氏的;有谓五月下旬“岛津义弘向本多正纯报告平定琉球,从家康那里得到作为自领的非正式许可”的(注:山冈庄八:《德川家康》(21),讲谈社1964年版,第227页。);有谓宽永十一年(1637 年)八月“配给”的;有谓宽永十二年幕府发给“领知”的;有谓宽文四年(1664年)“配给”的(注:下村氏认为:“宽文四年四代将军家纲致藩主的领知判物中记载……依先前宽永十一年八月四日判物之旨,业已配给,可如件全然领有统治之”(见下村富士男编:《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4 卷外交编,风间书房1962年版,解题部分第5页)。); 还有庆长十四年七月“征夷大将军德川秀忠赐教书于家久,褒奖其功,以琉球为岛津氏附庸”之说,但却没有可为共认的原始文字。时至1874年3月, 日本外务省官员森山茂,在《琉球藩改革之议》中,依然要求必须改变琉球“一国奉二帝”的状况,以及废除摄政、三司官等称呼,从而进一步证实了“当时琉球并未实际归属于日本”。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前清与日本围绕琉球问题的交涉,是在不明日琉关系的情况下进行的。而日本政府则是以内含种种疑问的《说略》,来主张琉球为本国所属的。对此,人们不是应该有所反思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