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童工现象 历史学者习惯上将美国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称为进步运动时期,或称进步主义时代。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完成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内战以后的几十年内美国迅速发展为一个高度复杂的工业化国家,财富成倍增长,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空前提高,各阶层人民充分就业,收入呈稳定上升趋势。然而与经济领域空前繁荣并存的是国家许多行业中大量雇佣童工的工业行为似乎成为经济发展中的正常现象。约翰·斯帕戈在《儿童们的痛苦呼号》一书中指责这个伟大的国家在它的商业狂热中吞噬着儿童。战前人们憧憬的美好日子不但没有实现,反而不幸又产生了童工制度。童工制度的魔爪深入南方和西部各大农业州,并且延伸到皮德蒙特新月形地区新的工厂中(指从宾夕法尼亚到阿拉巴马州一个狭长地带而言),在那里由于童工制度,每年都有许多身心受到摧残的儿童死亡。这对20世纪美国的人类价值准则来说,是一个直接的挑战。 童工的雇佣不仅是一个地区性更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国家的各个地区普遍使用童工,尤以南部纺织工业为甚。"1900年,美国纺织工业领域工资挣得者的人数是274,929人,其中16岁以下的儿童有39, 866人。新英格兰的工厂雇佣16岁以下童工大约11,000名,占其全部劳动力的6.7%;其中大西洋各州雇佣4,300人,占其全部劳动力的12.4%;同年,在南部主要的纺织业州中(阿拉巴马、乔治亚、卡罗来纳)工作的83,000多工人中,几乎30%(大约25, 000人)是10岁到15岁的童工, 其中很多年龄在6岁到9岁之间"[1](P591)。"10年后美国有将近200万儿童在做工,他们占全部劳动力的5%"[2](P145)。 童工雇佣的罪恶不仅体现在其应用范围的广泛上,另外其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及所得的工资报酬也应引起人们的关注。童工委员会的一位领导人爱德华·加德纳·墨菲曾拍摄过阿拉巴马工厂中一天工作12-13小时的6至7岁儿童的照片,"在南卡罗来纳的哥伦比亚和阿拉巴马的蒙哥马利,我曾看到过数以万计的儿童在厂里既在白天上班,也上夜班"[3](P23)。有统计数字表明当时童工的工作时间平均每天至少12小时,有些州则达到13-14小时,而且童工的工资通常是很低的。"阿拉巴马州的童工一天只净30美分,还有一些童工的工资在15美分和1.25美分之间变化,平均一天85美分"[4](P497)。 这比一般工人的工资要低得多。"从1901- 1905年,工人每年平均实际收入为606美元(按1914年美元不变价格计算)"[5](P145),即平均日工资为1.68美元。 进步时代各州很少有法律规定工厂的工作条件。童工的工作条件常常是恶劣的。和北方相比,南方工厂的条件更加糟糕。空气中充满灰尘,卫生条件很差,缺乏安全措施。在这样工厂出入的童工正如罗伯特·欧文描述的那样"在太多的情况下,那是活着的人类骨架的收容所,这些人几乎被剥夺了智力"[6](P25)。 在过去的这个世纪之交,整个美国被工业化、城市化及人口迁移带来的问题所震撼,故而掀起了全国范围内涉及各个阶层利益的改革。各界人士,主要是中产阶级知识分子、慈善机构奔走呼号,强烈反对现代工厂制度中的儿童奴隶制。疾呼各州制定统一的童工立法,废除童工制,使美国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更具人性,促进整个社会向着更为有序、文明、和谐的方向发展。 二、反对童工运动的成果及问题 社会改革者和工会反对使用童工,呼吁各州制定立法加以制止。在立法方面马萨诸塞州一直走在其他各州的前列。在其带领下许多州在19世纪80和90年代规定学校应给予童工一年至少有20个星期的义务教育,制止工厂和其他室内工场使用童工,并提出延长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大体上讲,对童工问题的进攻同时在两线展开。在东南部,1901年南北卡罗来纳,佐治亚和阿拉巴马州的立法机关制定出童工法;在北部,1903年至1904年,新泽西州、纽约州和伊利诸伊州通过一些开风气之先的法案。该运动的南北两翼在1904年会合, 组成全国童工委员会, 到1910年,该委员会已在22个州拥有25个分会。 这个富于献身精神的团体在一战前取得了一些成绩。1900年,24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没有规定工人最低年龄。但是到1914年,除1 州外,每个州都规定了年龄限制,通常为14岁。许多州还禁止14-16岁的儿童做夜班和从事危险工作。另外,在威尔逊总统的推动下,参议院于1916年通过了《基廷--欧文法》,这是新政之前反对童工运动取得的最大胜利。 然而,这一时期反对童工运动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在禁止雇佣童工的运动中,各州的态度不一,而且对童工法执行的力度也不尽相同。事实上,直到进步时期将近结束,争取联邦童工法的运动仍旧成就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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