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的飞跃,有赖于史学方法体系的不断革故鼎新。张岂之先生在《中国近代史学学术史》一书中,把近代中国史学方法体系归结为三种基本类型,即以王国维、陈寅恪、汤用彤、柳诒徵为代表的近代考证方法,以胡适、傅斯年为代表的实验主义方法和以李大钊、陈独秀、郭沫若、吕振羽、翦伯赞、范文澜、侯外庐为代表的唯物史观派方法[1](P225-253)。然而,在历史的车轮早已轧入21世纪的今天,在中西学术思想及其史学观念都已脱胎换骨的大背景下,我们的史学方法体系可否应该重建?是否已到了产生“第四种体系”的时候?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这种史学方法新体系的中心内容和结构模式又可能是什么样子?本文试图结合“三大个案”予以探讨。 一、理论前提 史学方法体系是史学方法论的主体内容。它通过一系列史学方法集合的研究,弄清各种史学方法的背景、内涵、性质、作用、优劣、使用范围、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为历史研究提供规律性的思维工具和技术手段。巴甫洛夫说:“科学是随着研究法所获得的成就而前进的。研究法每前进一步,我们就更提高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种种新鲜事物的更辽阔的远景。”巴勒克拉夫认为:当代史学“具有决定性的促进力量是一般性概念和方法的应用与完善”[2](P147)。亦即史学方法体系的不断变革乃至重建。它不单是历史研究实践的需要,也是人类学术思想发展的大势使然。 纵观人类学术思想发展的大势,在历史学领域则集中体现于史学观念的巨大变革。陈启能先生认为,所谓“史学观念是指对历史知识性质的根本看法。这里涉及历史学家对历史的态度,对史料的看法,对现在和过去关系的认识,对自身在研究实践过程(也就是历史认识过程)中所起作用的考虑”[3]。它的变革应该成为史学方法体系重建的理论前提。这是因为,“历史学家选择什么样的史学方法以作用其研究客体,同他对历史的内容以及历史学基本属性的理解息息相关。将人类历史(文明史)仅仅看作阶级斗争的发展,同把人类历史看作除阶级斗争外还有更加广阔的内容,对史学方法的理解和运用,便会有所不同。把历史学仅视为史料学,目的在求得历史事实的复原,和把历史学视为一门科学,目的在获得对历史发展过程的科学认识和理解,以及把历史学视为一门艺术,便会采取相异的史学方法,并产生出对这些不同史学方法的理解和探索。历史学家选择什么样的史学方法,还同他对史学与历史及现实关系看法的不同相联系。”[4] 从世界范围看,西方史学观念自文艺复兴以来主要经历了所谓“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两大巨变。“现代主义”是18世纪以来“西方现代社会得以运转的思想理论支柱”,“如理性、民主、人权、自由、科学和历史的观念”[5]等。它的“意义是指理性和科学战胜了圣经、传统和习俗”[6]。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首先兴起于文学艺术领域,到80年代已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其代表人物有福柯、德里达、李欧塔等。他们“怀疑乐观主义者对西方工业文明的肯定性描述,否定自启蒙运动以来一直被奉为圭臬的人文的、自由的、理性的尺度,怀疑客观知识的可能性、文字和文本的单义性,人自身的统一性,拒绝承认真理的存在”[7]。具体到历史学领域,“后现代主义”则改变了传统历史学对历史和历史学的理解,即不再承认历史是一个统一的有规律可循的连续过程;否认历史学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认为时间不是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直线;历史学所依据的史料可以有多种解释,文献只反映语言内部规则,不能通过文本发现历史真相;历史知识背后隐藏着权力;历史学家的任务不是恢复历史真相和发现真理,而是探寻历史学家怎样制造了“真理效果”。 尽管目前人们对“后现代主义”褒贬不一,但它的历史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启迪作用,是不容低估的[8]。至少“后现代主义”者那种不陶醉于自己文明的批判精神和忧患意识,就足以值得所有非西方国家的学者认真借鉴。 如果说“后现代主义”思潮尚有懈可击的话,那么一种介于“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之间的、更为进步的年鉴学派的史学观念,对我国史学理论的直接借鉴意义则是毋庸置疑的。它们既批判传统史学,又没有矫枉过正。它们不但没有否定历史学的科学性,而且还为了科学性而大力提倡并实践了跨学科方法。至于它们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遭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以及“新叙事史”的兴起,则属于其自身的调整、转型[5]。正是这种批评和调整,使许多新史学家“努力寻求扩大史家认识潜能的方法,思考如何把史家从史料中获得的信息更好地与对它们的解释相结合。目前这个过程还在积极地进行中。这是很值得我们注意的”[9]。 事实上,西方史学新观念对中国史学发展的影响从未间断过。有研究者认为,在20世纪三次引入外国史学理论的高潮中[10],“没有进化论,就没有梁启超的新史学;没有唯物史观就没有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美史坛发生的迅速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对当代中国史学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影响”[11]。中国史学50年的理论建设,被认为是中国“史学史上最深刻的变革”[12]。特别是“20世纪最后20余年史学领域的理论研究及其现状,无疑是21世纪史学理论研究的现实起点”[13]。正是这20年里,才初步建立了史学理论学科,摆脱了教条主义、极左思潮的桎梏,对历史理论问题重新作了探索,提出了许多振奋人心的新见解,还掀起过史学方法、历史认识论的讨论热潮。尤其是对于历史学性质的认识有重大进步,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再认为历史学是一门纯粹的科学,至少不是像自然科学那样严格的科学(注:请参见朱本源:《漫谈历史是科学还是艺术的问题》,《中学历史教学参考》,1986年第3期;李桂海:《历史学家也要有艺术家的创新精神》,《社会科学研究》1989年第3期;《历史学既是科学也是艺术》,《学习与探索》,1994年第3期;李洪岩:《历史学:科学与人文学的统一》,《江汉论坛》,1993年第2期;刘爽:《历史学功能的动态结构--兼论历史学的科学性及其与艺术的关系》,《史学理论研究》,1996年第1期;朱卫斌:《历史学:科学还是艺术》,《中山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曹基础:《历史学与文学的交汇点》,《华南师大学报》,1996年第1期;赵兴彬:《历史学的本质特征--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泰安师专学报》,1996年第4期;何兆武:《对历史学的若干反思》,《史学理论研究》,1996年第2期;《历史学两重性片论》,《史学理论研究》1998年第1期;周振鹤:《历史学:在人文与科学之间?》,《复旦学报》,2002年第5期。)。这表明我国的史学观念在整体上已不再顽固不化,中国史学界再也不可能在西方学术思想的巨大变革下固步自封,我行我素。这无疑为我们重建史学方法体系创造了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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