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半岛南北关系从此进入对话时代。 70年代初朝鲜半岛双方发表《七·四联合声明》以后,南北对话逐步在许多领域展开,一度十分活跃,并取得一些实际成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会谈日益艰辛,后来则先后陷入僵局。下边对此作一分类介绍。 1.南北红十字会谈 1971年8月12日, “大韩红十字社”总裁崔斗善发表一项特别声明,向朝鲜红十字会提出建议,称为了减少分散于南北两地的离散家庭成员的痛苦,为他们的重新团聚创造条件,南北红十字会间应举行会谈,开展一项寻找离散家庭成员的运动。他建议,双方最晚在当年10月在日内瓦进行预备会谈。 朝鲜红十字会对南方的这一提议立即作出积极反应。8月14日, 朝鲜红十字会委员长孙成弼通过平壤广播电台作了回答。他在这封公开信中表示,他很高兴地接受南方建议,同意举行双方红十字会谈,并建议会谈时讨论的问题不局限于开展寻找离散家庭成员运动,还应扩大到离散家属、亲戚、朋友之间的自由往来和相互访问、自由通信等问题。 根据北方建议,南北双方红十字会代表于1971年8月20 日在板门店进行了第一次接触,相互交换了建议书。26日,双方代表再次见面,南方向北方递交了关于举行预备会谈的具体建议,此后到9月16 日双方又进行了3次接触。 1971年9月20日, 南北红十字会谈预备会谈第一次会议在板门店举行,此后这种预备会议共举行25次, 最后就举行正式会谈的议题达成5点协议。即:关于相互查明离散家庭成员的住址和生死问题;关于实现离散亲属和朋友自由访问和自由会见问题;关于离散亲属和朋友自由通信问题;关于离散亲属自由团聚问题;按照人道主义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南北红十字会谈正式会议先后共举行10次。 第一次正式会谈于1972年8月30日在平壤大同江会馆举行。 这次会谈的主要任务是确认在预备会议中双方已达成协议的正式会谈议题。因此会谈进行顺利,会后发表一项协议书,重新申明了前边提及的5 项议题。 第二次正式会谈在1972年9月14日举行,地点移到汉城朝鲜饭店。 会后发表的公报有两项内容:一是重申《七·四联合声明》中阐明的国家统一之原则,二是声明双方将在相互理解和信任中进行以后的会谈,并规定了今后两次会谈的时间和地点。 第三次正式会谈于10月24日在平壤举行。这时情况有些不妙。因为双方就议题的第一项内容各自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而且都讲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原则和方针,二者之间甚有差距。结果,会后没有公报。 第四次正式会谈于11月22日在汉城举行,双方就第一项议题进行讨论,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不过在这次会谈中双方都同意设立“南北红十字联合委员会”和“南北红十字会板门店联合办公室”,所以会后发表了一项公报。在1973年3月21日举行的第五次正式会谈中,北方提出, 离散亲属本人需要到对方寻找和确认自己的亲人,为扫除障碍,韩国应该首先废除其《反共法》和《国家保安法》,并提出所说的家属和亲戚亦应包括旅日侨胞。双方为此发生争论。1973年5月9日在汉城举行第六次正式会谈,北方重申其在上次会谈中提出的主张,而南方则声明北方主张不能接受,双方不欢而散。在1973年7月11 日举行的第七次正式会谈中,南方代表提出,鉴于双方无法就第一项议题达成协议,建议双方各组成“中秋扫墓团”相互赴对方扫墓,北方拒绝。随后北方提出了一项《联合声明草案》,内容包括了其在上次会谈中提出的全部主张,南方拒绝。不过这次会谈中双方还是达成了一项协议,即双方同意第八次会谈日期将通过直通电话或板门店联合办公室进行协商。 1973年8月8日,韩国中央情报部部长李厚洛根据朴正熙指示,策划了在日本东京大皇宫酒店绑架金大中事件。北方对此反应强烈。8 月28日北方发表声明,提出南方必须把李厚洛等人开除出南北协调委员会,并且要充实该委员会,即“不仅双方当权者,而且是南北朝鲜的各政党、社会团体和各阶层人民的代表都应该参加该委员会”。在南方未满足这些要求之前,一切对话均告中止。这样,第八次南北红十字会正式会谈无限期地中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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