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容成氏》和《唐虞之道》体现了战国时期禅让学说发展的不同情形,然而我们还不能够完全肯定两种学说孰先孰后,也无法完全断定两者之间是否有承继性、是否相互影响等问题,只能将它们视作战国时期禅让学说发展过程中两个不同的支脉。仔细考察两种禅让学说,可以发现,两者不仅在形式方面存在差别,在思想内涵方面亦存在不同。 首先,二者所表现的“尚贤”观念并不相同。战国时期禅让学说的兴起与社会中盛行的“尚贤”理论相密合,禅让学说应是尚贤理论向一个特定方向发展的结果。《容成氏》、《唐虞之道》都有关于“尚贤”的论述。《容成氏》记载古帝“皆不授其子而授贤”,尧“以求贤者而让焉”,“尧以天下让于贤者”,万邦之君“皆以其邦让于贤者”,禹“乃五让以天下之贤者”,说明古之天子皆尚贤而让贤。《唐虞之道》则曰“尧舜之行,爱亲尊贤”,“尊贤故禅”,“禅也者,上德授贤之谓也”,“禅天下而授贤”,讲明尧舜尊贤而行禅让。可见,禅让学说与尚贤理论紧密关联。然而,《容成氏》与《唐虞之道》中的“尚贤”含义却有很大的不同。《容成氏》讲尚贤,一方面的含义是天子传位于贤者,如尧传舜;另一方面的含义,则是天子任贤使能,如尧考察贤才而任用之。其所谓尚贤,既包括天子禅让,又包括讲信修睦、选贤与能。而《唐虞之道》所讲的尚贤,则有特定含义,其谓“尧舜之行……尊贤故禅”,“禅也者,上德授贤之谓也”,在这里,尚贤与禅让紧紧相连,尚贤已由普遍的尊贤使能转化为狭义的将君位传于贤者,尚贤的含义几与禅让相对等,与君主举贤使能没有太多的关联。因此,《唐虞之道》中虽有尚贤的表述,但它所说的尚贤强调的仅仅是君主让位,与禅让为同义语,与《容成氏》中广义的尚贤有很大的区别。 其次,二者所表现出的“让”的观念也不尽相同。“让”的学说在春秋时期非常发达,战国时期的禅让理论应部分上承春秋时期“让”的学说而来。《容成氏》中“让”的观念即占有一定的地位,是篇谓尧“以求贤者而让焉。尧以天下让于贤者”,万邦之君“皆以其邦让于贤”,禹“乃五让以天下之贤者”。一方面是在上位者的“让”,另一方面是贤者之间的雍容揖让,总之,《容成氏》特别强调人们相揖相让。应当说,“让”是禅让学说中很重要的内容,就《容成氏》来说,天子让位与贤者之间的揖让应当是禅让学说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部分。但是,在《唐虞之道》中,却看不到有关“让”的论述,整篇没有“让”字,它不讲求人们之间的相互揖让,而是径直要求在上位者的“让”,这与《容成氏》特别宣扬的“让”,已然有别。其所以如此,或果如时人所说“当大争之世而循揖让之轨,非圣人之治也”[3](《八说》),剧烈的社会变革,激烈的社会竞争,使得“让”几无存留之地。 总之,《容成氏》与《唐虞之道》代表了战国时期禅让学说不同的发展脉络以及不同的思想内容,这使我们看到战国时期的禅让学说有其复杂性。这个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尽管二者都宣扬禅让,但由于它们对“尚贤”及“让”的理解有所不同,从而最终的着眼点也不相同。具体来说,《容成氏》中“让”的因素比较浓重,与古代“让”的传统也更为接近,对禅让的论述以讲述古史和对理想社会的描述而展开,其禅让学说表现出“劝”的特点。相形之下,《唐虞之道》缺乏“让”的论述而过分强调君主让位,与《容成氏》所体现出的“劝”的特点并不相同。 三 以下再来考察《容成氏》及《唐虞之道》的有关内容及禅让学说在战国时期的流布情形。 《容成氏》中记载不少古史传说,其中一部分传说并不为我们所熟悉,如上古仓颉氏、轩辕氏、神农氏等皆行禅让,这在传世文献中并不得见。《容成氏》还记述了尧如何得帝位之事,此事亦不见于史载(注:关于尧得天下之事,《大戴礼记·五帝德》篇载尧“生而神灵……以与赤帝战于版泉之野。三战,然后得行其志”,并未明其如何成为天下之主的。《容成氏》虽然也未明言于此,但却指出尧居住于丹府与藋陵地区时,“贱(贱)施而时时,赏不劝而民力,不型(刑)杀而无盗恻(贼)。于是乎百里之中,率天下人就,奉而立之,以为天子”(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二册,第254-25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但是,竹简文字中也很有一些内容可以和传世文献相对照。如简13记载“舜耕于鬲丘,陶于河滨,渔于雷泽”,这在《墨子·尚贤》及其他文献中都有记载。又如简14记载尧“三从舜于畎亩之中”,《孟子·告子》下则曰“舜发于畎亩之中”,《万章》下记尧“以养舜于畎亩之中”,《荀子·成相》曰尧“举舜畎亩”,《韩非子·难一》之记载也与此类似。再如简24记述禹治水时“不生之毛”,禹治水的艰辛在传世文献中多有记载,如《韩非子·五蠹》及《庄子·在宥》等,可以说,《容成氏》中一些古史传说内容是广为人知的,在传世文献中也多有佐证。 《容成氏》所述古史传说的另一部分内容虽不为人们所熟悉,但却基本上能和传世文献相印证,这可举出如下几例:其一,简4记载行禅让的上古君王“不赏不罚,不型(刑)不杀”,简6记尧时“赏不劝而民力,不型(刑)杀而无盗恻(贼)”,《庄子·天地》记载伯成子高歌颂尧曰:“尧治天下,不赏而民劝,不罚而民畏”,与上述竹简所记内容略同。其二,简32记载禹时“德速衰”,认为至禹时,古之先王德行开始衰落。关于这一记述,《孟子·万章》记万章问孟子“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庄子·天地》记伯成子高告戒禹谓,至禹而“德自此衰,刑自此立”,《吕氏春秋·长利》也有类似记载。由楚竹书和传世文献的有关记载看,至于禹而德衰是战国时期人们比较普遍的一种观念。其三,简22记载“禹乃建鼓于廷,以为民之有讼告者鼓焉。撞鼓,禹必速出”,是说禹在朝中设鼓,以听民之讼告。这一记载比较具有细节性,但也能够与传世文献对照,《管子·桓公问》曰“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讯唉”,与《容成氏》的记载有类似之处。总之,《容成氏》所录与战国诸子所记能够相印证之处,说明应当是流传于战国社会的观点。 另外,《容成氏》还记载了舜时诸多贤才居官之事:“后稷以为盈……皋陶以为李……夔以为乐正。”[1]《唐虞之道》也有这方面的记载:“禹治水,益治火,后稷治土……皋陶内用五刑。”[2]传世文献中,舜选贤与能之事多见诸记载,如《尚书·尧典》、《孟子·膝文公上》、《大戴礼记·五帝德》等。所不同的是,《容成氏》、《唐虞之道》以及《尚书·尧典》、《大戴礼记·五帝德》所记诸人服官均为舜时,而《孟子》则以为在尧时。顾颉刚先生曾以《孟子》所记证《尚书·尧典》为晚出[4],现在由《容成氏》及《唐虞之道》的内容来看,诸人居官在舜之时也是当时比较通行的一种说法,此点非必能够证明《尧典》的时代问题。但由此可以看出,战国时期有关尧、舜、禹的古史传说一定存在着不同的传授系统与版本,《容成氏》、《唐虞之道》、《尧典》、《五帝德》及《孟子》对于古代传说记述的不同应当是各有所据、各有所本。尧舜禹的故事曾盛传于战国社会,且存在多种多样的版本,诸子按其所需,将其纳入自己的论说体系。《容成氏》中有些内容可与传世文献比照,有些则不见于传统文献,有些则同为一件事,在出土竹简及传世文献中有不同的记载,正说明了这样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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