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与说部之互证:李心传考据史学辨析
李心传(1166-1243),字微之,四川井研(今四川眉山东南)人,南宋时期著名的史学家,学者称其为秀岩先生。其考史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其史学代表作《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下简称《要录》)的考异以及考史专著《旧闻证误》中。从《要录》考异中我们可以发现,李心传作编年史,是沿温公与巽岩之统而来的,无论是考异方法的使用,还是考异成果的多样化,《要录》都从《资治通鉴考异》与《续资治通鉴长编》考异中汲取了大量经验。《四库总目提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提要》称:“是书乃纂述高宗朝三十六年事迹,仿通鉴之例,编年系月,与李焘长编相续。”(注:参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编年类》第325册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简称《要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下文凡引该书文字,只标明卷数,不另出注。本文中所引诸如日历、实录、《建炎中兴记》、《遗史》、《小历》等文献资料,凡未特别标注者,均转引自《要录》。)但是,李心传的考史工作仍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即以宋人笔记小说中史料与正史进行互证,还历史以本来面目。 对笔记小说等说部中的史料,各个史家有不同的态度,如修《册府元龟》之臣就很少用野史,吴缜考史也很少用笔记资料,而欧阳修、宋祁修《新唐书》则大量使用了笔记中之材料,但考证不够精详,等等。宋代文人有记笔记、作野史的风气,李心传修本朝史,首先不能对这些史料视而不见,如果只用官修史书中的材料,势必遗漏大量有价值的史实。因此,李心传基本接受了司马光、李焘对野史的态度,即非常重视,大量引用,但引用之前必须仔细考证。在这种认识的前提下,李心传考据说部的工作做得最为突出,在《要录》考异中以日历、实录的资料证宋人笔记之误的例子不胜枚举。而《旧闻证误》则可以说是一部专门考据笔记之误的著作,清人李光廷在《<旧闻证误>跋》中云:“说部之书,见闻异词,每难徵信,各家著录时有辨证之词,至专取一书而辨之者,则汪玉珊《石林燕语辨》是也。此编更合古今见闻,无论正史、杂录,一一皆为正定。……王叔永《燕翼贻谋录》云,稗官小说所载国朝典故,多相矛盾,故李公伯和质以《国史》,为《典故辨疑》一书,凡诸家所载无一非妄,几可尽废,能深中宋人说部之失,盖先于此。”[1](P77)虽然其说稍有偏颇,但仍道出了心传证说部之失的功绩。 一、李心传证说部之失举例 《要录》考异中有大量以日历、实录证说部之误的例子,《旧闻证误》一书更是考书五十余种。以下仅举几例加以分析。 《要录》卷一:“王以耿南仲主和议,请与俱。乃拜其子中书舍人延禧为龙图阁直学士。” 耿延禧《建炎中兴记》详记其父南仲如何坚决让耿延禧随康王出使金营,“臣虽此一子,当国家艰难,岂敢辞”。但据实录,则为令延禧代南仲行,南仲奏:“臣老只有一子,乞免行。”上曰:“姑令往,渡至河,即召回矣。”据此,“则延禧所记,似其饰说,今不取。”实际上,从《宋史·耿南仲传》中也可看出其为人:“金人次洛阳,不复言三镇,直请画河为界。于是议遣大臣往,南仲以老辞,聂昌以亲辞。”[2](P1130)曾做出极力避祸的举动。同时,南仲认为自己曾为钦宗东宫官,首当柄用;而吴敏、李纲等越次进,位居其上,遂不能平。因每事异议,摒弃不附己者。其声誉可谓极差。因此其子无论如何以私史为其父掩过,也容易为人识破。 《要录》卷二:“遂害亨伯于堂中。” 关于陈亨伯死于徽宗过中山之时,赵甡之《遗史》与国史的记载发生矛盾,“史与甡之必有一误”。在这里,李心传讲出了他的判断标准:“臣修此录,凡系日月者,必以国史为断。”可见他是将国史放在第一位的。但他并没有泥于国史的记载,仍然考虑到了一些特殊因素,他说:“此时河北已隔绝,史臣亦是得之传闻,容有差互。以未有他书考证,姑附于此。”虽然以国史为断,但并不敢保证不失,仍将此点特别说明于后,此条充分说明李心传谨严的治史态度。 《要录》卷三:“潜善持李宗书见王。” 耿延禧《中兴记》中详载黄潜善杀李宗之经过。但据《日历》记载,绍兴中,赵鼎尝以此事上奏,高宗说:“不然,当时措置,皆是潜善,李宗见存,自可问也。”由此可证李宗当时未尝死,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耿延禧在其笔记中误记的呢?据李心传考察,原来黄潜善当权时曾排挤过耿延禧,“特延禧怨潜善当国斥己而诬之,今不取”。 《要录》卷六:“宗泽为延康殿学士开封府尹东京留守。” 熊克《小历》云:“宗泽为东京留守,时郭仲荀统禁旅在京城,黄潜善、汪伯彦颇疑泽,因就命仲荀副之。”李心传考证说:“此承林泉《野记》所书而不考其实也。”林泉《野记》中记载此事说:“宗泽为京城留守,招降诸大寇王善、杨进、丁进等,兵势甚盛,泽有渡河迎请二帝之意。黄潜善、汪伯彦疾其功,又疑其为变,遂以郭仲荀为副留守以察泽也。”(参见《要录》卷十六考异)据《日历》记载考证:建炎二年七月十二日甲午,开封府言宗泽卒,十三月乙未,郭仲询充京城副留守。盖黄潜善等闻泽死,而后除之,非以察泽也,且是时杨进、丁进皆未降,汪、黄胡为疑之? 从以上例证不难看出,李心传在遇到宋人笔记资料与正史发生矛盾的时候,往往以《日历》、《实录》等官修史书为据,以破私说。原因很简单,私家之说,虽然可为第一手材料,但大多得于传闻,可信度较低;而官修史书,从史局的设置、史官的分工到史料的集聚,体制都比较完备,尤其宋代修史制度,更胜于前代。[3](P361)李心传身为史官,对官史与私史的优劣自然能够准确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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