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年间史学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中国自20世纪以来百年间的史学理论研究,波澜起伏,成绩、经验、教训都值得不断地回顾与反思。将新中国的成立作为标志,史学理论的研究可以分为两大历史时期、共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自20世纪初“新史学”理论的兴起至1949年前,包括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在内的多种史学理论并行于世;第二个阶段,新中国的成立迄“文革”的结束,高涨的史学理论研究,越来越受到政治因素的制约和控制,逐渐偏离学术方向,至十年“文革”而达于极端;第三个阶段,1976年底至于当今,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史学理论研究也呈现出新的态势。 一 鸦片战争之后,国门洞开,西方的经济、政治、文化势力进入中国社会,民族危机日益加深,西方思想的影响与中国知识界思想的转变极大地冲击着传统的中国史学界。动荡的时代呼唤着新史学的产生,这是中国社会整体上向近代转化的客观趋势。但在近代中国,史学的根本性变化滞后于社会政治的变化,到20世纪初年才产生完全不同于传统史学的“新史学”。 “新史学”的拓荒者是梁启超,他以西方进化论思想为理论武器,在西方史学观念以及日本学者阐述的新史学理论影响下,于1901年、1902年先后发表《中国史叙论》和《新史学》,树起“史界革命”的大旗,初步构建了“新史学”的理论体系。这些著述向中国封建史学的复古史观和帝王中心史观提出有力的挑战,对历史学提出了极具深远意义的新界说,即“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求得公理公例”[1],从根本上否定了 “一治一乱”的历史循环论,否定了以皇朝史为核心封建旧史学。明确提出摈弃“君史 ”、撰写“民史”,史学要“有益于今务”,起到激发爱国心,改造现实社会的作用。 梁启超认为中国几千年来史籍极为丰富,但是史学不发达。这里的“史学”指的乃是史学理论,因此他断言:中国几千年来史学只得刘知几、郑樵、章学诚三人而已。他指出新史学与旧史学相比,具有“知有群体”、“知有国家”、“知有今务”、“知有理想”与“能别裁”、“能创作”的重要特征。相反,中国封建史学的弊病正是“四不知”与“二不能”,这既是对封建旧史学酣畅淋漓的批判,也是对新史学观点视野和方法的申明。其议论切合当时的时势,更由于梁启超的重大社会影响和他那饱含热情、极富感染力的文笔,“新史学”一经产生,即有不可阻挡的发展势头。 20世纪初至三、四十年代,仅以《史学概论》或《史学要论》等为书名的综合性的史学理论著作继1902年邓实的《史学通论》最先出版后,陆续出版了十数部。这些著作论及的问题,“虽然各有侧重,但基本上偏重于史学理论问题,而不涉及历史理论问题,这一点是比较统一”[2](p.25)。它们对史学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可贵的探讨。有的问题在理论上的论述也达到了相当程度。比如:关于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历史学及其性质和任务等,周容《史学通论》的论述十分精辟:“历史的本身是宇宙间的无数事实的推移变化的连续历程,这种历程的遗迹的记录与叙述,即是历史的著作”,“史学是综合整个的历史的历程的事实,发现历史本身的演进与变化因果关系及其一般的原则的科学。”[3](pp.1~11)另外,日本与西方的一些史学理论著作也被介绍到中国,有影响的译本最早的是1902年汪荣宝以坪井九马三《史学研究法》为主,参照其他日本人的有关论著,编译出版的《史学概论》。其后,何柄松译的鲁滨逊《新史学》、李思纯译的朗格诺瓦和瑟诺博思合著《史学原论》、向达译的班兹《史学》、黎东方译的施亨利《历史之科学与哲学》、陈韬译的伯伦汉《史学方法论》等。这些都标志着史学理论研究达到一个新水平。 史学理论包含着史学方法论的问题,在“新史学”理论的推动下,一大批专门探讨史学方法的著作相继问世。如:姚永朴《历史研究法》、李泰芬《史学研究法大纲》、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与《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何柄松《历史研究法》、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杨鸿烈《历史研究法》、陆懋德《史学方法大纲》、吕思勉《历史研究法》等等,试图综合和概括历史学的治学方法,以指导史学实践。中国学者用西方所谓的“科学方法”与中国传统史学方法相结合,在治史实践与理论概括上取得了据实瞩目的成就,例如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即用地下文物与文献记载相互印证的考证方法;顾颉刚“层累地造成中国古史”的观点,即新的疑古辨伪理论等等,均在中国近代史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此外胡适受美国实用主义思想影响而提出“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方法,傅斯年深受德国兰克“客观主义史学”的影响提出“史料即史学”等主张,也成为有影响、有争议的史学观念。 “新史学”理论研究的开展,本身就是巨大的成就,在推动中国史学的近代化上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而“新史学”的理论研究的缺陷也是相当明显的,首先,“新史学”初起之际,理论上显得粗糙,激情有余而冷静深刻的分析不足,致使后来往往发生摇摆甚至倒退,梁启超本人前、后期理论上的矛盾冲突,就是鲜明的例证。其次,许多具体的论述也很不到位,概念模糊或认识讹误,如胡哲敷提出:“史,是过去成绩的记载;史学,是指导如何记载此成绩的方向路径”[4](pp.1~2)。罗元鲲认为:“史”有两层意 思:一是指史官或修史者;二是指史书或历史记载[5](pp.2~4)。杨鸿烈讲道:“历史是一种很客观而有系统的叙述人类在过去所有即成的行动的记录。”“研究与‘历史’有关系的种种‘理论’和搜集鉴别整理史料的最可靠的‘方法’与必需的学问,就叫做‘史学’。”[6](p.16)这都是把历史与历史记录、史学与史学理论混为一谈。再次,出现以史料学代替历史学的倾向,如傅斯年主张:“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我们反对疏通,我们只是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明显了,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7]史料自然是历史研究的基础,但清理史实并非历史研究的最终目的。第四,“新史学”理论源于域外史学理论的影响,或直接引进域外史学理论,由于理解不深,研究不够,往往照搬、仿照,甚或庞杂地兼收并蓄,这种现象,今天也需要引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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