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没有任何疑义,历史学与人类学的兴趣正走向集中,两个学科之间合作的前景宽广而光明。早在1949年,法国著名人类学家克劳德·莱维-斯特劳斯(Claude Gustave Levi-Strauss)就宣称:“他们(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是在同一条道路上、沿着同一方向走着同一个旅程;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朝向。人类学家是朝前行进的,寻求通过他们早已深知的有意识现象获得对无意识的越来越多的了解;而历史学家却可以说是朝后行进的,他们把眼睛死盯着具体和特殊的行为,只在为了一个更全面和更丰富的观点上考察这些行为时才把眼光离开他们。这是一个真正的两面神伊阿努斯。正是这两门学科的结盟才使人们有可能看到一条完整的道路。”(注:克劳德·莱维-斯特劳斯:《历史学与人类学》,谢维扬、俞宣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版,载《结构人类学》第29页。) 然而,尽管目前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正日益扩展到世界各地的事实似乎证明了克劳德·莱维-斯特劳斯的预期和展望,但是,如何保证一个“朝前行进”和一个“朝后行进”的学科走完同一旅程而不至南辕北辙,其实是任何一个声称做“历史人类学”研究的学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1979年,一群意图研究爱尔兰农村的人类学家,出于要了解现代的结构和文化差异就必须审查过去的信念,他们开始阅读和查找历史文献。然而,当他们彻底地研究了一个叫汤玛斯的小镇的历史后,他们却感到困惑:汤玛斯镇看上去竟置身于爱尔兰历史之外,这个小镇的历史并不是原来历史学家所建构的“国家/民族”历史的地方版本。那么,它(汤玛斯镇的历史)是什么?人类学家决定为汤玛斯镇居民撰写一部当地历史,但是,在写完《在诺尔河流域:1840-1983年汤玛斯镇社会史》一书后,他们发现,他们不仅撰写了历史,而且“创造”了历史,因为他们发现:汤玛斯的学童从当地图书馆借阅他们的书,并且费力地抄录其中的故事,汤玛斯镇的教区报纸,转载了这本书的许多章节,让更多的大众能阅读它。尽管他们写这部书的目的是想回报这些年来在汤玛斯镇所得到的协助以及消化一下手上的资料,但他们不仅写出了与以往“国家/民族”历史不同的汤玛斯镇的历史,而且这件事本身成为1979年以后汤玛斯镇的一部分,甚至可能是相当重要的事件。于是他们在1989年举办了一次历史学和人类学的学术会议,“希望发现其他人类学家在使用爱尔兰民族志研究过去时,所用的不同方法”。作为这次会议的成果,人类学家玛丽莲·西佛曼(Marilyn Silverman)和P.H.格里福(P.H.Gulliver)编辑了《走进历史田野:历史人类学的爱尔兰史个案研究》这本书(中译本,贾士蘅译,台北:麦田出版社,1999年)。(注:Marilyn Silverman & P.H.Gulliver (eds.),Approching the Past:Historical Anthropology Through Irish Case Studies.Columbia: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2.) 诚如书名所示,《走进历史田野:历史人类学的爱尔兰史个案研究》是一本关于爱尔兰史的个案研究集,但为了“建立一个脉络,可以安置本书中各篇文章,但也同样希望提出一个史观,可以激励我们这种随时随地想要探讨过去的人类学家”,他们在六个个案前面写了长篇导言,正是在题为《历史人类学和民族志的传统:个人、历史和知识性的考量》的导言中,两位人类学家阐述了他们对历史人类学的基本立场、方法的思考。笔者认为,历史学家至少可以从这些实践过具体历史人类学研究的人类学家学到某些巧妙而又不失品位的处理历史的理论和方法,这不仅因为他们写出了与一般研究爱尔兰历史的历史学家不同的“汤姆斯小镇的历史”,而且还因为人类学家那容易招致严肃的历史学家批评的处理历史的策略。 基于研究历史是为了理解特定现实文化的目的,人类学一方面学习历史学家处理文献资料的方法,另一方面又把历史放置于对现实理解的脉络中来理解。不妨节引一些书中相关论述来说明这个问题。历史人类学可分为两大类:历史的民族志和历史的人类学。就形式上而言,历史的民族志采取的是历史资料的编篡方法。按照历史编篡方法编辑起来的历史民族志使用档案资料以及相关的当地口述历史资料,“最常见的,也是工作上的考量,社会人类学家已经注意在时序编年和功能上将过去和现在联系在一起,以便参考过去来解释和了解现在”;“这种历史民族志在对历史过程的解读上有其特殊的见解。”(注:玛丽莲·西佛曼、P.H.格里福编:《走进历史田野:历史人类学的爱尔兰史个案研究》,第26页。下引该书,只标明页码。)之所以有“特殊见解”,乃是因为撰写历史民族志的人类学家并不完全按照历史学家的方法来处理档案资料,他们认为,“口述历史、人类的记忆及土著的解释,经常很有价值地增加了档案资料来源。再者,这些历史民族志学者卓越的证明了:假定有一个均质的社会或文化,从而假定有单一‘土著观点’,这是大错特错”(27页)。他们也很清楚,“任何特定的历史民族志都是人类学家所建构的--对‘可能真实’提出一种观点,不过,并没有故意忽略或反驳土著观点,也不自以为陈述任何最后的、完整的真理或真实”(28页)。 历史的人类学“集中注意力于特定民族籍以拟想、创造和再造他们的过去,以至把过去和他们身处的现在联系在一起的各种方法和文化理路”;“它注意的是记录和描写局内人的看法、假设和感觉,并用局内人自己的社会文化措辞表达”;“因而,这样的人类学几乎没有制造‘客观’历史的企图。相反的,它感兴趣的是人们对过去知道和记得些什么,如何记得,又为什么记得,以及人们如何解释过去并和现在连接在一起”;“(历史的人类学)并不是为历史而历史,人们对于过去的说法和评价,是他们现在回顾之后的产品。再者,那些说法往往由一代到另一代不断改变”;“因而,对于理解一个民族及其社会文化脉络的变迁,人们自身的说法是最重要的”;“最直截了当的做法,是由人类学家写下土著对于自己过去的说法,将这些和他们当代文化概念和社会相关事务联系在一起”(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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