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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问题与主义”之争前后的李大钊思想(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社会科学研究》 董国强 参加讨论

第二,李大钊在《再论》中说过这样一段话:“《新青年》和《每周评论》的同人,谈俄国布尔扎维克主义的议论很少,仲甫和先生等的思想运动、文学运动,据日本《日日新闻》的批评,且说是支那民主主义的正统思想。……我可以自白:我是喜欢谈谈布尔扎维克主义的。”这里,李大钊的确提到一种分野,但是这种提法引自日本报刊,而且这种分野中所谓“正统思想”一方还包含陈独秀。因此他这段话的真实含义究竟是什么,笔者认为还有待进一步分析推敲。(注:李大钊对中国和日本的主流传媒一向并无好感。联系到前文李大钊写给胡适的信(其背景是1919年3月,北洋军阀政府为了推残新文化运动,通过反动报纸散布谣言,谓陈独秀、胡适、钱玄同、刘半农因《新青年》鼓吹文学革命而被驱逐出北大),和后面提到的《为新潮社辟谣启事》,他这里对日本报刊言论的引用,很可能是说的反话。)无论如何,这段文字只能证明李大钊对布尔扎维克主义感兴趣,却不能反证陈、胡二人反对布尔扎维克主义。据此断定李大钊与陈、胡二人之间存在意识形态的分歧似乎有点牵强。
    另外,可以正面揭示当时李、胡关系的史料有:
    第一,大约在1919年5、6月间,李大钊为给杜威等写回信事致函胡适。信中说:“杜威先生和柯先生的信送上,乞为代覆。杜威先生一信,大致系感谢杜威先生指导我们的厚意,我们自然应该把教育比个人看得更重,不过政府并没有正式向我们表示他愿和解的意思,而且正在那里制造加害我们代表的材料。以后进行,还希望他多多指教。……此信不妨稍详,兄可加入些意思。”[5]这封信中所表现出的密切的“同志”关系无需再加说明。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倒是他们处理同人之间共同意见的程序和方法。笔者认为这是我们理解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性质和含义的一个很细微然而很重要的注脚。
    第二,胡适的文章发表前不久,北京《晨报》上刊登了一则《为新潮社辟谣启事》,意在为社会上谣传傅斯年、罗家伦被安福部收买事辩诬。(注:内容详见《李大钊全集》第3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293页。)考虑到傅斯年、罗家伦两人在与李、胡两人的关系中更接近胡适的事实,这个启事显然是由胡适主导并起草的,但是这个启事显然也代表了李大钊的意见,因而得到李大钊的签名赞助。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所谓“问题与主义”之争发生以前,李、胡二人之间无论是在意识形态方面还是在个人关系方面都没有什么实质性分歧。双方都自觉地把对方包容在“我们”的范畴当中。这是我们理解“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性质和意义的重要前提。
    二、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的立论主旨和争论的焦点
    “问题与主义”之争的争论焦点是什么?这种争论的性质究竟应该如何界定?这是本文要考察的第二个问题。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先分析一下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的要旨。
    笔者认为,胡适这篇文章的要旨,是想从理论上阐述和规范“主义”一词的确切含义,并不涉及对某一种具体的“主义”的主观评价。为了更好地说明“主义”概念的“名”与“实”,他才将论述的内容引申到“主义”的产生过程,将“主义”与“问题”两者联系起来。他要说明的观点是:(一)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主义”都是由“问题”引发的,具体的“问题”是各种“主义”产生的语境,因此研究“主义”不能离开对“问题”的研究。(二)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主义”都必然地包含着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方法。那些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凌空蹈虚的所谓“主义”,都只能看作“抽象的名词”,而不能称之为“主义”;至于那些“挂羊头、卖狗肉”式的伪“主义”,本来就是用来招摇撞骗、欺世盗名的,更不能把它与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主义”概念相混淆,否则只会增加一般人对“主义”概念的误解和反感。[6]
    应该说,在通常情况下,胡适的这篇文章是不会引起李大钊误解的。因为《新青年》(以及《每周评论》、《新潮》)圈子里的人经常通过聚会和通信相互交流信息和各自的思想,一些重要文章在构思和写作的过程中,常常会在圈子里有所讨论,征求各方同人的意见。同人之间观点的歧异是存在的,但这种歧异通常是建立在对对方观点及其内涵的深入了解的基础之上的。但这一次是一个例外。在胡适写作和发表这篇文章时,李大钊正在外地一个偏僻的深山里休假。在他写给其他友人的信里,曾提到当地交通和通讯的闭塞。[7]我们可以推知当时他与胡适之间的交流也因这种不便而暂时中断。而另一方面,如我们在前面分析的那样,胡适或许认为自己的这篇文章完全可以代表包括李大钊在内的编辑部同人的共同意思,根本没有必要就此问题再与李大钊通气。极有可能,这样的缺乏交流终于导致误会的发生。
    李大钊显然误解了胡适文章的主旨及其影射对象。他没有注意到胡适在谈到“主义”一词时,许多地方都打了引号;也没有意识到胡适所批评的“过激主义”是黄凌霜的无政府主义,胡适所批评的“社会主义”是“王揖唐的社会主义”。他主观地认定胡适是在一般意义上贬抑“主义”的意义和功用,并把“过激主义”和“社会主义”当作两个反面典型,因而起了与胡适商榷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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