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史记》中的主观性也不像20世纪初以文德尔班、凯尔特等“历史批判哲学”学派的代表人物所说的那种主观性。《史记》中的历史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自在之物”,它不是“现实的人的心理产物”,也不是单纯的“环境中个性的作用”。如果像历史批判哲学学派所说的那样,历史事实和历史著作都产生于人们的主观想象,是人们赋予它某种意义才能存在,那么历史事实就是纯主观的东西。显然,《史记》成为信史决不是纯主观想象的东西。但是,他们强调历史认识的主观能动作用,重视历史事实中的“心理事实”,却可以从《史记》中得到印证。以往研究《史记》实录原则缺乏从作者主体心态方面作深入系统的探索。《史记》实录原则中的主观意识和心理事实恰是构成其文学素质的重要条件。研究《史记》,忽视司马迁从撰述(创作)实践中所获得的行为的、心理的历史事实,将无从把握《史记》的史文兼擅并美的价值。 《史记》实录的本质不是纯客观的,它带有鲜明的司马迁的个性气质的主观特征。实证主义历史学家们说,历史事实是独立于主观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但是它们忘记了,只有人们当对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即已成为过去的社会生活,在过去一定时间、空间内发生的具体的事件、现象、过程等)进行反映时,才能构成历史学的事实。因此,编纂学中重建的事实是主体认识的成果,是近于科学形态的事实。被称为“实录”的《史记》,既不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也不是史料学意义的事实,而是史学著述中重建的事实,是在一定的历史观念和审美观念指导下重建的历史事实,是司马迁主体认识的成果,是史公才、学、识综合作用于客观存在的、史料学的事实而编纂、创造成的近于科学形态的历史事实。班固以后的历史学家只强调《史记》的客观记实性,把“实录”论推向极端,近似西方实证主义历史学的观点,排斥史家撰述中任何主观情志因素的积极作用。 司马迁写《史记》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写历史事实的外形,他已经“进入”历史事实之中,“思索其意义,并考察其与其它事实的联系。”因此,事实的记述只是意味着从什么角度,如何观察事实的某一侧面,这就是说,记录事实的全部内容是不可能的,记录只能是事实的形骸,历史本是活生生的,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史记》作为历史是事实与司马迁、“过去与现在永无休止的对话”。在这种活生生的对话中,正如R·C·科林伍德所说,历史事实是过去的行为继续到现代的(精神的)经验中,由现在的历史家再行为。也就是《史记》中的事实是中华民族过去三千年的行为继续到西汉中期的(精神的)经验中,由当时历史家司马迁再行为。 我国传统史学中的“实录”论有两种倾向、两个系统。一是史义奉《六经》之义为准则,所谓“属辞比事《春秋》之教”,即孔子开创的《春秋》褒贬义例的史学传统;一是司马迁撰《史记》,“不虚美,不隐恶”,开创的“直书实录”的史学传统。梁启超说:“孔子作《春秋》,时或为目的而牺牲事实,其怀抱深远之目的,而勤于事实者,惟迁为兼之。”⑥这是对两个史学传统特征的精确概括。实录传统强调的是史学的严肃性和客观性,其目的在于把真实的历史传示后世。史家继承这个传统者强调“史笔与文士异趣”,反对文人修史,因为文人重感情;情感侵染史学则影响史学著作的真实性,刘知几与章学诚都曾持此种看法。义例史学传统与实录史学传统存在着深刻的矛盾,但又在儒家史学观的统摄下,统一在“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的理论框架里。司马迁的实录史观一方面对《春秋》褒贬义例的藩篱有较大的实破,另一方面他又在这一理论框架里表现了强烈的阶级的、集团的、个人的思想感情,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爱憎由己,高下在心”的主观性过强的特点,违背了实录直书所要求的禁忌主观感情渗入史书的原则。高度重视史学的客观性而不流入实征主义,在著史实践中又能充分发挥自己主观情志的能动作用而不堕入主观唯心主义的深渊,两种作用统一在一个史学家身上,统一在一部史学著作里,在中国史学史上唯有司马迁一人而已。这两种作用的统一,并不是说它们之间没有矛盾、冲撞、抵牾。因此,这两种作用在《史记》中的表现的情况是异常复杂的,运用之妙则成“绝唱”,若有偏离即是败笔。司马迁的成功是主要的,失败之处也是不必为之讳言的客观存在。“良史之材”中也会有杂质。实录中也会有亦实亦虚的“飘忽之文”。 刘知几、章学诚等反对文人修史也是一种偏执之论。有人说他们是在总结六朝史学编纂教训的基础之上提出这种看法的。因为六朝骈文盛行,藻饰虚夸之风侵染史书。但六朝史学仅仅是中国史学史上的一个发展阶段,它所提供的教训只能是局部性的。考察整个中国史学发展史,我们会发现有大量的文人修史的事实。最近,中州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史学家评传》所选的八十二名史学家中,据有人统计有90%以上的人都有文学创作的实践。所以,李大钊断言:“纂著历史的人,必为长于文学的人”⑥。《史记》在史学、文学两方面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因素之一,或许就是由于司马迁是文学家,具有丰富想象和情感特征的诗人才性和气质。 刘知几、章学诚毕竟是杰出的史评家,特别是章学诚独具慧眼指出:《史记》谓之“实录”,并非句句、事事都是“实录”,批评“后之溺文辞而泥考据者,相与锱铢而较,尺寸以绳”,“掊击”《史记》“其事实之失据,去取之未当,议论之未醇”者,他们没有从整体上去把握《史记》,看不到“史迁绝学,《春秋》之后一人而己;其范围千古,牢笼万家者”的巨大的整体、综合性,也看不到“惟创例发凡,卓见绝识,有以追古作者之原”的空前的独创性和“自具《春秋》家学”⑦的继承性。 但是,真正认识到《史记》实录原则的艺术价值的是从梁启超开始的。他谈“《史记》创造之要点”中的第一是“以人物为中心”。“其为立传者,大率皆于时代极有关系之人也”。而且“每叙一人,能将其面目活现”。并指出后世史书与《史记》的区别在于:“后世诸史之列传,多借史文传人;《史记》之列传,惟借人以明史”。⑧(重点号为笔者所加)梁任公之后,研究中国文学史者,逐渐重视《史记》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看到他的艺术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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