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早期封建政治之比较
中国自秦以后,历代统治者多尊奉秦法,实行秦制,以封建专制统治国家。在西欧日耳曼人最初奠定了封建社会的基础,并由他们完成和完善了西欧的封建政治制度以及封建社会发展的节奏和规模。因而,研究中西早期封建政治的不同,对于我们进一步回答为什么在中国历史上形成封建专制政治,在西欧历史上形成封建契约政治①这一问题,或许有所帮助。 一 在中国历史上形成了封建专制政治,而在西欧历史上形成了封建契约政治,二者之所以不同,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地理环境的差异,文化传统的不同,等等,但我们想以征服程度来对这一问题作一回答。 征服者,即使用强力(包括武力)去制服某一国家、民族和区域,使他们完全服从于自己的统治。它不仅包括军事征服,而且也包括军事行动进行过程中或军事行动结束之后,以武力作为后盾所采取的诸如社会经济、思想文化和改进行政机构设置等一系列旨在加强和深化征服的强制性措施。军事征服的程度对其他几个方面的征服有重要影响。 军事征服。在中国,秦人对于各个诸侯国的军事征服程度之深,地区之广,在当时是惊人之举。他们能够把当时各个诸侯国统一起来所采取的主要手段是:凭借优势的军事力量进行攻伐,运用灵活的、各个击破的战略战术,统一了中国,消弥了自东周以来诸侯国各自为政,分崩离析的混乱局面,建立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在统一战争过程中,秦人很少采用双方讲和与共处的成份。这显然不同于西周立国之初所采取的方法。周武王虽然以武力灭了商,建立西周,大封有功之臣和同姓诸侯,对于商遗民和商后裔,采取温和的共处方式,封商纣王之子武庚为诸侯,仍辖其旧民。究其原因,秦之军事力量过于强大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强大的军事实力决定了它没有必要与战败者讲和和采取妥协性的措施与之共处。 日耳曼人对西欧广大地区的军事征服同中国的秦统一天下有很大的不同,日耳曼民族力量相对弱小,加之分散,决定了他们以军事力量对西欧地区的征服是微弱的。 对西欧实施军事征服的日耳曼人原来住在罗马帝国北方,主要从事半游牧生活,罗马人称之为“蛮族”,其各个部落的军事力量并不强大,是罗马帝国的衰微,为日耳曼人的迁徙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避开强敌进攻和为夺取生活资料南掠的外族入侵,决定了日耳曼各部落不可能对西欧广大地区进行深刻的军事征服,就高卢地区情况而言: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 法兰克部落联盟的酋长克洛维率部进攻高卢。据记载,克洛维很少触犯当地一般有产者的利益,而仅仅是夺取了罗马皇室和罗马元老的庄园及空闲土地,由此可以看出日耳曼人对西欧征服的程度。秦统治者统一中国后与之情形则完全不同。秦始皇为了防止人民反抗(也包括六国后裔的叛乱),下令“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锯”②,又命令各地撤除六国时城廓,并强迫迁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③。秦之所以要以武力统一六国,目的在于问鼎中原,实行专制统治,而日耳曼人各部落进入西欧地区则是为了自身的生存而迁徙(或入侵);秦所采取的征服方式为“振长策而御宇内”、“执敲扑而鞭笞天下”④,以雄厚的军事力量并吞六国,日耳曼人的征服却是乘着西罗马帝国的衰微之机,出征的方式是各自为政,分散行动。二者在征服的方式上迥然不同,这些差异不能不对以后各自的社会政治和历史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思想文化专制。秦在统一中国后,为了巩固其统治,在思想文化领域实行严格的专制之策,这是秦王朝之所以能够征服中原的一个较为深刻的一个方面。武力统一中国,思想文化的专制,使得自春秋战国以来学术思想领域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并未嘎然而止。秦统治者当然不能容忍这种局面的存在。公元前213年,秦始皇采纳李斯建议,下令“非秦记皆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⑤。第二年,秦始皇发现有些儒士在背后议论他,便下令把有关的四百六十名儒生全部坑埋,这就是所谓的“焚书坑儒”。焚书坑儒,结束了学在官府向学在民间的转移,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的思想活跃、学术繁荣的时代,开了思想专制的先河。中国以后的历史都明显地打上了依靠政治强力实行思想专政、禁锢人们思想的烙印。与此同时,秦统治者也需要用思想武器来为其服务,便尊法家以抗击当时在学术思想界较为突出的儒、道、阴阳等家,一方面“焚书坑儒”,另一方面却实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⑥。然而以后的历代统治者实行尊儒抑他,在思想学术方面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专制思想。这种限定的社会意识的存在,造就了一个民族的畸形观念——正统思想。中国世世代代的人们都受难于此,此恨绵绵无尽期,在今天人们的某些观念里,依然散发着这种沉闷、迂腐的气息。 日耳曼人在思想文化领域里所采取的措施与秦截然相反,他们不是实行思想专制,而是在占据西欧之后允许罗马宗教意识形态的存在,并且主动接受罗马宗教的同化。例如:法兰克国王克洛维定都苏瓦松之后,于公元496年率领三千亲兵一道皈依了天主教,主动达成了一种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妥协。以后的西欧封建统治者也多采用此种方法,借助罗马宗教在意识形态领域所占据的主导地位并与之妥协以期巩固其统治。 西欧早期的封建统治者允许原有的宗教意识形态存在,与原有的思想意识达成一种妥协,这是一种思想文化的平衡,一种占领者与被占领者在思想文化领域方面的平衡。中国早期的封建统治者则是力图用强力去根除某种传统的意识和思想,消除固有的传统文化(当然它不可能彻底根除,所带来的消极后果是很明显的),实行思想专制,结果只能破坏思想文化的生态平衡,使占领者与被占领者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差距愈拉愈大,使其生出种种畸形。因而思想文化也就难以沿着正常的发展道路步入较高的水平,进而跨越时代的门坎。在中国早期的封建社会以及以后的各朝各代,思想文化之所以没有真正活跃起来,没有出现能左右世界思想局势的巨人,不能不说与这种传统的思想专制有密切的关系。 行政机构设置的改进,秦统一中国以后,在全国推行了自商鞅变法以来逐渐完善起来的郡县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⑦。郡县制的推行,是秦统治者深刻征服中国的又一重要方面。我们以为,从秦王朝开始中国的封建专制之所以得到加强,与秦统治者找到了郡县制这种很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专制的行政机构设置的形式分不开,郡县制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束缚广大社会成员手脚的作用。秦统一中国以后,将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每郡设郡守掌管全国政务,郡守直接受中央管辖。郡守之下,又设郡尉和监御史以分管全郡的军事和监察,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县设县长外,还设县尉和县丞来管理全县军事和负责司法裁判。县以下还设乡、亭,里等行政组织,官员有负责教化、治安等分工。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宝塔式阶梯级网罗统治系统,君主垂直地、分系统地统治着全国每一个臣民,其统治的严密性,无与伦比。这一问题前人早有论及,唐代思想家柳宗元在其《封建论》中曾写道:从秦行郡县制开始;君主真正做到了“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中”⑧。 西欧日耳曼人的行政机制,据编成于五世纪末六世纪初的《萨利克法典》中反映,日耳曼人建立的主要国家法兰克王国,建立后长期实行的是马尔克制,即农村公社制。日耳曼人在战争中夺取的土地大部分归村社所有,只有一小部分是国王按照原来的军事组织以分配战利品的方式分配给自己的亲兵和其他下层首领。当时主要是公社起着社会行政的作用,国王对社会的统治是软弱的。只是到了查理·马特任宫相(715—741年)时实行了采邑制,国王的统治得以加强,形成了封建秩序(或作等级隶属关系)。然而,西欧的封建秩序与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所推行的郡县制形成的封建秩序截然不同。恩格斯在《论封建主义时代的法国——马丁〈法国史〉一书摘要》一文中摘记了有关的资料:“关于封建主义:(在这种制度下)‘社会秩序不是别的,而是军人占有土地的等级制,这些军人在不同等级上互相依属,并构成一条从普通贵族通向国王城堡的链条’”。“‘封建等级制绝不是一个严整的体系,恰恰相反,这里占上风的是一片难以想象的混乱:采邑是如此纵横交错,以至许多领主处于互为附庸,而某一男爵从几个宗主持有土地,并且可能同时被两个互相敌对的领主征召去服军役;最后,有时甚至某个小采邑主有权接受有宗主权的君主、伯爵、公爵乃至国王本人的效忠宣誓(hommage), 这里他是作为根据继承或其他某种方式向后者给与土地的宗主而出现的’”⑨。从上述资料中可以看出,西欧的封建采邑制度下强制性成份甚少,规范性不那么生硬,形成的是一种平面的辐射形链条状统治系统,国王与下层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着隔离的层面,国王不能形成对臣民的垂直的多系统统治。 另外,秦统治者得以深刻征服中国社会,也得益于畸形发展的秦文化这个加强君主专制统治的有力工具。上层建筑的制度政策、结构体制很大程度上是文化的重要构成。(作者注:我们在这里所指的文化的概念,是从狭义上讲的,主要是指秦的制度政策、结构体制。) 秦本西处边陲,文化发展不及中原地区。但是后来他们注意罗网中原人才,使秦文化得以独具特点地发展起来。后来官至丞相的李斯在《谏逐客书》中对秦前期统治者延揽中原人才,例举其要作过记述。李斯提及穆公、惠王、昭王时期重用的中原人才有田余、百里奚、蹇叔、丕豹、公孙支、商鞅、张仪、范睢等八人。考其出处,他们当中有三人来自晋国(或称晋人),二人来自魏国,其他三人分别来自卫国、虞国和宋国,都来自中原,是他们使得秦之政治、经济、军事诸学得到了高度发展。包括前述的郡县制的创立,耕战,抑商等政策的制定,以及《商君书》中所反映的法家思想的形成等等。然而,秦文化的发展是畸形的,它是依附于强权之下而又为其战争扩张服务的一种文化,它讲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强国之术”,而前提是尊主,是黔首的高度被奴役和臣民的绝对服从。 秦文化的畸形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它对君权的极度依附,在于它的傀儡和婢女的地位。“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以此来说明秦文化所处的地位再合适不过。去秦的中原士人,多是依靠强权而发挥作用,对于君主的尊崇决定了他们思想的依附性,从而所创造出来的文化也多是为君权服务带有极强的依附性。畸形文化加强了君主专制,专制政治又反过来庇护了畸形文化的发展,他们是辩证的统一。由于日耳曼人在社会历史转变时期尚处于半游牧状态,不可能产生出象上述秦人创立的以加强君主专制为核心的专制主义文化,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中西封建社会的政治类型的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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