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语 王仲荦在《中国封建社会的特点》一文中曾指出:不同国家的封建社会,有它们的共同点,也有它们不同的特征(14)。我们以为其后一点尤为重要,它是我们真正了解和认识中国国情所不可缺少的知识。历史的特征往往是通过历史的偶然而得以形成的。用辨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考察历史的偶然以及历史的偶然与必然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现,历史的偶然不是消极被动的偶然,也不仅仅是历史必然的表现,而是在很多吻合下呈现为:偶然性为必然性开路,并且在历史的进程中偶然性或通过对必然性的翻新和改造,或通过其自身的扩张和发展来改变着原来意义上的必然,拓开出新必然。 注释: ①“契约”者,是当事人之间的自由协议的称谓。西欧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互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关系有一定的“自由协议”的性质,故称。 ②③⑤⑥⑦(12)《史记·秦本纪》。 ④贾谊《过秦论》。 ⑧柳宗元《封建论》。 ⑨⑩(11)恩格斯摘文的译文载《世界中世纪史研究通讯》总第二期,第1—2页。 (13)《马恩选集》卷一,第263页。 (14)王仲荦《中国封建社会的特点》,《历史研究》198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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