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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苏联工农检查院的职能转变反思国家监察权的独立性(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 杨育明/张德友 参加讨论

三、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监察权独立性的思考
    第一,国家监察机关和制度的建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政权 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列宁强调监察机关的建设,基本宗旨就是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 在国内战争时期,实行集中制对于打击敌人保卫政权是十分必要的,但集中制使权力高 度集中于少数个人和领导机关手中,很容易产生特权、官僚机构,很容易脱离群众而使 群众难于进行监督。随着内战的结束和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党政机关、经济部门普遍 滋长了官僚主义,所以在国家机关建设上,列宁注意抓监察工作,工农检察院就是在内 战即将要结束时建立的,党的检查机关也是在这个时候建立的。列宁关于用监督制度克 服官僚主义的思想也明确地贯彻到改组工农检查院的措施中。这一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 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对政权建设有指导意义。
    监察机关设立本身与集中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官僚化是不相容的。在政权体系中,除了 决策机构、执行机构之外,监督机构是不可缺少的环节。有效的监督可以保证决策、执 行机构及其人员都能在法律和纪律的范围内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腐化现象。有效 的监督可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顺利的执行。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则能够保证他们 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不越权,不专权。
    前苏联从三十年代以来,国家监察机关几经改组变化。总的看来,职权范围有所扩大 ,但从机构设置、法律规定等方面来看,还有很多不完善。完善国家监察机关仍然是今 天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从我国情况看,建国初期曾设立国家监察部,监督国家机 关的各项活动。1958年,国家监察部被撤销。以后20多年中,国家监察机关一直未能恢 复和建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民主现象越来越严重,权力越来越集中,最后导致了 十年动乱的悲剧,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总结起来,造成这样的后果的原因 是多方面的,但没有监督权对集权和专断的制约不能不是一个重要原因。邓小平同志在 1980年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对各级干部的职权范 围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定各种条例,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 督检查。”[9](P292)这是邓小平同志在总结过去三十年政权建设上的经验教训所得出 的深刻结论。
    第二,为了保证监察权的有效行使,必须使监察机关具有独立的检查权力。国家监察 机关能够做到有效地行使职权的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这是列宁十分 强调的一个原则问题。列宁指出:“为了要保护真正统一的法则(不管任何地方上的差 别和不受任何地方上的影响),监察机关应当完全不从属于地方权力机关。”[10](P977 -978)列宁还明确提出要“保障工农检查院职员具有最大限度的独立性。”必须保证监 察机关的独立设立和监察人员的独立任职。工农检查院在最初建立时,做到了这一点。 但在1923年的改组中,把党的和国家的检查机关合并,并使党的检查机关的主席兼任工 农检查院的主任委员,开始出现了机构不独立的现象。1934年的改组又使人民委员会一 名副主席兼任苏维埃监察委员会主席。机构上的合并和兼职现象都是对独立监察权的破 坏,从而使监察机关很难有效行使监察权。
    同时,监察机关和其它行政机关也要做到分工明确,明确各自的职权范围。列宁曾经 说:“监察机关和任何行政机关不同,它丝毫没有行政权,对任何行政问题都没有表决 权。”根据工农检查院的组织条例,工农检查人民委员部的代表有权参加中央和地方的 行政等机关的各种会议,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不能直接干涉其它机关的决议,只 是从法律上对这些机关及其决议进行监督和检查。另外,行政和其它机关也无权干涉和 阻挠监督和检查的进行。
    第三,为了保证国家监察机关有效地行使监督权,还必须确立它的职责范围,并使之 法律化、制度化。工农检查院在最初建立时,由于把一切监察机关都合并到工农检查院 中,工农检查院成为唯一的监察机关,担负对行政、财政、司法等部门的监督。事实上 ,工农检查院担负这样重的任务确有责任过大之累。1922年苏联成立了监督司法机关的 监察机关,减轻了工农检查院的负担,使它主要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同时也监督财政、 经济部门,仍然很难完成任务。在1923年的改组之后,工农检查院又参与党内斗争、清 党工作。实际上,这已经超出了工农检查院的职权范围。造成工农检查院份内工作完成 不好,又做了大量份外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关国家监察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缺 乏对监察机关的工作制度、职权范围和监督程序等的明确规定。
    【参考文献】
    [1]苏联国家与法的历史: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2]斯大林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3]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列宁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5]苏维埃国家机关[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6]苏共决议汇编:第4分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7]斯大林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8]斯大林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9]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0]列宁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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