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承爜在历史文献整理工作中的贡献(2)
祁承爜在图书资料的购求方面,还进一步提出了“眼界欲宽”、“精神欲注”、“心思欲巧”的看法(13)。“眼界欲宽”就是说购书一定要把范围放宽,不能只盯住某几类或某几种图书,而要全面地搜集,不论是经史还是子集,也无论是碑帖还是图志,凡是能购到的,都不应该轻易放过。“精神欲注”就是说购书一定要专心致志,他认为“物聚于所好,奇书秘本,多从精神注向者得之。”只要肯花功夫,图书就能源源不断地购到。“古今绝世之技、专门之业,未有不由偏嗜而致者。”(14)“心思欲巧”则是说购书一定要讲究方法,要多动脑筋。南宋著名的史学家、目录学家郑樵曾提出了求书八法:“求书之道有八:一曰即类以求,二曰旁类以求,三曰因地以求,四曰因家以求,五曰求之公,六曰求之私,七曰因人以求,八曰因代以求。”(15)祁承爜十分推崇郑樵的经验,但他并不满足于这些,他认为“自有书契以来,名存而实亡者,十居其九。”所以在郑樵的求书八法之外,更总结了两条。一是要重视辑佚工作。他指出:“书有著于三代而亡于汉者,然汉人之引经多据之,书有著于汉而亡于唐者,然唐人之著述尚存之。书有著于唐而亡于宋者,然宋人之纂集多存之。每至检阅,凡正文之所引用,注解之所证据,有涉前代之书而今失其传者,即另从其书各为录出。”(16)比如《周易坤灵图》可以从《太平御览》中找到。《会稽典录》可以从《北堂书钞》中得之。祁承爜对残缺的图书资料也同样重视,认为“汉唐以前,残文断简,皆当收罗。此不但吉光片毛,自足珍重,所谓举马之一体而马未尝不立于前也。”(17)祁承爜注意到了图书资料的亡佚,提出从引文、注解以及类书中去辑佚的主张,是非常有价值的。对后世影响很大。二是要作好调查研究,有目的地去访求。他认为古书“有必不可致者,有求之苦而得之艰者,有可随时随地而求辄得者”三类。根据这三种不同的情况,他“集四部之名在而不传者,为《名存录》,集其艰于得而力于求者,为《苦购录》,以见有镂版者,为《广梓录》。”(18)并附《购书檄》一篇,以此作为购书的工具。祁承爜还十分重视图书的序文,认为可以从中发现线索,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祁承爜在图书资料的购求与鉴别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看法,对历史文献的整理工作帮助很大。特别是关于重视辨伪和辑佚的意见,更有深刻的影响。由于处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加之实践方面的不足,使他未能取得更大的成就,深可惋惜。但他的理论,直接开了清代大规模辨伪和辑佚工作的先河,其功绩是不可埋没的。 3 祁承爜对历史文献整理工作的最大贡献是他在图书资料分类、编目方面的成就。目录学是研究图书目录工作规律的一门科学。我国古代很早就开始了图书分类,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祁承爜继承了汉代刘向、刘歆开创的目录学重视学术流别,坚持从实际出发的优良传统,认真汲取了前人的成果,在图书资料的分类和著录等方面,从理论到实践进行了总结,对我国古代目录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祁承爜十分重视图书分类,他主张图书分类要类例分明,源流可考,所以推颂《七略》的成就;他强调图书分类要随时代而变,适应学术的发展,所以赞同《七录》的观点。他认为“隋志简编,虽多散佚,而类次可观;旧唐之录,本朝多缺,而新书褒益,颇自精详。”称许《文献通考经籍考》“条贯灿然,始末毕具”(19)。这样的评价是公允合理的。祁承爜关于图书分类的理论和方法,他自己归纳为四个字:因、益、通、互,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第一,因,就是因袭传统,按照经史子集四部来进行分类。他认为四部分类法“类聚得体,多寡适均”,“简而尽,约而详,循序仿目,检阅收藏,莫此为善。”无论是分类、编目、收藏、使用,都以四分法最为便利。“因者,因四部之定例也。部有类,类有目,若丝之引绪,若网之就纲,井然有条,杂而不紊。”(20)我国古代图书分类法,有四分、五分、六分、七分、八分、九分、十二分等多种,但应用最广的当推四分法,祁承爜的看法是在总结比较了历代图书分类法后提出来的,比较符合实际。他在自编的《澹生堂藏书目》中,首分经史子集四部,下再分若干类目,体现了他择善而从,效法四部的“因”的思想。 第二,益,就是根据实际需要,增益一些类目。祁承爜采用了四部分类法,但他并不墨守陈规,沿袭不变,而是从实际需要出发,对传统的四分法进行改造和发展。他增删了一些类目,使分类更趋合理。“益者,非益四部之所本无也,而似经似子之间,亦史亦玄之语,类无可入,则不得不设一目以汇收,而书有独裁,又不可不列一端以备考。”(21)这里说得很明白,就是把一些本来无类可归的图书,通过设置新类目妥当地进行分类。祁承爜所增益的类目,计有约史、理学、诏制、丛书、余集五类。他认为《性理大全》、《程氏遗书》等书,为宋儒理学之言,“或援经释传,或据古证今,”“皆六经之注脚,理学之白眉”,不可与诸子并列,应入理学类。《百川学海》、《汉魏丛书》等书,“既非旁搜博采,以成一家之言,复非别类分门,以为考览之助,合经史而兼有之,采古今而并集焉,”“断非类家所可并收”(22),特立丛书一类进行收录。祁承爜的分类,得到了后人高度的评价。近代著名的目录学家姚名达指出:“统观有明一代中,对于隋志之修正,分类之研究,比较肯用心思,有所发明者,允推祁承爜为冠军。”(23)他特别赞扬了丛书类的设立,认为此举“于分类学之功勋最巨”(24)。在祁承爜之前,还没有一个人把丛书单独列为一大类,祁承爜可谓慧眼独具。以后他的孙子祁理孙《奕庆藏书楼书目》分图书为经、史、子、集四部汇五部,姚际恒《好古堂书目》分图书为经、史、子、集、总五部,一直到张之洞《书目答问》分图书为经、史、子、集、丛五部,把丛书提高到与经史子集并列的地位,未尝不是受了祁承爜的影响。祁承爜实为设立丛书类的开山祖,他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第三,通,就是在四部之中,遇到一书内容混杂,兼及旁类,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出来著录。“通者,流通于四部之内也。”祁承爜认为“事有繁于古而简于今,书有备于前而略于后”,由于时代不同,图书往往也会有些变化。比如曾巩的《洪范传》王安石的《卦名解》,过去都有单行本,现在仅仅见于文集之中了。应该“各摘其目,列之本类,使穷经者知所考求。”又比如《靖康传信录》、《建炎时政记》,实属杂史类,却收在李纲的奏议之中,《宋朝祖宗事实》、《法制人物》,实属记传类,却收在朱熹的语录之内,可说是集中有子,子中有史,应该一一条理清楚,归入本类。至于“琐记、稗史、小说、诗话之类,各自成卷,不行别刻,而附见于本集之中者,不可枚举。”(25)象这样的情况,都要从原书中分析出来,归到合适的类目之下,使之条目清楚,使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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