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成立后,知识界继承清末“家庭革命”的思想,继续主张改革传统的家族制度。尤其是到了五四时期,在怀疑和否定传统文学、文字、艺术、思想、伦理、国民性格、社会习俗这样一种文化氛围中,一些进步知识分子又开始对中国传统家庭制度进行再批判。这次批判比清末来得更为猛烈和深刻,提出了诸多改变旧家庭制度的主张。本文将民初至五四这十几年作为一个时期,试就这一时期的家庭改制学说作一探究。 民国成立,清王朝垮台,但是中国的专制主义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造。人们仍旧在探求改造中国社会的出路。有些知识分子从分析具体问题入手,把改造中国社会与改造家庭制度联系起来,认为家庭“其制之良否,影响社会甚大且巨”①,“家庭不良,社会国家斯不良耳”②。而“我国家庭制之不良,一般人民已多觉其弊害”③,它已“阻碍国家之进步”,所以中国“家族制度不改变,即国家主义不发达”,而为“国家之进步,实当宁从割爱,而勿使为政治上之阻力也”④。甚至有人把改造家庭制度看成是改造中国社会的“最便捷的路径”⑤。这话虽不完全正确,然而我们不能忽视其中的合理成分。事实上,中国家庭制度与中国专制主义制度之间,有一种难以解析的必然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改造家庭制度就不易从根本上破坏专制主义制度,此说不无道理。民初至五四时期的一些知识分子正是从这一角度立论,把改造家族制度视为一项重要的社会革命内容。1917年2月1日发行的《新青年》第2卷第6号上,发表了吴虞的《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一文,是这一时期透彻分析家族制度与专制主义两者关系的代表作。作者在文章中抓住了维护家族制度的伦理纲常的核心“孝道”,逐次展开分析和批判,最终揭示了家族制度是如何成为封建专制主义的根据的,加深了人们对改造家庭制度必要性的认识。 “孝”是中国传统社会宗法观念中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由它派生的其它宗法观构成中国家族制度和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思想基础。“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不讲“孝”,就不成“教”,要讲“教”,先讲“孝”,“言教从孝而生,其教之最要者曰孝”,“孝为百行之本,故其立教莫不以孝为起点,所以教字从孝”。从“教”字中含“孝”来看,中国传统的“教”正是以“孝”为起点为核心的,“孝”作为“德之本”和“百行之本”,反映了“孝”在伦理纲常中的重要地位。“凡人未仕在家,则以事亲为孝;出仕在朝,则以事君为孝”;这是“孝”的最基本的两层含义,然而“孝”被人为的利用,便产生出一种“膨胀”的扩展性功能,从而渗透到人的行为规范中的诸多领域,“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无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盖孝之范围,无所不包”,作为“无所不包”的“孝”,对于每个个人来讲,能有不可抵御的诱惑力,使其按“孝”行的规范约束自己,原因大概在于行“孝”的功利性,即行李“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行孝的个人动机在于“立身”。而所谓“立身”,即“扬名荣亲”、“保其禄位”。“由事父推之事君事长,皆能忠顺,则既可扬名。又可保持禄位。居家能孝,则可由无禄位而为官”。“孝”与奉禄官位结合起来,不但使其自身具有了长久的生命力,而且在国人的思想行为上,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拜孝教”。“孝”的功利性显然是外力强加于它的,显然是专制统治者赋予它的。专制统治者之所以对“孝”如此追加官宦利禄,皆因“孝敬忠顺之事,皆利于尊贵长上”,即“孝者”皆恭顺服从尊贵长上而已。以“孝”建立起来的家族制度为什么被视为专制政治统治的基础,其中的道理似可窥得一二:“家族制度之与专制政治遂胶固而不可分析而君主专制所以利用家族制度之故”,就在于“孝弟也者,为人之本。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其于销弭犯上作乱之方法,惟恃孝弟以收其成功。而儒家以孝弟二家为两千年来专制政治家族制度联结之根干、贯彻始终而不可动摇,使宗法社会牵掣军国社会,不克完全发达,其流毒诚不减于洪水猛兽矣”。家族制度为何是专制主义之根据,在这里作了最为清晰的诠释,也是要推翻专制政治为什么要进行家庭革命的最好说明,即“孝之义不立,则忠之说无所附;家庭之专制既解,君主之压力亦散。”推翻以“孝道”培植起来的家族制度,盘根错节,根深蒂固的专制统治也就失去了根基,即刻崩溃坍塌。吴虞在文章开篇提出的“吾国终颠顿于宗法社会之中而不能前进,推原其故,实家族制度为之梗也”⑥的立论,得到了充分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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