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立传不当。正史立传是有标准的,但不符合标准者亦不鲜见。卷二一《晋书·阮籍传》“景元四年冬卒。嵇、阮殁于魏世,又非佐晋创业。如魏荀彧、宋刘穆之之比,系之晋史,义例安在。景元乃魏元帝曹奂的年号,嵇康亦死景元中,所以阮、嵇当为魏人,何况《三国志》已有传,《晋书》不应立传。又荀彧死于东汉建安十七年,《后汉书》有传,《三国志》不应立传。刘穆之死于东晋安帝义熙十三年,是晋人,不当入《宋书》。 ③记载有误。卷二六《梁书·萧子范传》”其年,葬简皇后,使与张缵俱制哀策文。今以缵传考之,其时缵未能还都,无缘有制文事。“据《梁书·太宗王皇后传》载,简皇后王氏薨于太清三年三月,大宝元年九月,葬于庄陵,诏金紫光禄大夫萧子范为哀策文。而《张缵传》及《萧詧传》皆记张缵于太清二年被萧詧所杀,所以张缵不可能在大宝元年为简皇后撰哀策文。 ④史料不审或不全。卷二七《南史·简文诸子传》“汝南王大封。魏剋江陵,遇害。……《北史·萧大圜传》云……周保定二年,大封为晋陵县公,是江陵陷后,大封初未遇害。……盖延寿杂采它书传闻异词,彼此多不相照。”《南史》《北史》同出李延寿手,同一人在两史中记载矛盾,当是不详核史料所致。又如卷一一《后汉书·第五伦传》“臣愚不足採。文章未完。”这是第五伦劝成风德的上疏,结尾应该是谦恭而委婉的恳求皇帝予以采纳,不会称“愚不足採”,钱大昕称此疏未完是有道理的。 ⑤内容重出。卷二○《晋书·五行志上》“安帝元兴二年十二月,桓玄篡位。其明年二月庚寅,夜,涛水入石头,商旅方舟万计,漂败流断,骸胔相望。三年二月己丑朔,夜,涛水入石头,漂没杀人,大航流败。按,元兴二年之明年,即三年也。庚寅后己丑止一日,盖一事而重出耳。”检《晋书·安帝纪》“(元兴)三年春二月,帝在寻阳。庚寅夜,涛水入石头,漂杀人户。”可证确有其事,故《五行志》记载重出,而且是在如此短的篇幅内,其疏忽程度可见一斑。另外,对有些实际上也是重出的情况,则提出建议,如卷一○《献帝纪》“兴平元年,是岁谷一斛五十万。自是岁以下百一十五字,又见《董卓传》当删彼存此。”上述兴平元年事入《董卓传》,此时董卓已死,继述李傕、郭汜事,而李、郭事与此关系不大,此事既入载《献帝纪》,此处可删。 ⑥因曲笔而不实。卷三五《南史·宋本纪下》“明帝。泰始元年,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举兵反。按湘东弑君自言,子勋举兵讨之,义也,当时朝野具有公论。明帝谓蔡兴宗曰,诸处未定,殷琰已复同逆。兴宗曰,逆之与顺,臣无以辨。萧惠开自益州至都。明帝问其故,惠开从容曰,臣唯知逆顺,不识天命。此斯民之直道,百世不可揜者也。《纪》书子勋举兵反,其党皆云同逆。并据《宋书》旧文,事隔数朝,不当犹徇曲笔。”沈约虽为梁人,但曾在宋时为官,撰《宋书》不免有所迴护,为尊者讳。然而,唐李延寿撰《南史》,是重修一部史书,不应照搬原文,更不应有意识地循其曲笔。 ⑧指出注释之误。前四史有注释,对其中的错误,《考异》多有论及。卷三《史记·河渠书》“皓皓旰旰兮,闾殚为河。《汉志》闾作虑,虑、闾以音同借用。辽东无虑县以医无闾山得名是也。此闾字亦借为忧虑之虑。裴骃解为州闾,非是。”《汉志》颜师古注:“虑,犹恐也。”联系上文“瓠子决兮将奈何”,恐怕都变为黄河比州闾都变为黄河更恰当。 钱大昕《考异》对二十二史的研究远不止此,为理解史书,对有些内容加以解释,如卷三一《北齐书·袁聿修传》“出除信州刺史,即其本乡也。”钱大昕要解释本乡即本地为官,然袁聿修称陈郡人,于是又解释了陈郡即信州及其沿革变化。还为史补阙,卷六《汉书·武帝纪》“六年,定西南夷,以为武都、牂柯、越攜、沈黎、文山郡”。钱大昕在案语中指出,《汉书》之纪、志均不言沈黎郡何时省并,而《后汉书·西南夷传》则记载此郡于天汉四年并蜀为西部。可以此记载补《汉书·武帝纪》之阙。钱大昕对于自己尚难解决的问题,则列出来阙疑,如卷二四《宋书·谢灵运传》“两通沼。字不见字书,访之通人,亦无知者。”希望引起注意得以解决。李慈铭《宋书札记》云:“必非误字。盖当时吾越方言也。”除此之外,还有对历法、地理的翔实考证等等。考异开始作为一种注史的形式,只是罗列异文,发展到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即以考辨的是非曲直以判对史实的取舍,进而成为史书的一种体裁。而钱大昕运用考异这一体裁,既利用改造其罗列异文的基本特点,发现史书在撰述、流传中产生的讹误和疏漏,又一一加以考辨,指出致误的原因。其形式灵活,覆盖面广,便于对史书的全面研究,并能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某一专题提供线索。钱大昕发展利用考异,为史学研究开辟了新途径。 三 明代所修《元史》无艺文志,清人多有补撰。黄虞稷撰《千顷堂书目》三十二卷,以著录明一代著作为主,兼附辽、金、元三代艺文,其中补元代著述约1800种(包括吴骞《四朝经籍志补》中的元代部分),继而有倪灿、卢文弨《补辽金元艺文志》,著录元代著述约1900种,而钱大昕《补元史艺文志》收录的元代著述则有2900种左右。而更引人注意的是,他在典籍分类上所作的改动,既对元代典籍作了客观如实的反映,又表现出钱大昕对典籍本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由于《补元史艺文志》是纪元一代著述,又因元代统治时间较短,典籍数量相对较少,所以与乾隆四十六年编竣的封建王朝最后一部官修目录《四库全书总目》相比,虽然同样分经史子集四部,但子目较少,并多有不同,而且子目不下再设细目。其中最能反映钱大昕目录思想的是对子目的设置。如经部,相同的子目为易、书、诗、礼、春秋、孝经、小学、乐,此外,《四库》有五经总义、四书二目,《补元志》有论语、孟子、经解、译语四目。五经总义中既包括五经著述,又有《十三经解诂》、《七经图》、《九经考异》等典籍,表现出实际收书标准与类目名称不完全一致的状况,给人以分类不严谨的印象。而四书目收有关《论语》、《孟子》的典籍亦有不妥之处。《四书》是宋代朱熹为反映理学思想体系,把他们特别尊崇的《孟子》、《礼记》中的《大学》《中庸》与《论语》并列统一作注,后来因得到统治者的认同,有关《四书》的著述日渐增多,这大都是对《四书》整体的论述,与专述《论语》、《孟子》的典籍不同,何况宋代已将《论语》、《孟子》列为十三经之一,它们应与易、书等并列立目。《补元志》设论语、孟子目则给此二类典籍以恰当的位置。《补元志》无四书目,而将有关《四书》的著述和诸经著述一并收入经解目,注意到这一类典籍都具有不限于一经著述的特点,因而以此为收录这类典籍的统一标准。在经部设译语目则是钱大昕的独创,这说明钱大昕对元代典籍有全面的了解,并如实地反映了客观现实,而且能认识到儒家经典译成蒙古语对元代统治者的影响,同时也显示出儒家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的重要地位。这一类目的开列,实际起到褒扬儒家经典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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