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则,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主旨就在于为人类的彻底解放指明道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两段有关论述集中地体现了这一点:“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它的事业--共产主义一般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0页。), “各个个人的全面的依存关系、他们的这种自发形成的世界历史性的共同活动的形式,由于共产主义革命而转化为对那些异己力量的控制和自觉的驾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2页。)。可见,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体现了科学性与革命性的有机统一。而“欧洲中心论”的主旨则在于:把某一或某些民族和地区的资产阶级的利益“扩大”为全人类的利益,以使世界上其他民族和地区对这一或这些民族和地区的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权威顶礼膜拜,从而为其服务,被其统治。“欧洲中心论”实质上是“放大化”了的资产阶级的狭隘民族主义,它以扭曲的形式反映了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的不平衡发展规律。 最后,在确认各个民族和国家都以其特定的方式参与世界历史演变发展过程的前提下,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并不否认某个或某些民族和国家在一定的世界历史时代中的领先或“中心”地位,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把世界分为两个部分:“机器生产中心”和为中心区发展工业服务的“主要从事农业的生产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94页。)。 恩格斯也曾形象地说:“英国是农业世界的伟大的工业中心,是工业太阳,日益增多的生产谷物和棉花的卫星都围着它运转。”(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79页。)但是,这与“欧洲中心论”有着本质上的差别:其一,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是依据一定的世界历史时代的性质以及一定的世界历史时代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的演变发展规律,来确定“中心”和“非中心”的。而“欧洲中心论”则是依据所谓种族的优劣、国力的强弱、战争的胜负等,来确定“中心”和“非中心”的。其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认为,一个“中心”的形成是世界历史时代的整体作用的结果。而“欧洲中心论”则认为,“中心”是与生俱来的(或是其自身发展的产物)。其三,在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看来,“中心”是随着世界历史时代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这里所讲的“发展变化”有两层含义:一是“中心”本身的变化;二是“中心”的转移。因为“中心”是由世界历史时代的整体所规定的。而在“欧洲中心论”看来,西方世界的中心地位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其四,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认为,一定的世界历史时代的“中心”与“非中心”是互为前提、相互作用的,离开这种相互作用就无所谓“中心”。而“欧洲中心论”则撇开这种相互作用,把“中心”及其作用绝对化或“超世界历史化”。其五,对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来说,确定“中心”也是对一定的世界历史时代的性质及其演变规律作典型分析的需要。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当时作为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的心脏的英国确定为主要研究对象,就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当然,马克思对英国等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考察,是与他对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所特有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研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目前学术界有的人为了把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与“欧洲中心论”区别开来,断言前者不承认世界历史时代中有什么“中心”,这种看法也是不正确的,尽管其“用意”是好的。 二、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逻辑规定性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虽然展开了对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研究,但由于缺乏系统性以及在研究的方法论方面存在着偏差,致使一些人对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产生了种种不准确或错误的看法。笔者认为有必要在这里就此作一番探讨。这也直接涉及能否正确、全面地认识和把握科学的世界历史理论建构本身的方法论问题。 1.关于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是否是对“历史哲学”的否定的问题。 学术界有些人认为,科学的世界历史理论的建构是对“历史哲学”的否定。其主要论据之一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一段论述:“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间的连贯性。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它们绝不提供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第30-31页。)从这段论述的字面上看,马克思似乎是否定了“历史哲学”。但细微观之,我们便可发现,马克思在这里所否定的“历史哲学”不是作为人类一个特定知识领域的历史哲学,而是抽象的、脱离历史发展实际过程的“一般历史哲学”,更确切地说是德国传统的具有思辨性质的历史哲学(既包括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历史哲学,又包括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这种性质的历史哲学仍属于“科学之科学”的类型,即凌驾于各门具体的历史科学之上、用抽象的观念剪裁实际的历史运动的哲学。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接下来便系统地阐述了他(和恩格斯)“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以示与“德意志意识形态”(即德国传统的思辨唯心主义)相对立的科学的“抽象”(即科学的历史哲学,其中包括科学的世界历史理论),“并用历史的例子来加以说明”(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第31页。)。此其一。 其二,如果马克思否定的是作为人类的一个特定知识领域的历史哲学,那么恩格斯所说的“使……历史科学和哲学科学的总和,同唯物主义的基础协调起来,并在这个基础上加以改造”那句话,就毫无意义。实际上,“科学的世界历史理论的建构是对历史哲学的否定”这一论断本身就是矛盾的。如果作为人类的一个特定知识领域的历史哲学被否定了,那么又何以谈科学的世界历史理论的建构呢?从人类知识结构发展的角度上看,正是由于历史哲学的产生,世界历史理论才得以问世(注:参见拙文《论黑格尔的“世界历史”观》,载《哲学研究》1998年第2 期。)。否定了历史哲学实际上也就是在逻辑上否定了世界历史理论。 其三,当代社会历史研究活动一次又一次地表明:一方面,正确、全面的社会历史研究离不开科学的历史哲学的指导。从方法论的角度上看,关于重大社会历史问题的争论往往是根源于历史哲学(包括世界历史理论)方法论的争论,或是最终“升华”为历史哲学方法论的争论。因此,否定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哲学,从人类知识结构的角度上看,这不是理性的进步,而是理性的倒退(注:学术界还有些人根据马克思《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的论述(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130页),断言马克思否定历史哲学。实际上, 这一观点与本文所否证的观点在方法论上是一脉相承的。)。另一方面,历史哲学又不能取代具体的历史研究。如果把科学的历史哲学作为“标签”到处乱套,那么科学的历史哲学就会走向其反面。笔者认为,只有把上述这两个方面的认识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真正把握科学的世界历史理论建构的本质及其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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