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鬼神之所及,非其族类,则绍其同位,是故天子祀上帝,公侯祀百辟,自卿以下不过其族。(《国语·晋语》八) 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左传》襄公十二年) 这两条材料说明,东周时人祭祀鬼神和举行丧礼时,其范围依“族”为转移的情况,本族以外的鬼神是不能随便祭祀的。此亦即《左传》僖公十年所载“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与僖公三十一年所载“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之义。从社会观念的情况看,直到战国中期,宗族还有巨大影响,以至于人们定出了这样的原则:“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为□(昆)弟绝妻,不为妻绝□(昆)弟。为宗族□(弃?)朋友,不为朋友□(弃?)宗族。”(注:《郭店楚墓竹简·六德》,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188页。)在宗族、君主、家庭三者之间,宗族为主,家庭为辅,君主则次之。宗族的重要于此可见。关于国家与氏族(宗族)的关系,请看下面一条材料: 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荫矣。葛藟犹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为比,况国君乎?此谚所谓“庇焉而纵寻斧焉”者也。(《左传》文公七年) 所谓“公族”,即各诸侯国君主的子弟所形成的诸族。国君要实现对诸侯国的统治,当然要靠国家机器,但在春秋时期却还离不开“公族”的强大。公族和国君犹如枝叶与本根那样相互依靠。国君最为核心的依靠力量是公族,然后才有势力和影响去统治本诸侯国内的数量庞大的氏族。如果公族衰落了,公室也必然随之没落。《左传》昭公三年晋臣叔向谓“公室将卑,其宗族枝叶先落,则公室从之”,《尹文子·大道》篇谓“少子孙,疏宗族,衰国也”,都道出了个中奥妙。 关于国家政权与普遍存在的氏族(宗族)的关系,《管子·版法解》谓:“凡人君者,覆载万民而兼有之,独临万族而事使之”。所谓的“独”实际上并非国君一人所可担纲者,应当是国君依靠其公室与公族形成了强大力量的结果。国君对于诸侯国的统治,关键在于管理好广泛存在的氏族,使之和睦相处,“公修公族,家修家族,使相连以事,相及以禄,则民相亲矣。”(注:《管子·幼官》。)在地方行政组织与氏族(宗族)同时并存的情况下还应当使这两者和平相处,“州县乡党与宗族足怀乐”(注:《管子·九变》。),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国家的稳固。宋国和春秋后期,就以“三族共政”维持了国家的安定(注:《左传·哀公二十六年》。)。战国时期写定的《黄帝四经·论》篇谓:“臣不亲其主,下不亲其上,百族不亲其事,则内理逆矣。逆之所在,胃(谓)之死国,伐之。”说明对于国家政权中君主的管理功能来说,既有君对于臣的管理,又有君主对于“百族”的管理,两者都不可少。另一方面,国家又是族的保护力量,春秋时宋国贵族谓“弃官,则族无所庇”(注:《左传·文公十六年》。),实将自己在朝廷中的官位看成本氏族(宗族)的庇护。春秋时期贵族常以“守其官职,保族宜家”为其主要职责(注:《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正是基于氏族(宗族)与国家相互依赖这一基本格局。时贤专家或谓“家国同构”是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特征之一。按照我们对于氏族时代的理解,在先秦时代,与其说“家国同构”,毋宁说是“族国同构”更为合适些(注:当然,邦国与氏族(宗族)的关系也不绝对是相互依赖,有时候也会产生矛盾。例如郑国“国小而逼,族大宠多”(《左传》襄公三十年)就成为子产婉拒执政之职的托辞。但是,尽管如此也不妨碍我们关于氏族在东周时期依然普遍存在于社会之上的论析,不影响关于宗族与国家关系密切的基本判断。)。 东周时人由于氏族发展绵延时代久远,一般人对于本族的历史由来已经渺茫,所以有“非教不知生之族也”的说法(注:《国语·晋语一》。),甚至对于国君之子还要“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注:《国语·楚语上》。),郑国还派分孙挥担负辨明“其大夫之族姓”的任务(注:《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正由于社会成员普遍都生活于大大小小不同的氏族(宗族)之中,所以普遍关心自己宗族的渊源,要向知识渊博者请教,要考穷《训典》一类的记载以明确“族姓”(注:这种辨姓之举在古代长期延续,东汉末年王符作《潜夫论》,特意依照“君子多识前言往行”的原则写出《志氏姓》一篇辨析氏族源流。),以致有专门辨“族姓”的职官。氏族的普遍性于此也可窥见一斑。 五中国古史的氏族时代之发展变化 中国古史上时间漫长的氏族时代,可以大体上分为四个发展阶段。今试对这四个阶段进行简明论析,以求说明各个阶段的发展概况。 第一阶段:从远古至五帝时期 这是氏族出现和初步发展的时期。氏族的出现在目前大概可以追溯到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注:山顶洞人的时代,过去一般认为距今18000年,近年,专家测定距今27000年左右,时代最早的下窨底部则距今34000年。这与当时的气候及在山顶洞所发现的动物化石情况相符合。)。山顶洞文化遗址发现了其宽广的居住遗址和公共墓地,其文化遗物有许多并非山顶洞地区所有,远者可有200公里的距离,这样大的活动范围应当是氏族活动的结果。进入新石器时代以后,氏族活动的范围明显扩大,从相关的考古资料看,已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反映了各氏族的联系正在加强。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阶段,地域广大的文化区域已经形成,从当时分布甚广的城市遗址看,部落联盟已经有了不小的规模。这些都与古代典籍关于“五帝”的记载相吻合。据《尚书·尧典》、《大戴礼记·五帝德》、《史记·五帝本纪》等的记载,在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时代已经形成了一个以黄帝族为核心的社会权力中心。春秋时人还能够历数五帝时期属于黄帝族的高阳氏、高辛氏的组成情况,《左传》文公十八年谓: 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冬、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 除了作为主体的黄帝族以外,还有与黄帝族敌对的“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他们在斗争中失败,被“投诸四裔”(注:《左传·文公十八年》。),驱逐到边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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