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隋书》卷26。 (41)《魏书》卷110。 (42)参见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8本,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版,第296、298页。 (43)《魏书》卷7下。 (44)参见俞鹿年撰《北魏职官制度考》,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0-111页。 (45)《隋书》卷27,括号内为原注。 (46)《唐六典》卷17。 (47)《隋书》卷28。 (48)《隋书》卷28。 (49)《唐六典》卷17。 (50)《唐六典》卷17《太仆寺》。 (51)《唐六典》卷5。 (52)《唐六典》卷11。 (53)《唐六典》卷17。 (54)《隋书》卷28《百官志下》。 (55)《唐六典》卷11。 (56)刘熙撰、毕沅疏证、王先谦补《释名疏证补》卷7《释车第二十四》:“辇车,人所辇也。引毕沅曰:《说文》:‘辇,挽车也,从车,夫在车前引之也。’郑注《周礼·乡师》云:‘辇,人挽行’。”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249页。 (57)《魏书》卷108之4《礼志四》。 (58)《梁书》卷3;《魏书》卷108之1《礼志一》。 (59)《唐六典》卷11、17。 (60)尾形勇:《中国古代の「家」と国家:皇帝支配下の秩序构造》,东京岩波书店1979年版。 (61)张承宗:《魏晋南北朝妇女丧葬礼仪考》,《苏州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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