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政治中心之分布流转(3)
从这个表中还可以看出,中国古代主要都城或政治中心的分布范围,也大体有一个地理界限。综合文献记载、考古发现和今人研究三方面的材料,中国包括台湾在内的33个省级政区中,除了很晚兴起的上海、海南,其余地方均曾建都,分布范围相当广泛。若论主要都城,上表所列54处则限在河南(9处)、湖北(7处)、山西、江苏(各6处)、 陕西、河北(各5处)、山东、安徽(各3处)、浙江、内蒙(各2处)、 北京、四川、宁夏、江西、福建、广东(各1处)等16个省级政区, 表现出显著的集中趋势。进而言之,这些主要都城之所以“主要”,还只是从“同时性”的比较中确定的。若兼从“历史性”的角度来考量,就都城持续的时间来看,又有相当一部分其地位在长时段中实际上是比较薄弱的,仅有今12个省级政区的24处地方累计建都时间可以达到30年以上: 都城存续时间的长短,当然并不等于它政治控御力度的大小。但一个地方长期或屡次成为都城居址,必有其政治功能上的明显优势,而一个地方作为都城时间极短,则其政治功能也必有内在的缺陷。经过“共时”和“历时”两条标准的筛选,我们据前述24城分布的范围作为古代中国政治重心地带(政治中心流转的主要据点)。 上举诸城的地理分布还有一个特点。隋唐以前的19城,有16城都比较靠近关、洛;淄博、胶南稍远,但仍属黄河流域,且胶南是远在东南一隅的越国为争霸中原而特地徙都北上黄河边,正是中心都城受地理位置之强大制约的绝好例证;只有南京一城由于特定历史条件而游离在长江南岸。五代两宋之后,国家政治中心随着国家安全重心与经济重心的东移而东移,新增的5处都城,仅银川仍在老重心区,北京、宁城、 杭州、扬州等原来显得偏远的地方,已经有可能在新的政治地理格局中扮演核心角色。 综括前文所述,我们把盘庚迁殷以来的古代政治史,依主要都城的建迁废续,或者说,依国家政治中心的分布流转,大致分作十四个段落: 安阳准中心期(殷商) 西安洛阳互补中期(西周) 洛阳准中心期(东周初)多中心一期(春秋战国) 西安中心一期(秦至新莽) 洛阳中心一期(东汉,附西晋) 多中心二期(三国东晋南北朝) 西安中心二期(隋唐) 洛阳中心二期(隋末和武周)多中心三期(五代宋辽金) 北京中心一期(元)南京中心期(明初) 北京中心二期(明清) 淮多中心期(明清之际和清末) 在各历史段落内还可以再分前、中、后期及余波,不再详列。这种分期法与按朝代更迭划分历史单元的传统分期法之主要区别在于,其一,把都城未发生变动的互相邻接的不同朝代连通在一期,而把同一朝代迁都之前与之后分作不同的时期;其二,每个历史段落的实际起讫年代并不严格按照上文括号内所注朝代的终始之年,如都城表所示,统一王朝的初期、末期,往往都是多个政治中心时期;其三,对于比较次要、比较短暂的都城变动,适当归并到同类情形的朝代中,以免划分得过于支离破碎,在分期上则造成局部时间的交叉和跳跃。那么,两种历史分期方法应该说还是具有实质性的不同的;用这样的组织构造法来讲述中国古代政治史,在内容的详略取舍、词章的轻重处置上,也会相应发生某些有意义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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