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复杂社会通常是以礼仪中心(礼节、仪式)作为其中心。我之所以叫礼仪中心,而不叫宗教中心,是因为宗教的定义有相当严格的界定。至少一个宗教系统须具备某种教义。而这里只有仪式和崇拜对象。礼仪中心的掌权人往往是祭司或者是担任祭司的氏族长老。长老可能是男性,也可能是女性。 复杂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是人数多了,占有的空间面积也大了。可是未必有分明的边界。在新石器时代很少有尔疆我界的。等到这种团体大了,他们就会吞并附近小的没有组成复杂社会的群体。这样社会就分成了两级,一级是统治者,一级是被统治者。 2.初期国家 下面我们还从埃及讲起。 埃及各个城市后来合并成上埃及和下埃及,后又进一步合并成旧王国,在这里可以看到明显是统治阶层的法老、王权政府。在古埃及,也有“他人”。“他人”一部分是从别处逃到尼罗河流域来的人;一部分可能是抓来的,绝大多数可能是属于非复杂社会而被复杂社会扩张时降下来的人。他们不一定是奴隶,只是身份不同。等到旧王国时代,法老的权力开始逐渐出现,但是王与贵族之间的差别不是那么明显。法老的金字塔已经开始出现,比贵族的面包型的坟墓有相当差别。可是法老宫殿并不很大,各地社群的独立性还相当强。 这时出现了专职的书记(scribes)。埃及文字的出现是很古怪的事,现在虽有许多理论去解释它,但没有一个能完全解释通的。它的出现非常突然,却又很成熟。有了专门的文书人员,担任管理政府工作。同时又有军人(军人与贵族差不多);这样,祭司已经不是独自掌权了。 再往东来到了地中海。我们以希腊城邦为例,它们不在地中海和爱琴海的小岛了,而是在希腊半岛上,一批又一批印欧民族侵入希腊半岛。多利安人(Dorians)是从哪来的今天还不能肯定。总之,印欧民族进入了希腊,在各地建立了城邦。这些城邦不一定是米诺斯那些复杂社会的后裔。他们是军事征服者,其先以部落形式出现,而部落是有氏族的结构作为其次级团体。城邦构成之后,城邦里也有氏族形态。一个城邦往往4个左右氏族。氏族是城邦里的重要成份。部落成员变成了城邦的公民,而原来居住在这里的人就下降为不是公民的居民。这是公民与非公民的两级组织。 城邦是一个国家。这个国家里面有军人(公民都是军人),有选举出来的领袖(如执政官之类),也有受教育的人,还有一批艺术家、文学家和思想家(他们的前身是唱歌和吟诗的),这些是文化人物。他们不参与管理工作,但正是这时公民中出现了这些人。国家的形态已经相当完整,它有了疆界,与邻近城邦的边界非常清楚。 这些初级的城邦之间也有共同的文明,它以奥林匹亚大会作为文化上的认同。它带来的是共同的希腊文化,吸收的是各个地方文化。所以各个城邦、各个初级国家都具有某些特点,也具有某些共同点,而且他们共同认为属于一个大的文化圈。换言之,希腊这个例证反映的是,一个初级国家属于一个文化圈。文化圈的范围要比政治圈大,这是和前面的复杂社会不同的。国家形成过程中一定有当地文化和外来文化的碰撞,有邻近两个文化的交流,也有文化本身的转变,这样才会有共同的希腊文化(即奥林匹亚文化)。 再往东到了两河流域,这里也有许多城邦。这些城邦的原型与希腊城邦很相似。这些城邦又结合成有边界的国家,它可能不止一个城邦。两河的小城邦是从复杂社会演变来的,两者之间有血脉关系。这种演化关系很逐渐、很缓慢,很难有明确可据的时限。复杂社会有个首领,几个复杂社会合起来就是一个城邦。城邦之间又进一步联合成联盟。这种联盟也可以称为朝代,哪个城邦处于优势时,它的周围附近就以它的名称命名朝代,例如乌尔第三王朝(Ur Ⅲ)等等。 哪些群体变成了真正的国家呢?不是在城邦区域的中央,而是在其边缘生成出来国家。一些国家是从部落转变的,没有经过城邦阶段。但是它看着城邦的样子,学着城邦的管理,受到城邦文化与组织的影响,由部落一跃成为领土国家——阿卡德(Akad)就是一个例子。它在河中地区的西边,几乎是河中以外了。它背后有许多可以扩张的后院,正因为它背后有很大的腹地,所以它变得非常强大了,冲积平原立刻变成了一个国家。这个国家的军事权力很大。本来祭司长权力很大,但是后来军事首领权力扩大,大到“大人”自己称了“王”,并把祭司长降为自己的臣子,政权压倒了教权。这个过程非常清楚,阿卡德国王把自己的女儿变成女祭司长,几代女祭司长都是他的女儿。慢慢地,祭司长就变成了君权的从属。 再往东移到了印度河流域,这里也有印欧民族从北向南侵犯。我们数不清有多少批,有人说7批,有人说8批,他们一批又一批下来,原来在这里发展的哈拉帕文化被新来的文化取代了。印欧人南下时是部落,来到印度河流域,甚至到了恒河流域,有一部分还进入德干高原。后浪推前浪:后来者征服先来者。 他们组织的初级国家中两种形态都有:一类是城邦,它的母型与希腊的极为相似;同时也有由部落变成的领土国家。这两种形态在印度河、恒河流域犬牙交错,同时并存。可是他们同有一个大的文化圈——吠陀(梵)文化圈。梵文化圈内也有文化差异,因为每一次对土民的征服都带有新的印欧民族的成份。这就如同一块调色板上不断地加新颜色,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层次。在这里,各地由于贸易流通,有相互的交往。而且经过白马祭的仪式,不断有群体间的揉合。所谓白马祭,是为一个族群,放出一匹白马,后随大军。白马所到之处,要么承认白马其后军队为宗主国,要么抵抗,如果输了,就派军队跟着白马跑,如果赢了白马就归他。白马跑一圈下来会出现一个众多族群的领袖。白马祭并不是真正的战争,只是仪式性的作战。大军之后是商贾,所以仪式的实质也是货物流通。 在这里我们看到一些共性:初级国家作为征服、统治的功能自然是很明显的,但是它的结合并不是为了政治的企图,而是有一些别的目的。举个例子,两河流域古代城邦有大型神庙,它是活动的中心。神庙从事两件重要的事情:一件是国际贸易。庙宇收集资本,派一队人到远处去做生意。买当地缺乏的资源,如石料、金属……,卖当地生产的东西,如农产品、橄榄油、酒……,他们的远途贸易抵达地中海岸,如黎巴嫩,甚至到了埃及,向东到达阿富汗。这种长途贸易没有大量的资本、没有大批人员是不可能的。两河的城邦相互尊重。而在两河以外,商队还须作战自卫——神庙的商贩功能是很大的。它的第二个功能是社会救济。在神庙里,鳏寡孤独残废人、贫而无靠者都有饭吃,神庙保存分发粮食以及其他物资的记录。以上神庙的两大功能不是为了政治统治,而是为了生活共同体成员的生存。 这种初级国家的功能其社会性强于政治性,但是政权压倒教权已经很显著了。国家内部的社会分工以及资源的高度集中,使埃及可以造出金字塔,两河可以造出高大的土山,希腊可以有那样高度的物质文明,印度在梵文文化时有那么高度的精神文明。这些都是资源高度集中的结果——这就是初级国家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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