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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与西北财经办事处(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 陈答才 参加讨论


    伟大的实践产生伟大的理论。同样,什么样的实践必将产生什么样的理论。陈云主持西北财办工作时间虽不长,但形成了许多弥足珍贵的思想观点,为他后来经济思想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初步基础。
    第一,用发展生产的办法解决财政困难,夺取革命胜利。
    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历史活动的第一要义,就是物质生产活动。用马克思和恩格斯话说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9] (P79)。毛泽东在土地革命时期曾强调,“革命战争的激烈发展,要求我们动员群众,……进行各项必要和可能的经济建设”[10] (P119)。在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岁月,他又说:“军队要吃饭,老百姓也要吃饭”,“为了战争胜利,要发展经济工作,要发展生产”[11] (P174)。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陈云深晓此理。在延安时期,当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遇到极大困难,他不仅号召部队、机关和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克服中国革命面临的严重困难,而且他亲自参加中央机关的大生产运动。1942年11月4日他在西北局高干会上所做的整政整军报告提出,整政的“两个基本任务”首要任务便是“生产”。次日,陈云在西北局高干会上做的的报告强调,党的工作不限于党务工作,而是全面领导,当然包括领导生产在内,指出:“军队工作也应努力把生产搞好,树立生产等于打仗的思想”[1] (P367)。到西北财办工作后,他认真贯彻“发展生产,增加财富”等边区经济工作的既定方针,再三强调“现在革命已经进入到这样一个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人民生产,促进抗战胜利”[1] (P387),提出1945年的“财经工作的总方针是:生产第一,外贸第二,财政开支第三”[1] (P398)。1944年12月3日,陈云出席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二次会议,并做了《关于边区财经问题》的发言,在总结1941年以来“实行自力更生的方针”时,认为取得四项显著成绩的第一项就是“实行了以发展生产解决财政困的办法”[12] (P282)。1945年初,陈云特别强调“自力更生,发展生产”,认为“将来得天下就靠这一条”[1] (P408)。在这里,他不仅把发展生产作为克服财政困难的临时办法来看待,而且上升到“得天下”,夺取中国革命胜利的基本经验来强调。应当说,这些思想是建国初期他提出克服财经困难应把“眼光放在发展经济上”[13] (P18)、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同邓小平一起强调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14] (P232),形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条政治路线的思想源头。
    第二,强调用经济手段,按经济规律解决经济问题。
    陈云一贯强调领导经济工作要运用经济手段,遵循经济规律。然而,他的这一思想仍然发端于西北财办时期。
    1944年4月18日,他出席西北局运盐座谈会,认为盐的生产、运输、销售、外贸要统一,只有统一起来,才能对付敌人。在这里,四者的“统一”讲的是经济手段,“只有”“才能”这个条件句,实际揭示的是杜绝食盐走私的规律。他还要求盐业公司要多投些资本、开办商店,要与合作社定贸易合同,采取集股和分红的合作方式,同样强调的是经济手段。
    陈云要求有关部门规定免税及合理的收购价格以刺激农民种棉的积极性。据他身边的工作人员朱劭天回忆,“1944年,关中平原新花上市时,我进口口岸先提高收购价一倍多,较我东三县棉价还高。高价招远客,封锁我边区的国民党军队连排长亲自带整连整排士兵背花进来,有的一夜背三趟,使我们在两个月争取到进口优质新花百余万斤。而国民党政府的采购陕棉60万担计划,由于开始收购价低,以后见收购不到,虽连续提价4倍多,且好坏花均收,计划仍未完成。”[7] (P99)
    1944年8月20日,陈云主持西北财办金融会议,就陕甘宁边区金融问题的历史争论作结论性发言。指出:“边区有独立的币制,同时与法币发生贸易上的关系,这种金融情况决定了法币在边区的意义很大,只有多争取法币才能保护边币,这不能称之为‘法币观点’。我们与法币的斗争手段要以经济为主,政治为辅。”[1] (P392)在这里,既指出了金融斗争的“手段”“要以经济为主”,又揭示了“只有多争取法币才能保护边币”的金融斗争规律。
    最后以对外贸易为例。1944年10月13日,陈云在西北局常委会上做《半年来对外贸易总结》报告。报告指出:“等价交换的经验是,要以物物交换为标准。要经常估计和了解商情,商情愈明愈能增加主动性。要学会做生意,懂得照顾商人最终是为了自己,小吃亏换来大便宜。”[1] (P396)“等价交换”、“了解商情”、互利互赢和讲求“诚信”,既是陈云对贸易工作提出的准则,其实也是从事这方面工作应当遵循的规律。
    总之,“按经济规律办事,这是一种现象”(注:转引自刘占昌《学习陈云关于经济工作必须尊重经济规律的思想》,见《陈云和他的事业--陈云生平与思想研讨会论文集》(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16页。),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而且从西北财办就开始这样做了。
    第三,理顺财经工作的一系列关系,排列顺序,分清轻重缓急。
    财经工作千头万绪,涉及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工作实践中往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自强调自己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一旦出现失误或问题又互相推诿,推卸责任。在这理不顺、忙还乱的复杂关系中,陈云以他特有的睿智理顺了财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关系,从而使陕甘宁边区的经济走上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首先,正确阐释了经济与财政的关系。陈云认为,经济与财政的关系,实质上是生产与分配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的关系,是财政工作的关键所在。马克思认为:“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15] (P17)毛泽东1942年发展了这一原理,说:“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我们的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16] (P891)。陈云主持西北财办工作期间,进一步提出了“生产第一,分配第二”的财经工作总方针。1945年2月1日,他在陕甘宁边区财政厅工作检讨会上发表《怎样做好财政工作》的讲话,再次强调,“财政工作是什么方针?是生产第一,分配第二”[12] (P289)。之所以要确定这样的方针,是因为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不能把经济原则搞成救济原则,不能群众要棉花我们就给布,群众观点“太多了”,反而害了群众。正因为陈云在实际工作中始终贯彻了这一方针,截止1944年,陕甘宁边区的自给生产收入占财政收入的61.4%,而“取之于民”的份额逐年减少,完全消灭了财政赤字,1945年抗战胜利,陕甘宁边区已为西北人民留下“大体够一年用的家当”[7] (P102)。
    其次,明确强调了收入与支出的关系,即“收入第一,支出第二”。[12] (P289)这同样是财经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针,而且陈云是把它同“生产第一,分配第二”并列提出来的。1944年初确定陕甘宁边区经济工作方针时,陈云主张扩大税收,厉行节约,开源节流,提高效率。1945年初他进一步指出:“财政可以不靠银行发行票子,也不靠任何补助,问题在于力争多收少付。”多收就是广开财源,讲究生财、聚财之道。开源主要是两个途径,一是增加生产收入,二是靠工商税。少付,即注意节流,讲究用财之道,合理使用,保证重点。陈云提出财政支出“既要解决问题而又不浪费”。“解决问题”就是保障供给,这是财政工作的基本任务,但保障供给并不是无条件的,必须以“不浪费”为条件。“不浪费就是用钱要节省,要适当。钱要用在刀口上,不要用在刀背上。”[12] (P288)基于此,中共中央在1944年和1945年反复强调“厉行节约,备战备荒”,“积蓄物资,准备反攻”的方针。陈云进一步指出:“为了积蓄力量,准备反攻,必须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并提倡爱护公物的美德。”[12] (P284-285)对这一方针的施行,从中央领导人做起,边区上下共同努力,1945年全边区共节约20亿元,足够公家1年的服装费。[17] (P257)
    再次,重点缕清了财政与金融、贸易的关系。应当说,处理财政与金融、贸易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财政经济工作诸矛盾中的主要矛盾,是财政经济工作这根链条上的关键环节。边区财政、金融、贸易工作一度关系混乱,出现了扯皮现象,如物资局成了供给部,各机关单位要东西就找贸易部叶季壮批,拿走东西不给钱,记笔账就算了。这样,物资出去了,却不能回笼货币,财政只得增发边币,造成通货膨胀、币值下降、物价上涨。由于货币贬值,物资局账面上金额数目大,按实物计算却大大亏了本。[8] (P259-260)鉴于这种情况,1945年2月1日陈云在《怎样做好财政工作》的讲话中指出:“财政与金融、贸易的关系,基本上是金融、贸易为了财政,这是大政方针。但有时财政要服从金融、贸易。”[12] (P288)从而揭示了三者之间既互相联又互相制约的关系。同时形成了由西北财办统一协调财政、金融、贸易三者的关系,实行银行支持贸易,贸易支持财政的合理格局,货币发行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财政信贷也相应得到了平衡,对稳定比价和物价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最后,睿智剖析了边币和法币的关系。1937年国共第二次合作后的抗日战争初期,八路军军饷主要由国民党政府拨给,中共中央机关和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开支靠少部分的军费节留和国内外进步人士的援助,当时的陕甘宁边区银行不发行货币只发挥着实际上的财政机关职能。因此,八路军军饷和边区市场流通的都是国民党政府发行的统一货币(即法币)。1941年皖南事变后,国民党政府停发八路军、新四军军饷,并对陕甘宁边区实行经济封锁,法币有出无入,边区军民面临没饭吃,没衣穿的严峻形势。为了抗议国民党政府的背信弃义和渡过难关,坚持抗战,1941年1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做出了禁止法币,发行边币的决定,3月边币投放市场,5月却出现了金融波动,法币非但禁不住,相反一些地方还拒用边币。这样,边区境内就出现“法币”和“边币”同时流通的情况。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金融领域的混乱局面,陈云主持西北财办后以他特有的智慧,剖析了“边币”和“法币”的关系,机敏果敢地抑制住了持续两三年的金融风波。1944年5月10日,西北财办第4次会议讨论提高边币牌价办法。陈云在发言中提出,“要使边币与法币的比价达到一比一,又要使市面金融不停顿,就要想一个偷梁换柱的办法。发行新票子在政治上会有不良影响,允许边币和法币同时流通也有弊端。因此,可以考虑由盐业公司发一种流通券,其定价与法币一比一,而与边币一比九,使之在边区内流通,逐渐收回边币,达到预想程度时,再以边币收回盐业流通券。这样既可使边币与法币比价提高到一比一,驱逐法币,又不至于扰乱市场金融”[1] (P384-385)。5月25日,贺龙、陈云签署《西北财办关于发行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的决定》,规定:商业流通券名义上是贸易公司发行,实际上由边区银行发行;今后边区贸易往来、债权债务清理,一律以流通券为本位币。这一“偷梁换柱”的手法,真可谓智慧超群。
    8月20日,陈云在西北财办金融会议上指出法币在边区的意义很大,只有多争取法币才能保护边币。可以看出,从5月的“驱逐法币”到8月的“法币在边区的意义很大”,既表明陈云这方面思想随着金融工作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又理顺了边、法币的关系,即承认法币的优势,并且加以利用,手中要掌握一定数量的法币,保证为边区进口必需品,但又不能过多,以免边区人民承担法币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陈云这些精辟分析,统一了在边、法币关系上的认识,推动了边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的稳定。
    第四,强调财经干部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
    在西北财办的1年半中,陈云不仅为财经干部的培养倾注了心血,形成了有关财经干部培养的重要思想,其核心内容是要求财经干部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1944年11月25日,在西北局座谈会上陈云发言说:“在大公与小公的关系问题上,要坚持小公绝对服从大公的原则”。他批评不少单位都伸手向边区政府要物资,而且拿得多,拿得快。陈云严肃批评这种现象不好。他要求“财经办事处要有不做‘好人’做‘恶人’的精神,就是不能让大家随便拿”[1] (P399)。1945年2月1日,陈云在阐释事务性工作和事务主义的区别时指出,对于事务主义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事务性工作不等于事务主义,事务主义不好是指它的盲目性。材料库同志发东西必须点数,这不是事务主义。少给解决不了问题,多给了浪费,因此必须克服盲目性。他强调:“如果来一个‘政治领导’,人家要什么给什么,不算帐,那是不行的。”对上级要多提建议,“上级有不对,就要顶,这不是闹独立性,而是主动性”。陈云特别强调,搞财经的“每一个同志,局长、科长、科员,都要有‘掌柜’态度,当家的态度,应该把责任心提高到这个程度。”“不该给的东西,一定不含糊,许可了的东西则大体不能变更,空头支票不要开。”“总之,在算账时,项项都必须看一看,虽然形式上是找岔子,其实这才是负责的态度。这是对革命负责。”[12] (P286-290)
    可以看出,陈云在西北财办期间所阐发的这些主要思想观点,虽然还没有构成陈云经济思想的完整体系,但内容已经相当丰富了,最基本的框架已初步搭建起来,至少成为陈云经济思想形成和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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