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佛教史学不仅对中国佛教有着巨大的作用,也丰富了中国史学。首先,佛教史学所载 的寺院演变、僧侣言行、佛事活动等事迹,可以大大补充传统史学在这方面所载之不足 ,使传统史载更为全面完整。且因“中国佛教史籍,恒与列朝史事有关”(注:陈垣《 中国佛教史籍概论缘起》,载《中国佛教史籍概论》,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1 页。),尤其是其中佛教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相关的内容,是很值得重视的 历史证明材料。如南北朝时褚澄化一千万钱将其父亲典当在招提寺的白貂坐褥、介质犀 导、黄牛坐骑等赎出来和甄彬在长沙寺质库赎苧还金等与佛寺有关的史料是 中国历史上最早有关当铺的记载(注:分见《南齐书》卷二十三《褚渊传附褚澄传》, 《南史》卷七十《甄法崇传附甄彬传》。),其它佛教经史中有关寺院经济,寺庙依附 劳动者等记载更是撰写中国经济史所不可或缺的。从更抽象一点的角度说,佛教史学中 的宗教成分,对传统史学中“究天人之际”的努力,提供了更丰富的内涵。陈寅恪先生 说:“盖古人著书立说,皆有所为而发。故其所处之环境,所受之背景,非完全明了, 则其学说不易评论”(注: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载《金明馆丛 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47页。)。是故关于佛教史料中涉及人与本体 之间的那种神我关系,也往往只有从僧人们所留下来的史载境界中予以体会理解,方才 能真正了解,并由此明白其对中国思想史上诸种天人心性说演变的影响。此外,至于像 道安所撰的《四海百川水源记》之类直接涉及传统史学领域的著作,更是丰富了中国史 学的内容。 其次,佛教史学通过所载高僧事迹、护法故事等表露出来的价值取向来协调着佛教和 儒家之间(当然也包括道教)的道德伦理观念,使彼此间的社会价值取向尽量一致起来, 如梁时的慧皎宣称他编写《高僧传》就是为了模仿传统史学“辩忠烈孝感,以定君敬之 道;明《诗》、《书》、《礼》、《乐》,以成风俗之训”(注:《高僧传》卷十四《 序录》。)。这样,佛教史学在促进社会道德制约的功能上就可以纳入传统史学的功能 体系内,最终还促进了所谓“三教合一”,形成了独特的中华传统文化。 再次,佛教史学发展了史学的表达形式,开创了一些新的义例。如诸高僧传努力模仿 《史记》等正史的记叙功能,但又限于“高僧传”之名,不能附有“志”、“表”一类 篇幅,在“传”中所叙述的事迹内容未免有所局限,于是把高僧们分类成篇,每篇结束 时都附上很长的论,将不能算在个人头上的部分历史实况拿到“论”里来说明。《高僧 传》、《续高僧传》、《宋高僧传》等都是这么写的,前后袭以成风,形成了一种新体 裁。又如以《出三藏记集》、《历代三宝纪》等为代表的“佛典目录在我国目录学上独 树一帜”(注:苏晋仁、萧鍊子《出三藏记集序言》。)。此外,《历代法宝 记》、《景德传灯录》等作为一类特殊形式的传记,也可算是一种创造。应该指出的是 ,这种创造也带动了传统史学的发展,如“魏收晚进,弘以《释老》”(注:刘知几《 史通》卷三,浦起龙通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57页。),在《魏书》中专 门为佛教作志,扩充了“正史”的体例,此亦可视作史学家们愈来愈把佛教史当成历史 的重要一页。 最后,由于佛教史学最终纳入了传统史学的体系,两者之间在对象上和功能上有着密 切的联系,故佛教史学的宗教功能亦有助于整个史学影响的扩展。如当魏晋之后佛寺和 僧侣“掌握了社会大众的教育权”(注: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第七章,商务印书馆1 994年版,第146页。),退一步说,佛教至少从事着部分对大众的教育。而寺院教育的 内容中,僧传、寺记、故事等佛教史知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敦煌文书中还有不少出自 寺藏的史书抄本和方志抄本,鉴于这些知识关联着整个中国历史,因此人们在寺院中接 受教育的同时,也间接地接受了中国历史的教育。所以说中国历史在社会基层中有相当 的普及,佛教史学也有它一份功劳。 至于从更大范围内说佛教史学对中国文化与社会的影响,更是一篇文章所难以全面罗 列的。因为既然历史包括着成为过去的一切,那末关于佛教在中国二千余年流传的历史 当然也与中国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记载论述这些的佛教史学也就 和有关中国古代的所有领域相通,在过去和现在影响着这些方方面面。 反过来说,佛教史学之形成于中国,当然是和中国社会、中国文化的特点有关,即中 国的社会与文化是酿成佛教史学的温床。对于这方面的具体成因,择其要者言之,有以 下数条:其一,与中国文化的史学传统有关。古代印度文化偏重于哲学,中国古代文化 则以史学为耀眼点之一。中国上古时便有史学工作,刘知几云:“史官之作,肇自黄帝 ,备于周室,名目既多,职务咸异。至于诸侯列国,亦各有史官,求其位号,一同王者 。”(注:《史通》卷十一,浦起龙通释本,第304页。)至佛教传入之时,《史记》、 《汉书》等史学巨著已经问世,对中国的政治、文化各个方面产生很大影响。近朱者赤 ,受环境影响而有佛教史学,当然合情合理。其二是受处于中国古代社会中主导地位的 政治思想影响。这里面又可分几个层次,从形式上,“印度佛教虽然在理论上有‘菩萨 藏’、‘声闻藏’的说法,但在实际上并没有形成网罗所有典籍的示范性的大藏经,而 是各宗各派分别传习自己的经典”(注:方广錩《佛教大藏经史》“汉文写本大藏经史 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页。)。中国由于秦汉以来大一统政治格局的 作用,在文化作品上,自《吕氏春秋》起,便有“自觉地企图综合百家,以求思想上的 一统天下”(注: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6页。)之 倾向,直至后来的《永乐大典》、《四库全书》等无一不是这种倾向的反映。佛教置身 于此联绵不断的潮流之中,且其自身从两晋南北朝起,就在国家僧官制度的控制之下, 出现《大藏经》来作为一统佛教的形式之一,而其中“史传部”及目录学等内容随着《 大藏经》的发展而发展,也就顺理成章了。其三,得益于华土各种学术成就之滋养。如 可视为佛教历史文献学之要典的《一切经音义》的编成,系因“顾西域有音声而无文字 ,必藉华言以传,随义立名,固不得不借儒术以自释。唐代浮屠多通经史”(注:黄子 高《一切经音义跋》,载《学海堂初集》卷七。),故有所成。另外,两晋南北朝以降 士子入寺读书之风,也会加强佛教与史学乃至整个中国文化的联系,从而多方面直接或 间接地有利于佛教史学的发达,最明显的如很多寺庙的碑志,高僧的传记,就是在这种 情况下写成的。 中国佛教史学作为一种宗教史学,虽然是在中国史学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且从观念 上和形式上有着明显传统史学的痕迹,但既然带有宗教的特点,其宗教的神秘色彩总会 或多或少地表露出来。世俗的理性认为不可能的事,或者司马迁认为“其文不雅驯,薦绅先生难言之”(注:《史记》卷一《五帝本纪》“太史公曰”。)的事情, 佛教史家却郑重其事地作为实录。对佛教有利的说法,传统史家以为当存疑的,一些佛 教史家则宁可信其有,最明显的是关于佛教东传的时间,传统史学一般认为在两汉之间 ,然而有的佛教书著则宣称早至周昭王时。其原因汤用彤先生归结为三点:“一者,后 世佛法兴隆,释氏信徒及博物好奇之士,自不免取书卷中之异闻影射附益。二者,佛法 传播至为广泛,影响所及,自不能限于天竺而遗弃华夏。因之信佛者乃不得不援引上古 逸史、周秦寓言,俾证三五以来已知有佛。三者,化胡说出,佛道争先。信佛者乃大造 伪书,自张其军”(注:《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一章,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页 。)。所以如何正确区分佛教史学中的宗教属性和史学属性,认识其中不同成份的不同 功能,一直是史学界所致力的课题。话说回来,由于佛教史学脱胎于传统史学,故亦接 受了后者“直书其事,不掩其瑕”(注:《史通》卷七,浦起龙通释本,第192页。)史 风的影响。如在上述佛教传入华土的问题上,一些严谨的佛教史家及史著,若《高僧传 》、《出三藏记集》等都把其所记载的上限放在汉世,说明佛教史学的史学属性往往超 过了它的宗教属性。更何况有一些佛教史的著作,本来就是由传统的史学家所撰,因此 无论在狭义还是在广义佛教史学的范围里,对照传统史学与佛教史著中的记载,世俗的 传统史学家和宗教家都能各取所需,并不会把事情搞混。 所以,佛教史学作为一门特殊的史学。其特殊性在于它具备了历史学与佛学的双重性 。也就是说,对佛教史料的整理、研究与阐述,以及对佛教史载和史学的整体评价,都 必须以历史的与宗教的双重角度进行之,才能正确而不失偏颇,才能真正理解古今佛教 徒的心路历程和佛教在中国流传的真实轨迹,对史学与宗教学都有意义。 总之,佛教史学在中国的出现,既丰满了佛教自身,扩大了它的社会影响,也为中国 传统史学乃至社会文化带来了新的成份,它的存在有着历史与宗教的双重意义。因此佛 教史学作为二种文化的一个结合点,很值得作进一步的探究。而其对传统史学来说所具 有的局限性,以及如何克服这种局限性,也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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