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黑人奴隶的婚姻家庭观念 黑人像其他种族一样,具有稳定、持久的感情,他们也渴望建立稳定健全的家庭。但是,受到非洲传统观念和北美奴隶制的影响,黑人作为一个群体,具有一些特别的家庭伦理观念。黑人非常重视婚姻的合法性。虽然内战前的法律不承认奴隶婚姻的合法性,很多奴隶还是通过各种为社会所认同的仪式来举行他们的“婚礼”。这从黑人奴隶的自述中可以得到佐证。奴隶的结婚仪式有的是由牧师按照近似白人的婚礼的仪式来主持,也有的主人亲自为奴隶主持婚礼。但以基督教的仪式为奴隶举办婚礼的只是少数,其原因之一是主人对奴隶婚姻的漠视态度,也有些主人认为,即使按照基督教的仪式给奴隶举办了婚礼,也无法做到使奴隶的婚姻如结婚仪式中所承诺的那样天长地久。[27](P155) 多数情况下,奴隶们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庆祝。从奴隶的表述中不难看出,并不是因为主人要求奴隶举行结婚仪式,而是奴隶出于自己的愿望,利用这样的结婚仪式使自己的婚姻得到认可。在所有这些非正规的结婚仪式中最普遍的是“跳扫帚”(broom-jumping),而且奴隶解放以后仍然沿用这种仪式。[5](P86)可见,在奴隶制下,黑人的婚姻虽然没有法律地位,也不能像白人那样举行正式隆重的结婚典礼,但他们尽量通过各种方式使自己的婚姻得到认可,以维持家庭基本结构的稳定。内战后,前奴隶强烈要求自己的婚姻合法化,即使是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仍积极到政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从而进一步证实黑人对稳定的婚姻生活的渴求与珍视。[2](P414) 传统的观点大多认为黑人奴隶缺少家庭亲情观念。如南部鼓吹奴隶制的著名人士乔治·费茨休认为,“他们(黑人孤儿)失去父母并没有什么损失,而失去了主人他便一无所有。黑人只有温和的情绪,而毫不具备稳定、持久的感情。‘离久情疏’对他们来说千真万确。对父母、妻子、丈夫或孩子的亡故,他们的悲伤不会超过24小时。”[1](P471)著名黑人史学家约翰·霍普·富兰克林强调奴隶制对黑人家庭观念的摧毁性因素。他断言“求爱及婚姻中的各种必要条件很少存在”;黑人妇女“也许学会了照顾强加于她的丈夫,但这种可能性不是很大”,黑人妇女“没有多少机会培养对子女的感情”。[28](P203)杜辛贝尔也认为,也许有些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奴隶夫妻会彼此之间怀有维多利亚时代式的忠诚,但有众多的黑人夫妻即使维持着长期、甚至感情很好的婚姻,也并未意识到有彼此忠贞的必要。[4](P117)实际上,黑人的婚姻家庭观念并非如此淡薄。 从大量史料中可以看出黑人的家庭亲情观念。一名购得自由的黑人彼得·斯蒂尔,当他得知5000美元可以为自己的妻子和三个孩子买到自由时,用了近三年的时间募集了所需款项,最终与妻儿团聚。从他的弟弟写给他主人的信中可以看出他对家庭的感情:“他(彼得)热爱自己的妻子和三个孩子。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彼得这样爱妻子和孩子的人。”[29](P321-322)路易斯安那的一名18岁的黑人奴隶约瑟夫不幸在密西西比河溺水身亡后,他的父母悲痛欲绝,双双跳入河中想一死了之。[30](P168)即使主人在物质方面善待奴隶,也无法弥补他们骨肉分离的心灵创伤。一名黑人在重建时期回忆起自己的主人时说:“他是给我足够的粮食,也给我肉吃,而且从来没用鞭子打过我。可是,我的妻子哪去了?!我的孩子哪去了?!我可以还给他粮食和肉,我自己能种田养猪,但是让他还给我那被卖掉的可怜的妻子和孩子!”[1](P483) 黑人奴隶重视家庭亲情的另一个例证是,在奴隶制下,很多奴隶的逃亡并不仅仅是为了个人获得自由;从众多寻逃奴的广告中可以发现,相当数量的奴隶是去寻找被拆散的亲人。主人经常在启示中承认逃跑的奴隶可能去了某个地方,因为那里有他的妻子、丈夫、或者孩子。在弗吉尼亚1775之前的589则寻逃奴启事中,有1/3提到逃跑的奴隶是为了与生活在其他种植园的亲人团聚;1745年至1779年之间,马里兰州为寻找亲属而逃亡的奴隶人数更多。弗吉尼亚的一则启事写道,“他(逃奴)可能逃到了沃里克县的塞缪尔·托马斯先生的种植园,那里有他的父亲和祖母”。另一则写道,“因为约翰·斯内尔森上校的奴隶中有该逃奴的妻子和兄弟,他很可能被他们藏匿起来”。[6](P94)1775年至1840年之间,北卡罗来纳逃跑的奴隶中,有282人(占该州逃奴总数的11%)是为了寻找被卖掉的亲人,其中149人是去寻找他们的妻子、孩子和父母,至少15名黑人妇女是去寻找自己的丈夫,其余18名奴隶可能去投奔其他亲属。[26](P173-174)内战刚刚结束,甚至在内战之前,当种植园的束缚已被打破的时候,成千上万的南部黑人都在寻找被拆散的父母、妻子、丈夫、孩子和兄弟姐妹。[18](P42)[5](P90)可见黑人奴隶的骨肉情深。 有的已获得了自由的黑人,为了能与亲人团聚,甚至宁愿放弃自由。如一名1815年被主人释放的黑人妇女,为了能与仍为奴隶的丈夫在一起,请求当丈夫主人的奴隶。[2](P35)另一名叫做查尔斯·英格拉姆的奴隶,在1840年代末或1850年代初,从弗吉尼亚州的里士满逃到城外,并设法成为自由人。当时他的妻子已去世,孩子仍为奴隶。后来当英格拉姆得知他的孩子们被卖到了得克萨斯时,毅然追随他们去了边疆,并且,为了能父子团聚甘愿再做奴隶。[24](P50) 在奴隶制下,黑人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所以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婚姻家庭观念。黑人奴隶常常因为无望再与被拆散的配偶团聚而重新组成家庭,史学家吉诺维斯把这种现象称作“顺序多妻制”(sequentialpolygamy)。[31](P226)在有些情况下,由于夫妻双方长期不在一起,一方会“重婚”,以便组成完整的双亲家庭,共同抚养孩子。在这种家庭中长大的黑人孩子不会怨恨“第三者”。[2](P154-155)再婚可以使奴隶重新组成完整的双亲家庭,两个人共同照顾子女,使黑人儿童在尽可能的条件下享受到父母之爱。这实际上是为了在奴隶制下生存而做出的无奈的选择。如果不采取这种生存策略,黑人奴隶的家庭生活将更加悲惨,本来可以幸存的价值观也会遭到摧毁。[2](P155) 在黑人奴隶的观念中,家庭不仅仅指由丈夫、妻子和孩子组成的核心家庭,而是更广意义上的大家庭。这种家庭观念源于非洲的传统。虽然被贩卖到北美的非洲黑人没有把一个统一的西非文化带到新大陆,但他们对家庭的亲属关系的认识却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非洲人把亲缘关系看作保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主要途径。一个部落中的每一个人,都与这个群体中的其他多数人有着一定程度上的亲缘关系。他们的亲属体系很庞大,日常活动往往有核心家庭以外的亲属参与。比如,在很多非洲社会部落中,父母双方的成年兄弟姐妹,在抚养婴儿和料理家务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7](P446) 黑人把非洲大家庭的观念带到了北美,并将其保持和发展,使之成为奴隶制下维持社会群体感的一种重要手段。奴隶们在贩奴船上即开始寻找“亲属”。小孩称成年人为“叔叔”或“婶婶”,成年人也常常照顾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在北美殖民地的黑人群体中,年轻人尊重年长者,并把他们当作自己的亲属。生活在这种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中的黑人儿童,当父母以及其他血亲生病、死亡或被卖掉时,可以得到较多的关照。[6](P91)一位19世纪出生在弗吉尼亚的黑人牧师西蒙·布朗,在回忆奴隶制时期黑人的生活时说道,“如果哪个妇女病了,其他妇女就会帮她照顾小孩、烧饭、洗衣服或做其它家务。”[32](P39)由于家庭经常被拆散,黑人往往在更大的群体之中得到心灵的抚慰。父亲不在家中的家庭往往会得到其他亲友的帮助,祖父、祖母、叔叔、婶婶会帮助照看孩子,料理家务。他们通过这些应对性的策略来弥补奴隶制对他们的家庭生活的破坏,以保持“家”的感觉。另一方面,奴隶被出售或迁移在拆散黑人家庭的同时,也在客观上使黑人的家族体系在空间上得以到扩展,促进了不同的种植园、不同地区的黑人之间的联系。如果一个奴隶要逃跑,他能在沿途得到很多亲友的帮助,使他能够找到临时的藏身之处。黑人家族体系的在空间上的扩展也使统一的黑人奴隶文化在整个南部得以传播。[7](P461)[2](P138,165) 结语 黑人在奴隶制下以自己的方式建立了家庭生活。奴隶的家庭结构既不是完全根源于非洲的传统,也不是欧洲裔美国人家庭模式的简单翻版。它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非洲的传统和风俗习惯,同时也把白人的一些文化因素吸收到他们的家庭观念中来,并加以改造,形成了在北美奴隶制的特殊环境下特有的家庭体系和家庭观念。黑人家庭使黑人找到一种群体归宿感和个体身份的认同,它是为了适应奴役和剥削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生存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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