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环境政治史的价值诉求 环境政治史在具备史学来源和现实需要的基础上,是否具备学科自觉,也即它能否促进史学发展,并满足其现实需要呢?对此,可以从环境政治史终极目标追求的视野予以回答。 第一,作为史学发展的象征,环境政治史的出现,一方面是对环境史家在环境史理论层面探讨环境史研究维度的进一步具体化,使环境史的理论构建能在现实中找寻到自己的切入点,从而推进环境史研究不断走向深入,并与其他的次分支领域共同健全环境史的学科体系。另一方面,它与传统的政治史研究领域并非完全脱离,可以赋予老故事以新的版本,滋补已有的政治史研究。在这一点上,可以说它秉承新政治史的逻辑,将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引入政治史的研究,考察环境因素的介入对传统的政治制度和运作产生的影响。黑斯从资源保护运动入手对进步运动的透视,环境问题对传统主权观念的挑战等就是例证。"新的通史模式必须将政治纬度放置在适当的位置上,即权力现象使之在现实社会中所占据的那种位置,而权力现象目前是政治的认识形式。从解剖的时代转变到原子的时代,政治史不再是历史的骨干,而是历史的核心。"(29) 这重申了政治史的重要性,依此,笔者认为解剖环境问题中的政治现象和权力关系,把二者结合起来,对于环境史和政治史的研究都是有益的。 第二,环境政治史研究对环境问题本质的揭示,可以使我们在面临复杂的环境问题时,突破形而下的认识,直指内部复杂的矛盾斗争和利益博弈,进而着眼于环境主体的利益调节,方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可能性。这就是由环境问题本质决定的根本之道。此道不仅可以直接回应环境政治史的现实需要,而且还可以解构诸如技术万能论和代价论等不当论调。就技术万能论而言,我们在解决环境问题时固然离不开技术,但技术绝不是万能的,它的发生作用是有条件的,而且当技术混之以其他问题时,可能引发新的成本和代价问题。康芒纳的《封闭的循环--自然、人和技术》一书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经典例证。就代价论而言,我们必须解构宏大叙事范式下的论断:环境问题是人类发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这种论断屏蔽了污染者、受益者和代价承受者的区别。我们必须追问谁在污染、为何污染,而又是谁在污染中获利、谁在承受污染的代价。这显然离不开环境政治对各个阶层的正名,只有恢复作为代价承受者的"小人物"的真正面目,倾听他们的呼声,更新决策的思路,方是环境政治史的最终诉求,正是通过这种功用体现了其高度的学科自觉。 第三,环境政治史的学科自觉还表现在它把环境正义实现与否的标准落脚到保护"大自然的权利"和公民"环境权"上。伴随着工业化以来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人类在对自然的反省过程中逐步把权利赋予了大自然。在这个演变过程中,深层生态学和环境伦理思想的发展充当了启蒙的先锋。深层生态学的一个基本准则就是,原则上每一种生命形式都拥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30) 它主张生态中心的价值整体主义,即:"自然实体的价值是建立于它在自然系统中作用的重要性基础上的。"(31) 深层生态学的提出不仅在理论上为自然的价值辩护,更为重要的是,它直接开启了维护这种价值的实践活动。卡普拉甚至认为深层生态学思想构成了绿党的理论基础。"深层生态学对绿党和绿色环境政治运动更具有吸引力……从这种意义上讲,深层生态学或深层生态运动本身就是一种绿色政治。"(32) 考察环境伦理思想的演变过程,我们同样可以发现自然价值与权利的增值过程。在环境伦理学思想史上,梭罗、缪尔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发出了对自然的最早呼唤。(33) 伴随着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自然的权利逐渐得以确认。在利奥波德那里,大地具备了伦理资格,在彼得·辛格和汤姆·雷根那里,由动物解放发展到动物权利。而从施韦泽的"敬畏生命",经泰勒的"尊重自然"到罗尔斯顿的"环境伦理",经过这样的前后相继、批判和超越,环境的主体价值最终得以确立。纳什则不拘泥于伦理学,更是从天赋权利的思想路数推演出了"大自然的权利"(34)。 环境伦理从价值角度为自然权利辩护,环境史则以具体研究开始了对自然的重新定义、认识和书写(35),结果使自然成为互动关系中的一极,它不再仅仅是人类活动的舞台,而是克罗农所谓的"演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保护其权利。这也是面对现实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内在要求。 协调环境问题中人与自然关系时如此,确保环境问题中人与人的和谐更不待言。与大自然的权利对应,公民也享有环境权。人与人在环境方面和谐的具体表现莫过于切实保障公民的环境权。尽管学界对环境权的概念和性质有着许多争论,但一般来说具体内容包括: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和请求权。从环境权的具体内容可以感知到,在有关环境问题的利益较量中,会涉及到不同环境主体之间的博弈能力、信息占有状况、选择维护自身权利手段等方面的差异。于是,"环境人权的作用进一步表明,它既是一个目标,以使社会和环境价值的政治优先地位得以制度化,又是一个运动工具,以实现结构性变革"(36)。于此公民环境权的理论和实践有力地切中了环境与政治相互关联的要害。因此,对大自然的权利和公民环境权的维护凸显了环境公共政策的价值之所在,是衡量环境问题解决与否的试金石。 综上所述,环境政治史以自己的史学特色、社会功用和对环境正义的追求方式,做到了与史学发展和现实需求的充分耦合,从而彰显了高度的学科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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